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7:22:03 126 人看过

具备下列要件即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1、本罪的主体要件即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制作血液制品的单位;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要件即违规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制作血液制品,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一、犯罪构成规定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检测、操作规定。比如《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等,从而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应工作建立了一整套的管理制度。然而,实践中有些单位仍违反检测、操作规定、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而且往往会产生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严重后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本法增设了本罪,有利于抑制这类单位犯罪活动。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首先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及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测,主要表现为以下行为:

(1)血站、单采血浆站采集血液、血浆前,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健康检查标准对供血者、供血浆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

(2)血站、单采血浆站未使用有产品批准文号并经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机构逐批检定合格的体外诊断试剂进行检测的。

(3)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投料生产前未对原料血浆进行复检,或者使用没有产品批准文号或者未经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机构逐批检定合格的体外诊断试剂进行复检的,或者将检测不合格的原料血浆投入生产的。

(4)对国家规定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血液、血浆不清除、不及时上报的,或者将检测不合格的血液、血浆向有关单位供应的,或者将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出厂的。

(5)没有对其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或者让患有传染病、精神病、严重皮肤病、hbsag阳性、hcv抗体阳性和体表有伤口者从事采供血、成份血制备、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等岗位的工作。

其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违背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血站(库)、单采血浆站采集非划定区域内的供血者、供血浆者或者其他人员血液、血浆的,或者不对供血者、供血浆者进行身份识别,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或者无《供血证》、《供血浆证》者的血液、血浆的。

(2)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血液、血浆采集技术操作标准和程序、过频过量采集血液、血浆的。

(3)单采血浆站向医疗机构直接供应原料血浆或者擅自采集血液的。

(4)单采血浆站未使用单采血浆机械进行血浆采集的。

(5)血站、单采血浆站未使用合格的一次性采血器材的,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的。

(6)未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包装、储存、运输血液、血浆的。

(7)单采血浆站向与其签订质量责任书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供应原料血浆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分别如下:1、本罪的主观要件只能是出于过失;2、本罪的客观要件即行为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一、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从司法实践中案件情况看,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职工。但不排除其他人也可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主观心理。至于行为人对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本身则既可能出于过失
    2023-02-26
    371人看过
  •  血液制品犯罪行为的构成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333条规定,制作、贩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制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构成非法制作、贩卖血液制品罪,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为故意。因此,制作、贩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制品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侵犯的客体是血液和血液制品。2、客观要件: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行为人行为人制作、血液制品的行为与他人人体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险状态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责任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事。同时,根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023-10-15
    468人看过
  •  制作血液制品罪的法律要件是什么?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所需的必要构成要素包括:侵害客体为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表现为未经授权而非法采集、提供或制作血液或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所需的必要构成要素包括:首先,该罪行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其次,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授权而非法采集、提供或制作血液或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第三,该罪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最后,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在生产、运输、储存等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有关血液制品管理的规定,导致血液制品严重不符合质量标准,致使他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2023-08-30
    189人看过
  • 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特点与认定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本罪构成要件中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客观方面本罪属于实害犯。只有实际上造成了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后果,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即依法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的单位,应当预见到本单位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身体健康遭受损害的后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处罚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2023-07-15
    261人看过
  • 法律规定法院对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该咋裁判?
    法院对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裁判: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中国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呢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标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中国对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什么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分子,适用的判刑处罚标准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
    2023-04-12
    376人看过
  • 采集血液是怎样构成事故罪的?
    1、客体要件。本罪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安全。2、客观要件。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一、我国刑法对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如何认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认定要件有: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收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的后果;3、主体是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二、怎么样才会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的要件包含: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是犯罪体;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2、客体是国家血液和血液制品
    2023-03-08
    286人看过
  • 血液制品事故罪具体什么刑法规定
    非法采集、供血、制作、供血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特别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血或者生产、供血产品的部门,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1、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通过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2、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严重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引起的严重身体危害;3、其他危害他人健康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4条
    2023-08-06
    137人看过
  •  法院如何界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有三种刑罚形式,分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有三种刑罚形式: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非 法 制 作 血 液 制 品 罪 的 处 罚 有 哪 些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制作、采集、收购、运输和使用血液制品的行为。该罪行涉及多个方面,如公共卫生、刑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处罚如下:1.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制作、采集、收购、运输和使用血液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 情节
    2023-09-02
    298人看过
  • 供应血液制品罪与非法采集血液制品罪的界限是什么
    犯罪主体不同。1、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2、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则不能成为此罪主体。一、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什么1、客体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2)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3)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要件(1)本罪的主体是特
    2023-02-28
    212人看过
  • 包括哪些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本罪的主体为专门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该罪在主观方面为过失。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怎么判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2023-07-29
    263人看过
  •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需要满足哪些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检测、操作规定。比如《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等,从而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应工作建立了一整套的管理制度。然而,实践中有些单位仍违反检测、操作规定、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而且往往会产生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严重后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本法增设了本罪,有利于抑制这类单位犯罪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
    2023-07-16
    86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区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与非罪界限时,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必须系非法。非法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违反国家的操作规程;二是指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资格。如果系合法而为之则不构成犯罪。其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必须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事实上,非法采集、供应的血液或者非法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作为判断是否“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据之一。当然,具体判断时还应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果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一般亦不构成犯罪;但情节较重的,则可以
    2023-03-26
    345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刑事判决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判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怎么判刑的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操作,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
    2023-07-03
    444人看过
  • 血液制品刑事案件怎么处理
    构成制造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一般判决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造、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有什么判决标准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法院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该罪的主体只能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
    2023-08-18
    23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采集血液,采集血液,制作血液制品罪的构成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
    • 非法制造血液是否构成非法制作血液事故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6
      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一般会这样判: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制作血液制品的部门犯本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制造血液制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造成血液制品检疫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
    • 构成制造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事故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0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犯罪构成: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主观上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实施了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 是否构成造成供应血液血液制品事故的犯罪根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