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赔偿家属要怎么分配
交通事故中赔偿金的分配比例问题是家属一般情况下可以均等的分割。
能均等分割赔偿金的家属主要就是逝者的父母、子女和配偶,如果交通事故并没有导致受害者死亡,那赔偿金是直接赔给受害者本人的,其另外家属无权要求分割。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
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
二、交通事故赔偿哪些费用
如果对事故责任不服应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交通事故中,赔偿金应该支付给受害人本人,是不能打入其他人银行账户上的,只有在受害人本人签订或者按手印的情况下,同意他人代理领取,或者同意转入其他账户。那么是可以转入受害人同意的账户上,或者由授权代理人领取的。都是按照受害人的意愿进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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