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姓名权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20:54:32 326 人看过

侵犯姓名权的构成要件是:

1、有侵权行为,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行为方式组成,其中最重要、最常见的行为是干涉、盗用和伪造别人姓名;

2、行为人的过错,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应当以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为要件;

3、在行为人故意的情况下,其行为构成侵犯别人姓名权。行为人因过失弄错他人姓名的,不视为侵犯姓名权;

4、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人只要实施盗用、冒用别人姓名、干涉别人行使姓名权、故意不使用别人姓名,就可以认定已造成损害后果。受害人列举其他特殊损害事实的,可以主张权利。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侵犯姓名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与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实质性区别。但由于侵犯姓名权的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合而为一,受害人只需证明其姓名权受到侵害,无需证明损害后果的存在。

侵犯姓名权怎么处理

侵犯姓名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与侵权人进行协商,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在行为人由于干涉、盗用或假冒他人姓名,给受害人造成了一定损害,但后果不是很严重,受害人也能够谅解的情况下,由侵害人以口头的或书面的或登报的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承认自己的过错,保证以后不再重犯,求得受害人谅解。行为人由于盗用、假冒他人姓名从事民事活动而占有了受害人的财产,受害人有权要求返还,侵害人应无条件返还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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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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