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2022年
符合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先填写《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持住房公积金存折和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解困房:
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预告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购房首付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必要时,根据要求提供房地产交易部门出具的“个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2、购买二手房:
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5月1日以后购房的);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必要时,根据要求提供房地产交易部门出具的“个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和银行借款合同。
3、购买拍卖房:
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5月1日以后购房的);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4、购买拆迁安置房:
拆迁安置协议书(含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交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在城市规划区内建造自住住房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2、在城市规划区内翻建自住住房
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3、在城市规划区外建造自住住房
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4、在城市规划区外翻建自住住房
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5、大修自住住房
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危房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银行购房借款合同(含借款借据或转账凭证,有抵押合同的含抵押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对账单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二手房贷款另须提供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必要时,根据要求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记录。
四、支付房租的
夫妻在福州市区无房且租房的提供:
1、租住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房租交款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2、租住非公共租赁房:
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档案馆出具的夫妻无房(含现状与历史)证明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五、离退休的
离退休证(或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出境出国定居的
定居地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注销证明或身份证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七、工作调离本省(或异地就业)的
工作调动证明文件(或异地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
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另须面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和死亡人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单位开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十一、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单位出具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没有配偶不必提供)。
十二、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患特殊病症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医保中心特殊病症确认表原件和复印件;
医院出具的特殊病症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等有效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单位出具收入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直属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十三、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间、地点、灾损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单位出具收入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十四、加装电梯的
发改委批准加装电梯批文(或规划部门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发改委电梯项目备案表(或加装电梯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加装电梯出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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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策有什么新政策公积金提取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2新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包括:无房屋支付租金的,可以提取;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密封账户6个月以上或停止支付24个月以上,可以提取;退休,可以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可以提取;购买、建设、改造、改造或偿还抵押贷款本息;出境定居,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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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公积金提取流程和条件,政策规定有哪些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1《实施通知》明确了调查核实的方式和时间、房屋一年内多次交易办理提取的处理、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的处理和对违规提取行为的处罚等具体操作细节。一、调查核实的方式和时间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规定条件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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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提取政策,成都公积金如何提取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3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