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属登记确权、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有关的证明和文件:
(1)房地产权利人(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资格)证明、法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来源证明,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联建或者统建合同,翻改扩建及固定资产投资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有关材料等;
(3)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房产继承书、房产赠与书、房产析产协议书、房产交换协议书、房地产调拨凭证、有关房产转移的上级批件、有关房产的判决、裁决、仲裁文书及公证文书等;
(4)设定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有关合同、文件等。
2、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界定位置图;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分丘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3、房地产产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收件收据存根、权属变更登记表、房地产状况登记表、房地产勘测调查表、墙界表、房屋面积计算表、房地产登记审批表、房屋灭籍申请表、房地产税费收据存根等。
4、反映和记载房地产权属状况的信息资料,包括统计报表、摄影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缩微胶片、计算机软盘、光盘等。
5、其他有关房地产权属的文件资料,包括房地产权属冻结文件、房屋权属代管文件、历史形成的各种房地产权证、契证、账、册、表、卡等。
一、民法典买家如何知道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
买受人可以通过询问售房者、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等方式,确定房屋是否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八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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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人继承顺序是: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 (二)遗嘱继承人; (三)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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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调查应当首先要调查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91、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购房者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它证件。 2、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其它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的协议或证明;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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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产权调换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9一、什么是房屋产权调换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的行为。通常在被拆迁人不愿意获得补偿资金去市场购房的情况下,由拆迁人提供合适的房屋,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安置。房屋产权调换的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产权调换尽管以实物形式体现,实质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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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期限和调查内容的区别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8两者的区别是:1。调查时间是调查数据所属的时间,也称为(客观时间);调查时限是调查工作的时限,也称为(主观时间)。2、调查时间是调查数据使用的时间,调查时限是从开始到完成任务的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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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房产调查登记包括哪些内容?怎样办理征收房产调查广西在线咨询 2021-07-1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调查登记,房屋征收部门可独立完成,也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组织、居民委员会等组织来实施调查登记工作。此调查登记应当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并且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前完成。调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房屋权属情况,即被征收房屋的物权归属; (二)区位情况,由于房屋是不动产,区位对于房屋的价值有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