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份转让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6:44:25 58 人看过

一、国有股份转让条件是什么

根据《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资委、财政部颁布并于2004年2月1日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股权转让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有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可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②交易股权权属清楚;

③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④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方式;

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投资主体已经同意(全部国有股转让或部分转让股权使国家丧失控股的,已经取得同级政府批准)

二、国有股转让程序

①内部审议。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②出资人审批。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企业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但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股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其中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需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③清产核资与审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目标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让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股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④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没有进行评估的,不影响股份转让协议的效力。有关权利人主张补充评估并补足差价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因为须补足的差价款过高而主张撤销转让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⑤信息披露、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应当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披露的转让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b.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c.股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d.目标公司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e.目标公司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f.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g.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⑥签署转让协议

A.协议方式: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实施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股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也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草签股权转让合同,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审议。

B.拍卖/招标方式: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股权交易。企业国有股权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应当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转让企业国有股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协商提出企业重组方案,包括在同等条件下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的优先安置方案。

⑦履行转让协议

受让方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股权转让价款。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转让和受让双方应当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好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解决转让标的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并做好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取得的净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国有股与国有企业

根据1994年11月3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有限责任公司参照适用此规定),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向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为国家股,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机构或部门持有的股份;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为国有法人股,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国有企业或事业及其他单位持有的股份。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统称为国有股权。根据国务院2003年5月27日公布实施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由作为其出资人的国务院、省级或设区的市级、自治州级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国有控股公司转让股权条件有哪些
    一、国有控股公司转让股权条件有哪些国有控股公司转让股权条件是:1、报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等事项;2、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二、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情形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形有:一、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三、股权的强制执行而引起的转让。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依据债权人的申请,在强制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时,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2024-01-16
    463人看过
  •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是公司股东可以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是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1.
    2022-06-27
    77人看过
  • 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份有三个法定条件:一、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数)同意。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含半数)同意;(2)通知其他股东,其股权转让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批准。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即不同意转让的,必须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除其他情形外第三,经股东同意行使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3-05-07
    209人看过
  • 股份转让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什么样的?
    一、股份转让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什么样的?股份转让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股份转让是指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对内部股东和外部投资者均采取自由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内部转让股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二、自然人股权转让协议包括的内容是什
    2024-01-11
    166人看过
  • 股份合作企业股权转让有哪些有效条件
    股份合作企业股权转让的有效条件:一、原则上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二、企业章程改变;三、转让款已经过户。一、厂房股权转让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要经过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凡涉及到国有资产的股权转让,都应进行资产评估;对于中外合资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的企业,公司股权转让的,要报请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才可以办理转让手续;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并向工商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二、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有哪些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条款赋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面的股权转让意义自治,但意义自治并非没有边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禁止股权转让的。这一规定明显违反了股东对财产权的自由处分,章程的规定无效。虽然章程没有明确规定禁止股权转
    2023-03-31
    139人看过
  • 股份转让的法律要件有什么要求
    一、股份转让的法律要件有什么要求股份转让的法律要件主要包括主体、客体以及必要手续的履行。1.股份转让的主体通常为认股人或股东,他们享有股份的所有权并有权进行转让。2.股份转让的客体是股份,一般表现为股票形式,转让的实质是股东权的转移。3.为了实现股份的有效转让,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如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完成股份交付等。这些手续的履行是股份转让具备法律效力的前提。二、股份转让要求概述1.股份转让的要求主要包括股份转让合同的生效和股份交付的实现。2.股份转让合同是发生股份转让的基础行为,能产生受让人请求出让人交付股份的效力。3.股份交付则是导致股份转让的结果行为,能发生股权变动的效力。4.不同属性的股份和涉及不同当事人的情况下,股份交付的形式要求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股份转让时,需要充分考虑股份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确保股份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三、股份转让实
    2024-07-11
    435人看过
  • 什么是股份发行和转让
    一、股份与股票1.股份的含义和特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两层含义:第一,它是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第二,它是股东权的计算单位。股份具有以下主要特点:第一,股份具有平等性。即所谓一股一权原则。第二,股份具有自由转让性。第三,股份具有证券性。2.股票的概念、内容及形式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凭证,股票是股份的证券形式。股票采取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二、股份的发行1.股份发行的一般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采取面额股形式。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2.新股的发行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
    2023-06-15
    308人看过
  • 公司存在股权转让,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须在发生变动之日30日内完成变更,只要申报变更的备案资料齐全,符合工商局要求,当日受理就能办结了。如果要想在该公司未上市前转让,只要找到愿意购买的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到该公司的董事会办理备案就行了。如果该公司已经上市,则直接在证券交易公司开户,委托证券公司转让(和炒股一样)。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一、公司法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股东转让股权是否要其他股东同意,关键是看接受转让的是该公司股东还是股东以外的人。股权转让发生在该公司股东之间,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二、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交1、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
    2023-02-21
    413人看过
  • 国有股份转让给自然人吗
    国有产权转让是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32号令”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分为四个类型,这四个类型的国有企业处置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时,需要履行国有产权转让法定程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活动适用本办法。公司房产可以转让给个人吗公司房产可以转让给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签买卖合同,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没有中介的话可以忽略,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2)递交证件。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
    2023-08-12
    378人看过
  • 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是怎样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一、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转让股权的流程: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二、股权转让有什么细节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
    2023-03-21
    106人看过
  • 股份转让注意什么?
    一、股份转让注意什么?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肯定不生效。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股权的实际转让就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可能依约履行,将股权交付受让方,也可能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权、拒绝接受或拒绝付款,这就是股权的转让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方享有股权交付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协助履行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股权
    2023-06-09
    150人看过
  • 合伙人间股份转让股份转让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我与另外2个合伙人办了一个工厂,因为合作很不愉快,工厂账目不清,我从来没参加经验,分到分红,合伙协议注明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可退伙,债权债务由受让人承担?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一篇:个人股份转让须交纳20%所得税股份转让办法
    2023-06-05
    280人看过
  • 个人股份转让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纳税人收回和转让股份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的,股权已变更登记,收入已实现,转让人取得的股份转让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本规定不涉及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购买股权的问题,只涉及场外交易。国家税务总局不处理场内个人股权交易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个人转让股权后,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故收回股权。原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能否退还?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收入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后,双方签订协议,终止原股权转让合同并返还股权,属于另一次股权转让,以前一次转让收取的个人所得税不予返还。但未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因执行仲裁委员会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裁定及补充协议而
    2023-05-07
    87人看过
  • 什么是国企股权转让
    国有股权转让是指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使国有股权按市场规律在不同行业、产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其本质是国有股权与所有权、债权、股权的置换。目的是改进现有企业股权结构,改造其经营机制,增强其活力;同时将退出的国有资本投入到真正能发挥国民经济主导作用的关键领域和命脉行业,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二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一、国企普通股权转让程序1、初步审批,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
    2023-02-18
    6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国有股份转让是重组吗国有股份转让有什么原则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2
      股权重组是指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发生变更。它是企业重组的一种重要类型,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最为经常发生的重组事项。 股权重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形式。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股权重组一般不需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
    • 转让转让国有股份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6
      1、股权转让,转让人和受让人达成一致,并经国有股东同意就行。能转让多少,看转让人能说服受让人的本事了,能转一百万、几百万、几千万,那是自己的本事,只要对方愿意接受就行。2、受让人成为股东后,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他对公司享有发言权,怎么经营公司,股东赚不赚钱,有没有分红,是他和另一股东的事,是他所要考虑的事。你就不用关心了。3、公司债务,由公司偿还,一般地,股东只以所投资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 什么是股份转让?股份转让有什么限制?转让外资股份有什么法律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9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依法定程序出让给他人,使他人因此取得股份并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股份以自由转让为原则,即鼓动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意愿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但这并非绝对的自由,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防止利用转让活动进行不当行为,对有些股份的转让有必要的限制。公司法规定了对国家股,发起人股及公司作为让方做了限制。另外外资股的转让也应加以限制,国家允许公司发
    • 公司股份转让的条件有哪些,股东转让股份的程序和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0
      公司股份转让的情况: 一、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
    • 转让股份有没有限制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这要以公司的性质来确定。如果你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据此,你可以将你的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转让给其他股东。若向股东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