传唤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6:22:30 132 人看过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一、对于治安大队传唤做些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治安传唤是什么措施,明确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非有严刑峻法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比如扩大反洗钱犯罪范围,比如虚构事实骗贷,比如严惩骗取出口退税等等,在所提交的案卷中,对犯罪特征、量刑尺度等均有详细描述。可以看出,在对上述金融犯罪进行有力的惩罚措施的同时,法律对金融犯罪所设定的条件要比以往更为严格。我们知道,参与金融犯罪活动的主体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对有关业务知识有较深的掌握,并且大多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因此其规避法律的能力较强,容易形成“社会保护伞”。因此,对金融犯罪的特征、现状及其产生原因进行研究分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金融领域中的犯罪防治机制,以便及时化解可能引发的深层次问题,是当前金融和法律研究领域迫在眉睫的问题。此外,金融领域中的犯罪活动与经济犯罪活动的总体特征一样,存在着较高的犯罪隐患,而这种犯罪隐患的大量存在,给社会群体和个体带来极大的负效应,助长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和冒险意识,使犯罪活动不断升级。这种负效应还使那些不稳定人员的是非界限更加模
    2023-06-01
    119人看过
  • 新著作权法有哪些相关内容
    著作权法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的答案主要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1、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2、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具体包括:(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
    2023-04-04
    456人看过
  • 合伙人资本有哪些相关内容
    “合伙人资本”账户合伙企业接受合伙人投资的会计处理与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股东投资的会计处理存在明同。具体表现如下:1.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同。合伙企业接受合伙人投资要通过“合伙人资本”账户核算,合伙企业一般不设置“资本公积”账户,由投入资本引起的各种资产增值可直接记人“合伙人资本”账户。合伙企业也不需要设置“盈余公积”账户,合伙企业实现的利润应通过提款或追加投资方式全部分给合伙人。2.“合伙人资本”账户与“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的核算内容也不同。“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核算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而“合伙人资本”账户除了核算各合伙人的原始投资额、追加投资额及减少投资额外.还要核算合伙企业因对外投资和生产经营而形成的净收益的增加或净损失的减少。“合伙人资本”账户按不同合伙人分设明细账.值得注意的是:《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
    2023-06-15
    419人看过
  • 关于行政裁决机关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行政裁决的概念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裁决的特征(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只有那些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是行政裁决的前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扩大,行政机关获得了对民事纠纷的裁决权。但行政机关参与民事纠纷的裁决并非涉及所有民事领域,只有在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对该民事纠纷进行裁决,以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3)行政裁决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特定的行
    2023-03-15
    454人看过
  • 二次补充侦查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
    2023-06-23
    470人看过
  • 证据三性法条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0条规定:“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本条是关于质证的对象规定,即证据的“三性”。释义如下:质证的对象是质证的重要内容之一。质证的目的是确定证据是不是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质证的对象应当是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特性。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特性,表现在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两个方面。质证时,应当围绕这两个方面来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质证应当审查证据的证据能力。证据能力,也叫做证据资格或者证据的可采性。它是指证据作为定案的根据时应当具有的性质。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证据理论,任何一个具体事实,要成为定案的根据,必须符合以下三个特征。1、真实性。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实性。它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任何案件事实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之间发
    2023-04-13
    219人看过
  • 道路违章的维权相关内容有哪些
    1、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提起行政诉讼。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避免方式熟悉交通法规。熟练掌握
    2023-04-01
    438人看过
  • 私募基金流程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私募基金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众募集资金分为公募与私募,按主投资标的又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标的为股票),期货投资基金(标的为期货合约)、货币投资基金(标的为外汇)、黄金投资基金(标的为黄金)、FOFfndoffnd(基金投资基金,标的为PE与VC基金),REITSrealestateInvestmentTrsts(房地产投资基金,标的为房地产),TOTtrstoftrst(信托投资基金,标的为信托产品),对冲基金(又叫套利基金,标的为套利空间),以上这么多基金形态,很多都是西方国家有,在中国只有此类概念而并无实体(私募由于不受政策限制,投资标的灵活,所以私募是有的)。私募基金设立条件流程如下: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
    2023-05-02
    361人看过
  • 童工能干什么,有哪些相关的内容
    一、什么是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全球各地区中,亚太国家童工最多,已经超过11亿。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
    2023-04-28
    118人看过
  • 劳动仲裁条款有哪些相关的内容
    一、仲裁条款的定义仲裁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条款。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就明确约定:发生纠纷,到某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二、仲裁地点规定在什么地方仲裁地点规定在什么地方进行仲裁,是买卖双方在磋商仲裁时的一个重点。这主要是因为,仲裁地点与仲裁所适用的程序法,以及合同适用的实体法关系至为密切。我国进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仲裁地点,视贸易对象和情况的不同,一般采用下述三种规定方法之一。1、力争规定在我国仲裁。2、可以规定在被告所在国仲裁。3、规定在双方认同的第三者国仲裁。三、仲裁程序仲裁机构选择国际贸易中的仲裁,可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中规定在常设的仲裁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当事人一方共同指定仲裁员组成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当事人双方选用哪个国家(地区)的仲裁机构审理争议,应在合同中做出具体说明。1、仲裁程序法的适用在买卖合同的仲裁条款中,应订明用哪个国家(地区)和哪个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进
    2023-04-28
    167人看过
  •  总体国家安全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维护国家安全需要重视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加强国土安全建设,构建国家安全体系,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打造命运共同体。这些措施将有助于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平安中国、和谐世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需要同时重视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在内方面,需要寻求发展、变革和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在外方面,需要追求和平、合作和共赢,建设和谐世界。在国土安全方面,需要同时重视国民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方面,需要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在发展问题和安全问题方面,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富国才能强兵,强兵才能卫国。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方面,需要打造命运共同体,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哪个标题最好地概括了
    2023-12-24
    339人看过
  • 公司设立无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设立失败是指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未能够完成设立行为的情形。二、公司设立无效是指公司设立虽然在形式上已经完成并已经获得营业执照,但实质上却存在条件或程序方面的缺陷,法律认为该公司应当撤销,该公司的设立应当被认定为无效。投资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投资公司的设立条件1、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法》对投资公司这种形式已予以肯定,因此,应当允许设立投资公司。设立投资公司不须经人民银行批准。2、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和直接经营的业务应予区分。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中的“投资”是指该公司投资某行业、产业的范围,而不表示该公司直接经营该项业务。如:“对旅游业的投资”,是指该公司可以投资旅游业,而不表示经营旅游业务.旅游业作为投资领域,不须报行业管理部门批准。3、内资设立的投资公司,其投资的领域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外,核定经营范围时,对其投资
    2023-07-08
    216人看过
  • 企业债务重组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如果债务人的负债规模大,并且涉及到的债权人数量多且关系复杂时,需要收购方有足够的资金和影响力,仅凭债务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和协商,很难达成一致;如果有一定数量的债权人不愿意做出让步,或者无法达成一定的协议情况下,很大程度上会阻碍重组的进展,甚至使得重组失败。这种情况下,法人是整个破产重组过程中的领导者,如果由于债权人会议无法通过重整计划而阻碍进程的话,法院是可以强制裁定开始实施重整计划。例如一个房地产商破产,他建设的临街商铺,已经无能力完成商铺的装修。债权人集合在一起商议,一起出钱完成装修,卖了商铺偿还大家的债权,比直接破产清算要高得多了。若以现金偿还债务:需偿还现金和应付帐债务账面价值金额之差。也就是债权让步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即可。若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比赛资产的公允价。债务重组中,经债权人和债务人谈判,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就可以明确双方利益和义务,债务重组协议一般不涉及其他
    2023-06-17
    498人看过
  • 借据和借条的区别有哪些,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借据和借条的区别有哪些借条和借据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没有还款日期,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该从你知道对方不还款之日开始计算,但最长保护期间是20年。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随着民间借贷的日益增多,借条和欠条二种常见的债权记载形式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究竟这二者有何区别、法律效力有何不同,本文将进行探讨。1、借条与欠条的外延不同(1)借条记载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证明的基础法律事实是合同之债。一般于借款出借之时签订,借条会载明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日期等等与借款有关的事项。部分有担保的借款,借条中也会注明借款担保的条款,包括保证人或抵押物等。总之,借条是借款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2)欠条记载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证明的基础法律事实多种多样,不一定是合同之债,也有可能是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不管这种基础法律事实是什么,在欠条形成的同时,他都转变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是欠款人
    2023-06-01
    414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治安传唤时间间隔的相关规定内容是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28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 传唤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7
      传唤的规定是:民事诉讼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如果传唤证没人签名,符合相关的规定内容是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8
      传唤有二种,一种是刑事上的传唤;一种是治安上的传唤。 一、不同的传唤,性质不同: 刑事上的传唤,前提是刑事立案,传唤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否则只能使用询问通知书而不是传唤证;在治安管理中,对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也可以进行传唤。这二个传唤性质完全不同。 二、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 1、《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
    • 什么是刑事传唤,有哪些相关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2
      刑事传唤的含义是:司法机关为通知当事人到达指定的时间、地点而采取的措施。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想要知道有关警察传唤的一些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