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婚姻:宣告无效需要哪些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0:35:39 56 人看过

宣告婚姻无效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向人民法院申请婚姻登记。宣告婚姻无效纠纷案件不同于一般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点;

2、启动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书名称不得写民事诉状,可以是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不适用案件;

3、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许可。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或者上诉。

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规定,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结婚登记相关文章
  • 宣告无效婚姻立案程序
    无效婚姻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效力,但婚姻关系的存续与人身密切相关,涉及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切身利益,因而对其认定须经法定程序。在我国,无效婚姻通过司法程序予以确认。在依司法程序确认婚姻的效力时,婚姻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包括单位均有权就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提起确认之诉。人民法院对此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不得适用调解。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扶养、继承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是无效婚姻,应依职权在判决中予以宣告。如果在结婚登记时存在无效婚姻的情形,但后来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当事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如果有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在受理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作出宣告婚姻无
    2023-03-08
    106人看过
  •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程序
    (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二)法律文书名称以及当事人称谓。宣告婚姻无效纠纷案件与一般离婚案件有所区别,有其自身特点。启动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书名称不宜写作《民事起诉状》,可为《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同时,不宜将当事人列为“原告”、“被告”,而应称为申请人、被申请人。(三)程序上的特别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原告如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当事人上诉以及申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只能就婚姻效力提出请求,而无权要求处理当事
    2023-02-22
    373人看过
  • 宣告无效婚姻立案程序
    一、宣告无效婚姻立案程序无效婚姻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效力,但婚姻关系的存续与人身密切相关,涉及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切身利益,因而对其认定须经法定程序。在我国,无效婚姻通过司法程序予以确认。在依司法程序确认婚姻的效力时,婚姻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包括单位均有权就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提起确认之诉。人民法院对此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不得适用调解。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扶养、继承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是无效婚姻,应依职权在判决中予以宣告。如果在结婚登记时存在无效婚姻的情形,但后来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当事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如果有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在受理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
    2023-04-25
    356人看过
  • 宣告婚姻无效判决书的程序有哪些
    宣告婚姻无效判决书的程序有哪些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同时,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2、关于婚姻的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审查,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就不加追究。3、对婚姻效力问题的处理应当单独制作出判决文书,与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判决文书是分别做出的。4、对婚姻效力的诉讼,实行一审终审。也就是说,一审法院对婚姻效力作出判决后,不论是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无效,还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有效,当事人不服的,均不能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出上诉,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上诉。为什么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可以调解?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是否一律不能调解?法院审
    2023-03-03
    265人看过
  • 在我国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有哪些?
    在我国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为:1.由相关人员提起诉讼;2.由法院进行调解并调查;3.符合条件的,由法院进行判决宣告婚姻无效;4.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一、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公证吗解除同居关系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如果双方均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该协议书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进行公证也可解除同居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婚姻无效时如
    2023-03-30
    394人看过
  • 宣告婚姻无效判决书的程序有哪些
    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同时,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2、关于婚姻的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审查,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就不加追究。3、对婚姻效力问题的处理应当单独制作出判决文书,与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判决文书是分别做出的。4、对婚姻效力的诉讼,实行一审终审。也就是说,一审法院对婚姻效力作出判决后,不论是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无效,还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有效,当事人不服的,均不能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出上诉,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上诉。为什么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可以调解?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是否一律不能调解?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
    2023-06-18
    268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宣告婚姻无效程序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t启动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有两种方式:第一种,依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根据婚姻法第十条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但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
    • 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3
      近亲属结婚,医学上的不能结婚的疾病,未到法定年龄
    • 宣告婚姻无效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03
      宣告婚姻无效程序如下: 1、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3、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与裁判方式只能是判决,而不能适用调解; 4、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申请人及婚姻当事人不得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起上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
    • 婚姻无效宣告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02
      与其他民事诉讼案件相比,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上存在一些差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销诉讼的,不予许可。宣告婚姻无效必须走司法程序,也就是请求法院依据事实根据来审理确定婚姻是否无效。婚姻无效案件由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结婚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结婚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结婚实质要求的事实,
    • 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7-06
      (1)管辖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结婚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结婚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将审理结果寄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便于当事人提出申请和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 (2)审理与裁判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