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义务的加速到期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18:22:44 460 人看过

一、股东出资义务的加速到期规定是怎样的?

1、股东出资义务的加速到期规定具体如下:

《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2、股东在章程中自由约定出资缴纳期限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项利益,即期限利益。注册资本认缴制降低了创业开公司的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但认缴资本并非永远无需兑现的空头支票,股东仍应在出资期限届满前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东认缴的出资是其和公司之间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出资额越大,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在注册公司时,应结合公司规模及股东的出资能力来确定注册资本额。

3、在公司可以偿付对外债务的情况下,这种期限利益应当受到肯定和保护。但是,在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后,股东即不再享有期限利益,应按法律规定缴纳出资。

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对公司应承担的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如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在公司成立或资本验资之后,将出资抽回,以及迟延出资的情况,依法可由公司本身直接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足额缴纳出资,并赔偿延期出资的损失,如股东拒绝履行的,公司完全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有关股东瑕疵出资的情况,如公司发现所出资的实物实际价值显著低于评估价格(或章程所定价格),公司有权要求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且可以要求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另对于股东作为出资的财产存在权利或物的瑕疵,致使财产价值显著降低或公司无法实现此财产价值时,公司也有权要求出资股东补足差额,并要求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举例说明:假设上述案例中王某以一套机器设备作价25万元出资,出资后,公司发现这套机器设备作价入股时的市场价格仅有15万元。此时公司完全可以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补足差额,并且可以将刘某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刘某承担连带责任。

2、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出资义务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出资是公司法上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在有限责任公司,数人(自然人或法人)相约共同出资成立公司,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对其他当事人的承诺,按约向公司交纳出资。

在股东违反章程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致使公司利益遭受侵害时,公司经常会由于某种原因不能采取诉讼救济,这时已出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依据章程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赔偿公司相应的损失。在股东代表公司起诉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同时,可一并要求未出资股东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对于违约金的归属,依据相对性原则,未出资股东是违反了与其他所有股东的约定、所致的惩罚性责任,当然违约金应当归其他全体已出资股东共同所有,而不是归起诉的股东一人所有。

如实缴纳出资额,是股东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一般,公民、或者是单位等,在认购公司的股份时,公司会与其约定一个出资额的缴纳期限。一般股东只需要在此期限内缴纳出资额即可,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即使期限没有届满,股东依旧需要缴纳出资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0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吗
    一、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吗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二、股东出资的条件有哪些股东出资的条件有如下:1.用于出资的股权必须是出资人合法持有的,并且可以依法转让;2.用于出资的股权没有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例如已经被设立了质权的股权就不得作为股东的出资;3.出资人以股权出资必须已经履行了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用于出资的股权已经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三、股东出资期限一般多久股东出资时间的期限应当由股东协商决定,股东认缴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具体的期限应当由所有股东约定。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
    2023-04-25
    60人看过
  • 未尽出资义务股东的股权是否应受到限制
    应当的。股东应当向公司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该出资是股东取得股东权利的对价,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就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股东未尽出资义务时,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议决议限制股东权利。通过公司章程限制股东权利时,由于修改章程一般需要普通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能够使公司在限制股东权利时更加慎重。通过股东会决议限制股东权利时,虽然股东会决议一般只需要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公司法》第28条第二款,第83条第二款,均规定股东未尽出资义务时,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投资人是否可以不做股东投资人可以不做股东。是否实缴出资和验资,都已经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必备条件。而出资证明书与股东名册等,由公司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投资人取得股东资格的证明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证据。投资人取得股东资格的关键在于,股东会决议通过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投资人不出
    2023-03-01
    475人看过
  • 股东在出资方面的义务
    股东出资责任的内容: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知识产权、股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对于不是货币财产出资的,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还应该履行转移所有权等权利转移,以货币出资的,需要足额出资,不得有瑕疵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如果发现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未转移财产权利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或转移财产。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发起人协议自然对所有发起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协议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在公司成立后,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抑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关系和活动方式的总规则,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约定且签署,故而公司章程具有契约性质。公司章程对所有股东和公司都有约束力,公司章程上所记载的股东出资额必须充足,否则构成违反股东承诺。修订
    2023-06-30
    91人看过
  • 股东出资既是合同义务更是法定义务
    甲公司于1998年由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投资成立,注册资金7552万元。1999年12月29日,甲公司与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乙公司签订了《关于开发区甲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采取增资扩股的方式吸收经服中心和乙公司部分国有资产,将甲公司改组为由国资局、经服中心和乙公司作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乙公司以其所拥有的一块土地使用权及其建筑物价值约计净资产权益13000万元注入,该项资产总额以资产评估后实际数额为准。乙公司以净资产13000万元作为出资,按每一单位资本认购价格1.72元计,可认购甲公司注册资本7552万元。随后国资局、经服中心和乙公司签署甲公司章程约定,甲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6782万元人民币,其中国管局出资7552万元,占甲公司45%的股份,乙公司出资7552万元,占甲公司45%的股份,经服中心出资1678万元,占甲公司10%的股份。乙公司的出资方式是土
    2023-06-05
    361人看过
  • 名义股东是否承担出资不实的义务?
    1、一般情况下是要承担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的,具体看名义股东和实际投资人之间签订的书面协议,但该协议只在公司内部有效。2、一般而言,实际出资人会同名义股东事先签订书面协议,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约定,主要应涵盖股东权益、责任分担等事宜,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产生相应效力,但该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外(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效力。3、名义股东、实际股东同公司其他股东方的关系。如果公司成立有效,遵循实质主义规则,确认实际股东享有股东权益并履行股东义务,但如果隐名出资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则认定行为无效,则当事人间法律关系依照无效合同条款执行。4、名义股东同第三人的关系。无论公司是否成立有效,依照形式主义规则,名义股东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一、暗股受法律保护么暗股也受法律保护。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应当订立一份书面协议写明谁是出资人,谁是名义股东,股东的权利由谁享有等问
    2023-04-11
    67人看过
  • 怎样认定股东出资到位
    法律综合知识
    企业证明自有项目资本金已到位(包括企业投资和国家投资项目),可以在会计报表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科目反映出这个情况。企业投资、国家拨款在实收资本的二级科目中反映。以房地产企业为例,随着项目进度推进,涉及在产品、银行借款、实收资本、往来款的会计科目会发生变化。通过存货的会计科目,可以印证工程形象进度。如果是非投入公司股本的项目合作,以项目约定的资金进入共同认定的金融机构账户或收到约定的现金,即为项目资金到位。会计核算: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其他应付款--xxx项目;如果是以股东投入的项目,其资本金到位后还是要以项目约定的资金。进入共同认定的金融机构账户或收到约定的现金,即为项目资金到位。会计核算: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xxx股本依据《公司法》。
    2022-02-12
    142人看过
  • 股东出资提前到期的判例如何规定的
    公司无力还债时,股东认缴出资期限能不能加速提前到期;出资期限仅仅是股东、公司之间对法定出资义务作出的约定,对公司债权人不产生约束力。法律明确规定的是,在公司解散时,股东没有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出资财产,包括到期该缴未缴和未到缴纳期限的出资。相对于破产清算,加速股东出资责任到期,公司依然存在,比解散后公司消失不强多了。何况,出资认缴本身就不等于不缴,股东出资是法定义务,只是提前而已。当然,为降低创业门槛,公司法规定股东自由约定出资期限,但出资的义务依然存在,并且,股东不能将可约定出资期限的自由沦为转嫁公司风险的工具,进而损害公司债权人的正当权益。从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出发,股东的认缴资本还没有没有全部实缴到位前,公司正常营业期间不宜出现债务无法清偿的情况,否则,就相当于纵容股东而损害了公司债权人,注册公司时都将出资期限约定在100年,那不乱套了,最终将损害整个社会交易安全。一、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3-26
    177人看过
  • 认缴制下股东出资的最长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1、认缴制下股东出资的最长期限没有限制,由股东自行约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对股东出资违约责任的追究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有哪些1.追缴出资。即公司对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履行
    2023-04-05
    419人看过
  • 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出资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
    遵守公司章程;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一、工伤赔偿能否向公司股东追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工伤赔偿由公司财产承担的,股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后,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所以工伤赔偿一般不能向股东追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
    2023-06-25
    332人看过
  • 股东之间对出资义务是否负连带责任的规定
    股东之间对出资义务是否负连带责任的规定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024-05-10
    246人看过
  • 出资义务未尽的股东股权问题
    应当的。股东应当向公司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该出资是股东取得股东权利的对价,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就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股东未尽出资义务时,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议决议限制股东权利。通过公司章程限制股东权利时,由于修改章程一般需要普通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能够使公司在限制股东权利时更加慎重。通过股东会决议限制股东权利时,虽然股东会决议一般只需要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公司法》第28条第二款,第83条第二款,均规定股东未尽出资义务时,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时的权利限制的正当性从法律逻辑上说,公司中的股东权利,是基于股东之间意思自治达成的约定,并通过股东对其各自先前的特定财产权利的处分而产生的。股东无论是承诺、履行其出资义务,还是同意或接受公司的整个股权安排,性质上可以说都是对自己的特定财产权利的处分。任何一个股东在
    2023-07-16
    348人看过
  • 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的情形
    1、企业破产时可加速到期《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解散清算时可加速到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一、债权人如何举证证明公司具备破产原因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该条的理解与适用认为,已具备破产原因,不申请破产,与《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结果完全相同。这就是比照破产的规定进行处理。按
    2023-06-28
    259人看过
  • 股东出资的期限有何规定?
    股东出资时间的期限法律中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是在公司章程中进行约定。公司法中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环境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长时间(1)一般情况下,申请复议的法定期限为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一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原来的法律、法规规定复议申请期限不满60日的,一律按照本法规定,即复议申请期限为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2)原来法律、法规规定超过60日的,按照原来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一款也作了相应规定,即“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这是指除《行政复议法》以外的法律所规定的申清期限。例如,《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人对
    2023-07-07
    131人看过
  • 股东认缴出资额的定义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意思是:我国现在对股东的出资不要求实缴了,股东可以认缴出资,股东可以认缴多少的,只要股东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出资存入公司账户的,就可以认定为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就可以取得相应的股份,未在规定的时间缴纳出资的,就属于虚假出资,股东应当承担其责任,然后补足出资额。股东认缴出资额是什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一般按照公司章程记载或者股东协商确定的数额填写。认缴出资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依照章程规定应当缴纳的注册资本。出资分为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两部分。对各股东(发起人)作为登记事项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的不同理解,在具体登记工作中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
    2023-07-01
    3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股东的出资义务可以加速到期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2
      《破产法》第35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的破产或解散时,股东的期限利益不予保护。此外,《九民纪要》规定,股东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二)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 职务股股东出资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5
      股东在公司任的职务没有定性,可以是任何职务,也可以不在公司任职,都是有可能的。 比如很多股份制公司,员工也持有公司股票,管理层也持有公司股票,都是公司股东。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 股东的义务,股东出资义务的现存问题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是如何规定的?公司股东的出资是否仅限于资金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2
      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是如何规定的?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只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认缴的出资额,并且以货币出资的,按货币足额存入公司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那么出资方式都有哪些?请看下文
    • 股东出资定义是怎样的,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7
      股东出资定义是股东可以利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投入资本,从而成为公司的股东。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股东如果要出资的话,那么只能够通过货币实物或者是知识产权等,如果是其他方面的财产出资的话,是需要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