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是一次性支付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7:52:22 278 人看过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停产停业损失是否一次性支付,由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确定,一般一次性支付。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而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房屋产权发生交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第二十三条因收购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收购房屋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等订立补偿协议,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等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企业拆迁中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根据纳税情况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有些地方,年度基本利润可以根据纳税情况和纳税情况来计算。然而,这种情况对中小型制造企业是不利的。

2。根据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信息中标明的营业面积,计算停产停业损失。但我们都知道,我国商业信息中标注的商业区域往往是个体工商户或简易商品房。我们可以使用业务信息来计算基本业务领域。但这种计算方法往往对企业非常不利,因为企业信息领域与实际业务领域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因此,估计的营业面积与企业的权益肯定有很大差距。

3。根据实际经营面积,计算生产经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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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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