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赠与合同后哪些情况下可以不履行赠与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4:43:25 143 人看过

1、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是发生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而不是成立之前。

2、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致使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者使个人的家庭生活发生困难,不能维持自己的正常生计,不能履行扶养义务等。

一、借款合同有效期

1、只有借款时间,并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债权人即可以在三年诉讼时效到期之前,也可以在认为债务人经济状况恶化,无力偿还欠款时随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3年内。

二、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将赠与标的物交付给受赠人,并将其权利转让给受赠人。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让给受赠人,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一旦赠与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受赠人,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明显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停止履行赠与义务。

三、犯罪中止怎么认定呢

犯罪中止的认定:

(1)时间性:发生在犯罪过程中,1、预备阶段;2、实行阶段(实行行为终了之前/实行行为终了之后,既遂结果发生之前)。

(2)自动性:因意志以内的原因而放弃犯罪(能而不欲)。

(3)客观性:要有中止行为,即真诚努力地采取了足以避免既遂结果发生的措施,防止既遂结果发生。

(4)有效性:中止行为成功地阻止了既遂结果的发生,否则成立犯罪既遂。

但如果行为人已经积极采取足以避免结果发生的中止行为,由于出现异常的介入因素,且该介入因素对结果发生所起作用更大,那么仍然认定行为人成立犯罪中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可以订立口头赠与合同吗
    可以,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协议的: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一、民法典中口头赠与是否有效满足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口头形式并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口头赠与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没有公
    2023-04-04
    450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赠与合同能够终止
    赠与合同的终止以下几种事由: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哪些情况下赠与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几方签订的赠与合同在可撤销情形下是可以撤销的。法定撤销情形有: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可以撤销;4.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未转移之
    2023-07-26
    430人看过
  • 如何订立赠与合同
    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善良风俗原则等原则,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赠与合同。一、离婚期间的产生债务如何处理离婚制度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离婚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承担,共同财产不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我国民事法律制度规定了民事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对离婚期间产生债务的处理规定,正是贯彻我国民事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的重要体现之一。二、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1、合法的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与法律、法规抵触。包括: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目的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同。2、公平的原则,是要求在
    2023-02-18
    357人看过
  • 赠与合同如何订立
    订立赠与合同的方式是:1、口头形式,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2、书面形式,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3、公证形式,指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一、房产赠与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要满足的条件有: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可以办理公证,而非必须办理公证,未办理公证,不影响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3、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即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二、杭州赠与房产过户费用具体多少营业税5%。契税3%。印花税各自0.05%。公证费1%至2%。附加税3%至7%。房屋评估费0.5%。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房产赠与,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2023-03-20
    176人看过
  • 合同赠与是否可以强制履行?
    赠予合同是能够起诉强制履行。如果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的,受赠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赠与合同,待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对方还不履行的,则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根据有关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可以强制履行。赠予合同不规范成立吗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依上述分析,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不是实践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对于赠与合同不规范这个问题的话,只要是满足上
    2023-07-10
    255人看过
  • 赠与合同订立要注意哪些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4、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签订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赠与合同须当
    2023-08-18
    117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赠与不履行的情况下基于赠与合同如何起诉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4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2
      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有哪些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产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 赠与合同如何签订,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赠与人如何签订赠与合同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不可以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
    • 赠与合同赠与方反悔不履行合同,能要求赠与方履行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8
      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哪些情况能不履行赠与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01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也就是说,在赠与合同订立后或者赠与人已经部分履行赠与义务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赠与义务或者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但尚未履行的部分赠与义务。赠与人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应当符合下列法定条件: 1、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是发生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而不是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