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的主体有哪些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09:35:40 301 人看过

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

中国法律援助的三个专业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律师主要提供诉讼法律援助(包括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和民事诉讼代理等)和非诉讼法律援助;公证员主要提供公证事项的法律援助;基层法律工作者主要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普通非诉讼事项的帮助等简易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

法律援助作为一种国家责任,其责任主体不应仅限于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政府,也包括国家司法机关以及所有的行政机关,但《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只能对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规定,因而也只能将之明确为政府责任。但由此产生的问题是:

1、法律援助是为保障公民权利实现而设,而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是所有国家机关而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对法律援助进行立法是立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保障法律援助制度与司法诉讼制度的衔接是司法机关的责任,对法律援助的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是行政机关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例如,今年开始生效的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设定了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需要指定辩护的案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义务,这就不是政府责任所能包括的。

2、政府责任无法解决法律援助中的协调、配合问题法律援助事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单靠行政机关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需要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与合作。例如法院的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由于二者分属不同的管理体系、困难标准掌握不尽一致等方面的原因,两者出现了不衔接的情况,阻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影响了法律援助的效果。许多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后,由于得不到及时的司法救助,在诉讼的过程中因为缴纳不起高昂的立案费、诉讼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等费用而最终放弃寻求司法救济,使得法律援助出现阻碍,也就不能发挥相应的作用②。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范了司法行政部门建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如何实施法律援助工作,而对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法律援助工作没有、也无权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使得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缺乏统一、完整的运作程序,给部门间的协调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不利于部门间的相互监督与支持。

3、政府责任有悖于法律援助中的权力监督首先,由于规定法律援助只是政府责任而与权力机关无涉,所以各级人大对政府是否将其纳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之中,是否由相应的各级人大代表切实监督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方面,是否保证投入足额的经费并随着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长等等事关法律援助能否顺利开展的问题,也就有理由漠不关心而听任政府率性而为了。

这就为法律援助溢出权力机关的监督提供了契机其次,法律援助中的司法审查于法无据。实现法律平等保护有两个目标,“保护我们的权利不受政府侵犯以及通过政府保护我们的权利不受其他公民侵犯”③。

在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援助中,受援对象固然面临着“权利受政府侵犯”的可能性,其他类型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法律援助申请人也会面临申请不被批准而“享受法律援助权”被侵犯之虞。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之间是行政给付关系,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援助人员之间是行政命令关系,行政给付、行政命令皆为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援助申请人对于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援助的申请不服,或被指定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定行为不服,可否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

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设立该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但是,当事人不服该司法行政部门的决定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④笔者认为,这不符合法理,因为司法行政部门经审查后所做出的决定实际上就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将其排除于行政诉讼之外,不利于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而法律援助机构拒不施以法律援助的,应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由于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赔偿。

4、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表述,不合国际通例与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不同,境外的法律援助立法更多地采用了“国家责任”的提法。

例如,1997年修订的《美国法律服务公司法》第1001条规定,“我们的国家有必要为寻求不公正救济的个人提供获得公平的司法制度帮助的机会”《瑞士日内瓦法律援助规章》更是大量地采用了“国家”的表述方式,如“法律援助局收取让与国家的款项”、“国家不对指定律师进行的活动承担任何责任”。此外,英国、德国、韩国、我国香港和澳门等国和地区的立法也尽量地避免将法律援助定性为政府责任。法律援助是国家责任已为国际法所公认,国际上早已把法律援助作为国家责任加以确认,在许多国际公约、条约中都有明文规定,例如《儿童权利公约》第37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3款和《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5条都作了规定。

我们知道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分别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这是直接和相应需求者接触的人。责任主体一般是以国家作为主体的,但是具体实施还是要当地政府来进行推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援助相关文章
  • 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具体有哪四类
    大家都知道打官司是需要支付诉讼费和律师费用的,但是如果原告或被告是弱势群体或是极贫困群体是无法支付起诉讼费和律师费用,因此为了保障所有公民拥有合法的权利,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应该本着职业操守和道德操守应该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客体给予帮助。一、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司法制度和职业道德精讲: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主要有四种:1、是法律援助机构的专业人员;2、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3、是公证机关的公证员;4、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中律师主要提供诉讼法律援助(包括刑事辩护、刑事诉讼代理和民事诉讼代理等)和非诉讼法律援助;公证员主要提供公证事项的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要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普通非诉讼事项的帮助等简易法律援助。另外,在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下,有条件的社会团体中的法律工作者和一些政法院校的师生也可以适当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上述四种法律援助主体中,律师承担了大部
    2023-04-19
    459人看过
  • 法律援助管辖原则具体是哪些呢?
    一、传统的刑事管辖权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1、属地管辖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属地主义管辖又有采用结果地、行为地或者结果行为兼并适用三种具体分类。属地管辖建立在国家对于自己领域内的主权基础上。2、属人管辖是以一个人是国家的公民为前提,本国人犯罪适用本国法律。属人管辖已经得到了普遍的尊重。3、保护管辖对于任何侵犯本国和本国公民利益的行为,本国都拥有管辖权。4、普遍管辖只要发生了犯罪,那么国家就有管辖权。二、传统的案件诉讼管辖案件的诉讼管辖可以分为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1、职能管辖通常解决案件由谁去侦查、立案。2、审判管辖解决案件由那一级审判组织审理。我国刑事案件职能管辖权根据案件性质不同由不同机关负责侦查、立案: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负责侦查等,对于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立案处理。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基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3-02-22
    439人看过
  • 法律援助类型主要有哪些
    一、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二、法律援助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
    2023-02-21
    387人看过
  • 法律援助的主体责任是谁
    法律援助的主体责任是政府,法律援助作为一种国家责任,其责任主体不应仅限于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政府,也包括国家司法机关以及所有的行政机关。相关法律规定:《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一、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
    2023-03-02
    146人看过
  • 法律援助都援助哪些
    公民能够得到法律援助的范围如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
    2023-02-12
    384人看过
  • 法律援助的律师好吗,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律师是律所的专职律师,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素养和能力。法律援助的范围是:特定案件,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刑事诉讼中存在特定情形的;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七)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八)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条件,按照国家和本
    2023-02-25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援助
    相关咨询
    • 法律援助中主体有哪些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4
      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主要有四种: 1、是法律援助机构的专业人员; 2、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3、是公证机关的公证员; 4、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中律师主要提供诉讼法律援助(包括刑事辩护、刑事诉讼代理和民事诉讼代理等)和非诉讼法律援助;公证员主要提供公证事项的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要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普通非诉讼事项的帮助等简易法律援助。另外,在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下,有条件的社会团体中的法律
    • 法律援助的主体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0
      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主要有四种: 1、是法律援助机构的专业人员; 2、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3、是公证机关的公证员; 4、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中律师主要提供诉讼法律援助(包括刑事辩护、刑事诉讼代理和民事诉讼代理等)和非诉讼法律援助;公证员主要提供公证事项的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要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普通非诉讼事项的帮助等简易法律援助。另外,在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下,有条件的社会团体中的法律
    • 申请法律援助主体主要是哪些的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8
      法律援助是为保障公民权利实现而设,而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是所有国家机关而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对法律援助进行立法是立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保障法律援助制度与司法诉讼制度的衔接是司法机关的责任,对法律援助的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是行政机关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例如,今年开始生效的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设定了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需要指定辩护的案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义务,这就不是政府责任所能包括的。
    • 法律援助主体有哪些主要的人群?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4
      中国法律援助的三个专业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律师主要提供诉讼法律援助(包括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和民事诉讼代理等)和非诉讼法律援助;公证员主要提供公证事项的法律援助;基层法律工作者主要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普通非诉讼事项的帮助等简易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的主体和范围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法律援助制度起源于15世纪的英国,在西方国家已有500多年的历史,先后经历了慈善事业阶段(18、19世纪)、个人权利阶段(20世纪前半段)和福利国家政策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法律援助逐渐被一些发展中国家接受。我国虽然在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就已经有了指定辩护的规定,但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援助制度,到20世纪90年代后才开始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