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拒绝履行的条件是什么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7 14:46:23 129 人看过

一、拒绝履行的条件是什么呢

拒绝履行,又称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

拒绝履行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几点: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

2、须履行仍为可能。

3、须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

4、须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

5、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无正当理由。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拒绝履行的条件有什么

拒绝履行,又称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

拒绝履行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几点: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

2、须履行仍为可能。

3、须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

4、须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

5、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无正当理由。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三、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合同履行的什么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零三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n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n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n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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