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检察规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21:00:45 447 人看过

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罪刑法定原则、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一、刑事诉讼庭审程序

1、开庭: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

4、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

5、评议和审判:

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

二、刑事诉讼中辩护人需要做些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的职责是了解案情、收集证据,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证据和意见,以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使他们得到公正处理。

通常情况下,辩护人有两类:一类是任选辩护人,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自行委托法律允许的人充当辩护人。被选任的辩护人在辩护时,要顾及选任人的意思;另一类是指定辩护人,即法院依法指派的律师。这类辩护人在履行辩护职能时,—般不受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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