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商品流通工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0:06:59 433 人看过

发布部门: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甘政发[2005]1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供销社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二月三日

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商品流通工作,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7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努力搞活农产品流通

(一)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各市州要在现有农产品生产、销售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制订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农产品产地和销地批发市场建设规划,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商品市场体系。要完善批发市场配送功能,加强信息、检验检测系统及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争取在3年内每个市州都建成2一4个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和创新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

(二)积极发展农产品零售市场。大力推广特许经营、自由连锁经营等新模式,鼓励优势连锁企业规模化发展,城市农贸市场逐步“退路进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城市农贸市场改建成超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并逐步把网络延伸到城市社区。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直接向超市、社区菜市场、便利店等配送产品,有条件的超市和便利店可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努力提高农产品在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零售业中的经营比重,力争5年内使农产品在连锁超市、便利店的销售额占全部商品零售额的1/3以上。国内外企业投资农产品零售业不受地域、股权和投资额限制。

(三)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要以现有物流资源为基础,加强企业物流与社会物流的相互配合,合理布局物流网络。针对农产品流通特点,加快建设以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引导现有农产品物流企业升级改造,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加快建立全省统一高效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制订大宗农产品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的优惠政策,严禁针对农产品运输的乱收费、乱罚款。

(四)鼓励农民从事商品流通。除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外,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在工商登记和税费方面对从事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及消费品等流通的农民及农民合作组织给予支持,鼓励农业生产大户、运销大户注册为法人,从事农产品运销。

(五)扩大农产品出口。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大科技投入,努力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及时掌握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动态,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信息服务。通过组织参加各类节会或利用现代传媒,进一步开拓深加工、特色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国际市场,拓宽产品出口渠道,扩大出口品种,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提高农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在出口信用保险、资金支持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推动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强化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

二、大力培育农村消费品市场

(一)加快农村消费品市场建设。积极引导和扩大农民消费,认真总结和推广近年来开拓农村市场试点工作经验,大力培育农村新型流通方式,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重点,积极发展连锁超市、社区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通过示范引导、自愿进入,逐步以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经营方式改造农村传统的集贸市场。鼓励有实力的零售企业以特许经营、销售代理等方式,改造“夫妻店”、“代销店”。加快形成以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零售网络。

(二)积极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的工业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商品市场的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农村需求和农民消费特点,组织工商企业开发生产适合当地农村和农民消费需求的价廉物美的工业产品,建立和完善农村售后服务体系,让农民放心消费。

三、积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

积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推进国有及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企业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等方式参与农资经营;农资生产企业要加强与农资流通企业的协调合作,有条件的要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及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大力推广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农产品质量、科技含量较高的新型农资产品。

四、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

(一)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加大农村交通、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家用电器和电信等产品进入农村市场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坚决清除地区封锁和城乡封锁,不得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农村市场或本地产品进入外地农村市场。积极开展符合农村特点的节日消费和旅游消费活动,培育消费热点,调整消费结构,不断创新消费形式和消费内容。探索发展农村消费信贷,活跃农村消费市场。

(二)建立健全各类流通合作组织。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支持在农村建立以产品为联结纽带的各类协会、商会,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健全农村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网络,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三)加大农村市场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不正当交易和竞争行为,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健全市场投诉受理机制。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资价格监控机制,防止在生产和流通环节随意抬高价格,加快建立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产品经营的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质农资等坑农行为,健全农资损害赔偿机制,为保护农民利益提供制度保障。加快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搞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对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把农村商品流通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更好地发挥流通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消费的带动作用。各有关方面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商务、发展改革、农业、供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财政部门要视财力情况,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金融机构要在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销设备等方面给予贷款优惠,财政要适当予以贴息。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供销社

二○○五年一月十九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产品流通相关文章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10]21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21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市场价格形势的监测分析,协调统一政策,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推进价格调控政策顺利实施,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建立甘肃省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召集人:赵春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成员:刘剑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蔡建明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富奎省工信委副主任张云生省监察厅副厅长沙仲才省民政厅
    2023-04-24
    171人看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城市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因甘肃省城市规划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工作变动,需要重新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徐守盛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副主任邵克文省政协副主席、省发改委主任姜信治省政府秘书长周强省政府副秘书长屠锦敏省建设厅厅长张羽中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委员李文卿省发改委副主任于光明省经委副主任吴仰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幸省公安厅副厅长沙仲才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志贵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周应军省建设厅副厅长梁文钊省建设厅总工程师辛平省交通厅副厅长金涛省水利厅副厅长马尚英省林业厅厅长卫孺牛省农牧厅副厅长卢鸿志省文化厅副厅长王新中省环保局副局长樊怀玉省统计局局长邓志涛省旅游局局长朱友文兰州铁路局局长康和生甘肃机场集团公司总裁王再兴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陈晓伦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潘锋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刘敏省社科院副院长今后组成人员工作变动时,由接任人员自行替补,不另行文。二
    2023-04-22
    475人看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则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甘政办发[2007]8号发布日期:2007-1-15执行日期:2007-1-15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甘肃省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甘肃省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和《甘肃省城市规划委员会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七年一月十五日甘肃省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建设的指导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完善跨行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重要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的决策机制,增强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正确实施《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甘肃省城市规划委员会的通知》(甘政发(2005)65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甘肃省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城
    2023-04-22
    389人看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爱卫会关于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爱卫会《关于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意见(省爱卫会二00二年六月二十日)“九五”以来,全省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01年底,农村改水受益率由“八五”末的不足50%,达到71.25%,受益人口1474.28万人;自来水普及率达32.45%,已有671.52万农村人口饮用自来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八五”末的不足9%,达到39.30%,有195.04万农户使用卫生厕所。达到了国家下达的贫困地区“九五”农村改水受益率70%、卫生厕所普及率35%的目标。全省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也取得一定进展。先后有6个城市在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卫生城市”、“卫生先进城市”,7个城市被评为“省级卫生城市”,20多个县城(镇)被评
    2023-04-22
    56人看过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我省推行流通环节市场食品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粤府办[2005]7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工商局《关于我省推行流通环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商局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关于我省推行流通环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意见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采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尤其是对市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但是,我省食品市场安全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一些地方出现了“有毒白酒”、“有毒咸鱼”、“有害腌制果脯”和“苏丹红”中毒等食品,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暴露了我省市场食品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切。2004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在全
    2023-06-07
    313人看过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委、省财政厅、辽宁保监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业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八年五月七日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业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近年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为重要载体,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但是,目前我省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多年致富、一灾致贫”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2007年全省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风雪袭击,对农业减灾防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建立完善农业风险防范体系。根据国家关于加强农业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及农民灾后自救能力为总体目标,以确保
    2023-04-23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产品流通是指农产品中的商品部分,通过买卖的形式实现从农业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转移的一种经济活动。农产品流通包括农产品的收购、运输、储存、销售等一系列环节。 通过支持冷链运输、产销衔接、组织化程度,质量安全可追溯等方面,将有利于搞活农产品流通... 更多>

    #农产品流通
    相关咨询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劳社部发[2007]3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1995〕5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民险发〔1997〕27号]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的通知 [渝劳农保发〔1999〕1号]重庆市劳动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认真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
    • 甘肃省政府工作人员退休后死亡政策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若你有工作!狗屁待遇没有!只发一张【革烈烈士】证!叫你光荣一辈子!若是儿子牺牲!这当爹的每月起马有几千元吧!1946) 来源:中国巩义政务公开发布时间: 2011-05-26点击次数: 790 刘天若,男,汉族,河南省巩县人,中共党员。刘天若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党的领导下带头搞学生运动,1936年在延安抗日红军大学第四期毕业,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5月,受党指派,刘天
    • 甘肃省关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政处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18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工作的组织领导,鼓励、支持和保护举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对举报、协查或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 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人民政府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7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产假180天。
    • 人民政府和地下文物管理部门应当如何做好考古发掘工作的前置工作?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发现地下文物,确因建设工期紧迫或者有自然破坏危险,需要进行抢救发掘的,由省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发掘,同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补办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考古发掘单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考古发掘结束前,考古发掘区域内不得施工或者作业。考古发掘工作结束后,省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发现重要遗迹需要实施原址保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