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财政顽疾预示财税改革是必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08:21:57 470 人看过

在财权与事权不一致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财政“捉襟见肘”,必须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卖地收入等才能维持运转。这就出现了“跑部钱进”、“土地财政”、“乱收费罚款”和“大肆举债”等顽疾,由此产生诸多腐败、浪费等问题,而巨大的地方债漏洞更是将部分地方政府推向破产边缘。

顽疾一:跑部钱进

每年,中央财政都会通过转移支付支援地方建设。为了获得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利用地方驻京办的关系网,在各部委部门跑动"勾通",达到要项目要资金的目的。不仅"上面"早已"心照不宣",而且在"下面"更以此为衡量一个干部能力、政绩的重要标准。

弊端:地方官员为了获得专项资金需要四处求人,打通关节,然后"投桃报李"……某些上级政府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立项审批及分配发放如同橡皮筋,转移多少,就看关系,关系好就多给点,不顾实际,结果造成很多浪费。还有些"部"将钱拨到下面,再返还给上面"部"里,不一定是落入个人口袋,但放进本单位小金库,用于本单位发放福利或给主要领导用于接待就有可能。

顽疾二:土地财政

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属于预算外收入,主要是依靠增量土地创造财政收入,也就是说通过卖地的土地出让金来满足财政需求。每年土地交易环节的相关税费及土地出让金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在40%以上,导致地方依赖卖地赚钱。

弊端:部分农民因征地而致贫,不仅补偿款很少,而且失业问题严重。这会进一步加大贫富差距和群众矛盾。地方政府大规模卖地还会推动房价高企,进一步加大广大中低收入市民的住房困难。而土地出让收入由本级政府"自收自支",长期缺乏收支规范与监督机制,滋生腐败等问题。此外,土地财政的大肆兴起也让保护耕地、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流于空谈。

顽疾三:乱收费罚款

为了弥补财政收入的不足,不少地方政府利用其具备的收费和罚款的权利,在收支两条线体制下,增加收费和罚款。这些收费和罚款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弊端:部分地方政府和部门巧立名目,多收费、乱收费。这部分对中小微企业来说,是额外的负担。这笔负担使得这些本身实力就不雄厚的企业发展更加艰难,由此带来失业率上升等问题。

而收费罚款养人、养人收费罚款导致机构和人员恶性膨胀,形成一个恶性循环。以早期的城管执法为例,城管执法的一半工作人员的薪水,就要靠罚款来维持。因为他们不是正规在编的公务员,根本不能由财政开支,而地方更是有规定,罚款的款项在上缴50%后,其余用作这部分人的工资和奖金。

顽疾四:大肆举债

地方政府为了维持运转和搞建设向银行借贷、向民间集资、拖欠工资、为企业担保借贷等等借债行为。以内蒙古为例,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债务只有170多亿元,2012年底增长到近3500亿元。2013年,36个地区的地方债审计结果公布,9大省负债超100%。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012年有16个地区债务率超过100%。

弊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急剧膨胀,如果清算显性和隐性债务,相当一部分县市政府实际上已经破产。而举债过程中也会产生腐败问题。因为地方政府热衷于发行地方债券,源于利益寻租空间。地方政府通过持续举债,不仅可以实现"保增长"的短期政绩,更可以由此为关联人的利益输送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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