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追诉期的起算日期是哪些时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08:40:20 276 人看过

1、滥用职权罪追诉期的起算日期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滥用职权罪的司法认定

我国刑法上,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认定为滥用职权罪:

1、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开脱罪责,而扩大行为人的具体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属于为由开脱行为人的罪责,不是法律用语,但行为中包括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括了犯罪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对作为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的“重大损失”,不能单纯理解为有形的损失,而应包括无形的损失。

2、本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触犯特别法条时,也可能同时触犯本条的普通法条。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认定犯罪,即认定为特别法条规定的犯罪,而不认定为滥用职权罪。

3、行为人接受他人的贿赂后又滥用职权给他人谋取利益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同时触犯滥用职权罪与受贿罪。这时,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只不过是受贿得以实现的条件,因此,只要能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的行为不再具有独立的意义,对之应以受贿罪从重论处。如果收受的贿烙不大不能构成受贿罪的,则应依滥用职权罪治罪,而不能不以犯罪论处,从而轻纵犯罪。

4、行为人利用职权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从本质上讲亦具有滥用职权的性质,如果因其贪污行为又致使其他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同时触犯滥用职权罪与贪污罪,属想象竞合,对之宜择一重罪以后者等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追诉时效及追诉期起算
    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追诉时效有以下四种期限: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就是说,刑法对该犯罪分子所犯罪行规定的刑罚,最高刑不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在5年之内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期满后不再追究。这里规定的“法定最高刑”,既不是应当对罪犯判决的具体刑期,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性质和情节,与其所犯罪行为相对应的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处刑档次中的法定最高刑;也不是法律对某一种犯罪规定的最高刑,而是某种犯罪中与犯罪行为基本相适应的某一档刑罚的最高刑。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里对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的追诉时效特别规定了例外情况,主要是考虑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有些是罪恶深重、情节特别
    2023-08-14
    60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及追究期限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滥用职权罪分为三挡量刑标准。第一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档,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档,若行为人本着徇私舞弊的目的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目的不一样会导致此罪的刑罚不一致,以上就是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一、失职与渎职的区别有哪些失职与渎职的区别:渎职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类罪名的一种,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财产、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失职是一般工作人员对其本职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失职行为的行为人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构成渎职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
    2023-03-06
    371人看过
  • 重婚罪追诉期是从何时算起
    一、重婚罪追诉期是从何时算起重婚罪的追诉时效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经过五年期限不再追诉。重婚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被33篇案例引用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二
    2023-04-18
    181人看过
  •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一、挪用公款追诉时效是什么挪用公款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二十年后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诉;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行追诉。二、追诉时效的中断条件是什么?中断追诉时效的法定条件是: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或者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
    2023-03-16
    486人看过
  • 合同日期什么时候起算
    一般来讲,合同程琳生肖牛时,合同日期起算。特殊规定的,以办理相关手续后起算。视情况而定。其一,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签合同的日期以合同成立生效时起算;其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即签合同的日期以办理相关手续后起算。侦查羁押期限的起算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逮捕之日起算,先前的拘留不算。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十七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
    2023-08-01
    378人看过
  • 用人单位用工之日开始算起的日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
    用人单位在筹备时的劳动关系问题,首先要从筹备中的用人单位将由何种主体出资设立来看。若筹备中的用人单位作为某法人的独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招录劳动者从事筹备工作的;劳动关系则是在母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用人单位筹备完成之后招录劳动者的,新的劳动关系则在子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订立。若筹备中的用人单位的发起人为自然人,发起人雇佣人员从事筹备工作的,由于筹备中的用人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因此,发起人与受雇佣者之间系劳务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多长时间签劳动合同正规单位,不论大小,入职一个月都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管你是工厂还是加工厂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都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签订,或自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入职超过一个月无书面劳动合同,属于单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
    2023-07-11
    27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滥用职权罪追诉期起算日期是怎么规定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08
      滥用职权罪追诉期的起算日期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犯罪之日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日期,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是指连续犯和继续犯,其追诉期限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滥用职权罪案件已经查清的起诉期是什么时候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19
      1、滥用职权罪追诉期的起算日期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
    • 滥用职权罪有追诉期限多少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2
      是的。滥用职权罪的起诉时效按照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起诉期限自犯罪之日起计算;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这里的犯罪日是指犯罪行为的日期,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是指连续犯罪和继续犯罪,起诉期限应当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起诉期限的计算和中断,自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在起诉期限内犯罪的,自犯
    • 滥用职权构成犯罪有追诉期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05
      是的,起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连续或者继续的,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这里所说的犯罪之日,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日期,犯罪行为连续或者继续是指连续犯和继续犯,其起诉期限应当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起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连续或者继续的,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这里所说的犯罪之日,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日期,犯罪行为连续或者继续是指连续犯和继续犯,起诉
    • 优先权日专利期限起算日是哪一天,计算日是从哪些时候算起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27
      “申请日”是指专利申请在中国的实际申请日,而非优先权日,这是各国的惯例。 享有优先权,是为了避免你在国外申请和在国内申请期间有其他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保护日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就是从你在国内递交专利请求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这样专利权人就可以享受更长的保护了。 总之,在哪个国家申请的专利,保护期限就从哪里递交申请的时间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