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有第二顺位继承人。转继承一般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但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分割前因某种原因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份额应当转移给其他法定继承人。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让给继承人,但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有代位继承权吗?
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有代位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民法典》新设兄弟姐妹子女的代位继承权,将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规定为代位继承人,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代位继承。但需要注意的是,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所以,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只发生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且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前提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继承权顺序:优先给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权继承
453人看过
-
第一顺位放弃继承,第二顺位有权继承?
424人看过
-
继承人能否被第二顺位继承人代替?
110人看过
-
第一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和第二顺位继承人哪个先开始
348人看过
-
第二顺位继承权是否可以由子女继承
181人看过
-
顺位继承人的第二位
364人看过
-
继承法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人的继承条件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6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是可以转继承的,转继承的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
继承纠纷的转继承是第二顺序继承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1-07-30转继承包括第二顺位继承人,转继承发生的必备条件有: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
孙子能否继承遗产,取决于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权宁夏在线咨询 2024-11-20根据我国司法体系的划定以及相关法律的明确阐述,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完整健在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争抢遗产。原因在于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继承资格审核启动之后,应优先让位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悉数承继遗产,随后再轮及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申请。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在特定条件下,第二顺序继承人将具备继承遗产的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的继承顺序为:
-
代位继承与继承权转移是否一样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7不一样。转继承,是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财产后,对财产还未进行分配时死亡,其应该继承的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其应该继承的份额。 一、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二、继承的内容不同。 三、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
-
是否可以以遗嘱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4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遗嘱继承,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