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一、诉讼内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吗?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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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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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离婚诉讼起诉管辖的法律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7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2条还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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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对行政诉讼异议管辖的依据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28提出管辖权异议有以下几个条件: 1、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后尚未对案件实体审理之前提出 2、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法定期间内以法定的形式提出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当是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4、管辖权异议只能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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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约定管辖,依据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9一、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不得管辖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二、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第三,协议管辖是一种必要的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第四,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五、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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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法律依据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18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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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权案件由中院管辖的依据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311、中院。 2、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中级法院的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