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除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0:00:58 404 人看过

一、劳动者解除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

324号),书面通知“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指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2、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劳动者解除合同要赔偿吗

因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

号)中对劳动者应予赔偿的损失作了具体规定: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者解除合同应注意审查自己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如果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如果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条件,劳动者解除合同是要赔偿的。所以劳动者要事先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要是在这方面有什么疑问的话,其实都是可以咨询一下专业律师的。关于劳动者解除合同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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