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程序我国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16:30:19 245 人看过

工伤认定程序

(一)准备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有争议时提交);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其它能证明属于工伤的相关证明,如外出工作的“出差通知书”等等。

(二)提出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或者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三)作出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查,认为应该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工伤认定程序的作用

1、工伤认定涉及到工伤保险的赔付,是程序性规定。为了减少工伤认定的混乱和弄虚作假,增加权威性,现在基本上都是政府指定的工伤鉴定专门机构来进行鉴定。

2、因为发生工伤的损失伤害得到的赔偿和待遇,如果不经过工伤认定,就不会承认你是工伤,工伤保险不会给你任何待遇和赔偿

3、严重的问题是之后出现严重的情况又超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那么就不能好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时一种行政行为,根据南昌市工伤认定程序得规定,申请之前需要准备齐全相关材料,然后带齐材料到省社保中心进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的办理时间是由严格规定的,在办理前,建议了解确切信息后再到社保局进行办理,以免耽误更多的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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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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