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安置房产权属于户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2 17:15:20 217 人看过

一、我国的安置房产权属于户主吗

安置房的产权是按拆迁协议上的签字人来设定的。如果签字人包括您,您就可以在安置房的房产证上增加您的名字,拥有产权。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二、安置房的产权性质:

拆迁安置房: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对接安置房产权性质定性为经济适用房,但不受普通经适房“五年内禁售”的限制,上市交易需由购买人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在我国相关的安置房的房屋产权属于在相关的安置协议上的签字人员决定的,这类住房的产权分配属于相关的户主或相关的当事人的人数决定的。相关的当事人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办理,合法的的保护我国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房产产权的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2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户主是否拥有安置房产权
    安置房拆迁协议上的签字人包括户主的,拥有其产权。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和面积向具有城市户口的被拆迁人出售的住宅。因为拆迁安置房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所以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所有通过正式拆迁程序,被安置人未来都可以取得房屋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所以相对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一、定向安置房可以转让吗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
    2023-03-05
    412人看过
  • 安置房是否属于业主的所有?
    安置房若以到房产局进行登记,算名下房产。个人的名下房产情况,需要根据房管局出具的房产数量的证明为主要的依据,安置房也是有多种类型的,根据城市和区域的不同,安置房也分为有产权和无产权,有房产证则有产权,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房产证,则没有产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有产权的安置房可以上市交易,且价格和商品房相差不大。没有产权的安置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且价格明显低于商品房。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只要有房产证,并且能查到,这样的安置房就算个人名下的房产,再买房就算二套了。安置房房产证如何办理首先要到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的评估手续。在办理评估手续之前买卖双方要明确是谁对这项手续付费,哪一方申请的需要填写委托书,需要携带的材料有买卖房屋的房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该房屋的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该房屋的平面设计图。一般来说,该评估任务会由当地地市级的评估机构负责
    2023-07-04
    156人看过
  • 我国的安置房能按揭吗?
    一、我国的安置房能按揭吗?据悉,安置房能否按揭,主要看以下几个因素:1、看土地证是国有还是集体的,如果是集体的就不能按揭;2、看能否上市交易,如果不能则无法按揭;3、看是否有房屋产权证,如果没有则无法办理按揭。个人须符合的条件: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须提交的资料:对于已经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借款人需准本的资料包括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工作证明、收入来源证明,安置房房产证、权属证明。若该安置房属于共有房屋,则需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同意书以及其他贷款机构要求的资料。二、
    2024-01-14
    51人看过
  • 拆迁房属于安置房吗
    拆迁安置房属于征地拆迁安置房,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不能随便买卖。实际上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拆迁过程中,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房屋。安置房以确定的价格出售给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同时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拆迁居民家庭。开发商卖回迁安置房算一房二卖属于诈骗吗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二卖,在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在具备法定情节的情况下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
    2023-08-07
    480人看过
  • 安置房户主过世后房子归属
    一、户主去世其名下房产由谁继承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户主死亡其名下拥有房产的,如果有遗嘱的情况下,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
    2023-03-23
    430人看过
  • 安置房是户主一人的吗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其实并不是户主一人的。安置房都是属于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属于所有有拆迁补偿利益的人共有,共有人应当是家庭关系,那么,共有人对房屋的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一、什么指房产共有人房产共有人,是指数人共同拥有房产,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可知,共有人应当,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作为共有人的从而保障自身权利不被侵害。二、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可以擅自卖掉吗夫妻其中一方不可以擅自将共同拥有的房子出卖。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划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私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
    2023-06-20
    131人看过
  • 我国拆迁安置的主体是谁
    一、我国拆迁安置的主体是谁我国拆迁安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主体是国家,而国家征收土地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对农村地区的征地是越来越多了,那么对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征收了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就需要对其作出相应的补偿。因为农村土地的类型非常的多,所以土地补偿的标准也不同。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二、拆迁安置房有产权
    2023-06-25
    65人看过
  • 原公租房拆迁安置后的房属于什么产权
    所有物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或者使用期限,房子也不例外。房子在经过一定的年月后会慢慢地老化,变得危险,这时就需要拆迁了。当然,在拆迁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被拆迁住户的安置和补偿问题,那么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律师为帮答疑解惑,整理了如下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一、拆迁了遇到离婚房产怎么分割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是婚后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求问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人: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
    2023-06-22
    282人看过
  • 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权属于哪个
    私房,如果按房屋面积拆迁的,利益归产权人,由产权人对同住人进行补偿;房屋为公有住房房屋拆迁的利益应当由房屋的承租人和房屋的共同居住人即同住人共有。实践中发生较多的情况是各方当事人对是否具备同住人资格产生争议的问题,时如何认定同住人资格?根据《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中对“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定义为,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这里所指的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住房、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的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被拆迁后所得的(
    2023-03-17
    374人看过
  • 在我国安置房怎么办房产证
    第一步: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失,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可。评估由所在的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时间。评估费占房产评估额的0.5%,交完钱后给你两份评估报告。第二步: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第三步: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3-03-16
    59人看过
  • 安置房小产权房能过户吗,安置房怎么确定
    一、安置房小产权房能过户吗安置房属于小产权房的,小产权房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所以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二、安置房怎么确定产权人以房本登记或在拆迁协议约定的所有权人为准。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
    2024-02-01
    90人看过
  • 安置房改户主可行吗
    拆迁安置房
    拆迁安置房改户主当然可行。变更所有权人登记只需要拿上有关证件和所需资料去房地产登记部门做变更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一、商品房产权概念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证书主要包括房产证、不动产登记簿或者其他不动产权益证明。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而证明房屋权属的证明包括不动产登记簿、房产证和其他证明文件。二、夫妻间房产赠与是否要先办理登记夫妻间房产赠与需要办理登记。根据法律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不动产的物权转让需要进行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三、房产确权新规定(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
    2023-03-19
    277人看过
  • 我国土地使用证属于产权吗
    我国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其中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1.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意思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
    2023-02-19
    445人看过
  • 拆迁安置费属于遗产吗?
    一、拆迁安置费属于遗产吗?1、拆迁安置费不一定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若是可以获得安置费的公民没有死亡,也就谈不上遗产了。2、可能作为遗产的范围:(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二、遗产继承纠纷发生后一定需要起诉吗?1、遗产继承纠纷发生后不一定需要起诉。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如果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或由于继承人年老体弱、居住在国外、外地等情况,自行去派出所或者其他单位取证困难的,建议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对于取得继承的法律文件也不迫切的,还是建议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现在很多法
    2024-01-28
    3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安置房有属于国家自有产权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5
      安置房是否有产权具体要看各地区的规定,例如上海市的安置房是有产权的,当事人可以携带供应单、预(销)售合同以及其他文件到动迁安置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预(销)售合同签订后,动迁安置房的购房人应当持“供应单”和《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的文件,到动迁安置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第二十一条规定,动迁安置房的预售许可证应当注记
    • 安置房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6
      安置房最初没有房地产证明书,所有人可以向有关住房管理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地产证明书。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此时,户籍交易与一般住宅没有区别。也就是说,此时安置房的所有权与一般商社的所有权相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利年限为70年,取得住宅生产证后,住宅所有权为70年。
    • 安置房的产权是户主还是房主?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2-24
      安置房一类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两种类型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并归个人所有。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安置房产权问题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
    • 农村拆迁安置房都属于户主吗,求解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8
      1、拆迁安置房变更所有权人登记需看房屋的土地性质和变更原因。 2、如果变更原因是买卖,前提是房屋取得产权证后房屋属于出让性质的土地,可以通过当地房屋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时需卖方需提供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婚的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并同时到场签订相关手续
    • 居民安置房是否属于居民户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2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中规定那个,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但业内人士说,产权性质模糊不清,产权有完全产权与不完全产权之分。商品房具有完全产权,即个人购买的住宅拥有使用权、处置权、受益权,三权合一;而安居房个人只有使用权,不能行使处置权和受益权,属于不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作为房改中的新生事物,虽然国家政策规定了其产权归属,单没有具体规定户主应该拥有那种产权。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