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可以参与执行和解协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8:00:22 429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是由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自愿协商后签订的,但第三人可以以担保人的身份参与到执行和解协议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和解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担保条款,且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承诺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后,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及担保条款的约定,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

对执行异议的处理结果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执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认真审查后,一般将作出这样三种处理:

第一,予以驳回

执行异议没有理由、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驳回,继续执行。案外人虽然提出了执行异议,但却没有提供必要的理由和证据,执行人员在进行必要的调查以后也没有收集到能证明执行异议成立的证据,即应认为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驳回的形式一般视情况而定。以口头形式提出执行异议的,执行人员可以用口头形式予以驳回;以书面形式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即应发出书面通知予以驳回。

第二,中止执行

执行异议确有理由、符合条件的,执行人员应报请院长批准后中止执行。但中止执行仅限于案外人提出异议部分的财产范围,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则不应中止执行。中止执行程序的,由合议庭审查或者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果认为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确有错误,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如果执行根据是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可以通知有关制作单位审查处理。

第三,进行再审

对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案外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若审理后认为案外人提出异议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应重新恢复执行,用书面通知驳回案外人的异议;反之,则变更裁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2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和解相关文章
  • 第三人如何参与行政复议的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未提起诉讼,或者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者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第三人如何上诉行政诉讼第三人上诉: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应当按照其他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
    2023-08-18
    327人看过
  • 被执行人参与竞拍可以吗
    被执行人有权作为竞买人参加竞买,跟普通竞买人一样。但保证金解入法院的账户,法院如果案件需要,随时可以冻结被执行人的保证金。但是不论采用哪种方式所得到的财产应当来进行偿还债务,法院会时刻关注然后把被执行人所得到的财产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五条拍卖的多项财产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别拍卖可能严重减损其价值的,应当合并拍卖。
    2024-04-25
    413人看过
  • 第三人是诉讼参与人吗
    第三人不是共同诉讼人。两者有以下区别:1、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持不同态度。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的诉讼,与本诉的诉讼标的不是共同的;2、诉讼地位不同。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一方在诉讼中只能与对方当事人发生争议,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只能处于原告的地位;3、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一般在原告起诉或被告应诉时一同参加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既有权提起诉讼,也有权不起诉,放弃权利,或者在本诉终结后另行起诉。一、民事诉讼申请撤诉的条件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撤诉必须有合格的主体。在第一审普通程序中,申请撤诉的主体包括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提出反诉的被告,法定诉讼代理人以及经当事人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必须取得全体共同诉讼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一致同意才能达到撤诉的效果。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明确
    2023-03-15
    237人看过
  • 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可以吗?
    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和解是可以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申请强制执行的内容1.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地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同时要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2.请求目
    2023-06-29
    238人看过
  • 第三人执行异议的
    在实务上,第三人提出异议大致有如下三种情形:第一,执行名义是对当时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正确反映,第三人当时并不对执行名义的标的物享有排除执行力的权利,但由于情况的变化(如政策的变化等),到了强制执行时,第三人对执行名义的标的物享有排除让与的权利,执行人员对该财产采取了执行措施,第三人对此提出异议。第二,执行名义是正确的,执行名义作出时至强制执行时都不涉及第三人的权利,但在强制执行时,债权人误将第三人的财产视为是债务人的财产,执行人员对该财产采取了执行措施,第三人对此提出异议。第三,执行名义从一开始便是错误的,误将第三人享有独立请求权的财产视为执行名义指向的物,执行人员对该财产采取了执行措施,第三人对此提出异议。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中: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
    2023-07-21
    98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执行和解协议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情形
    第三人撤销执行和解协议之诉需要满足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那么就可以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对其不利部分申请进行撤销。根据《民事诉讼法》在规定未能参加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的两种第三人均有可能事后提起请求改变或撤销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诉讼。一般的理解是该项条款引入了一个可简称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新种类。关于设置这一诉讼种类的目的,大体可区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给以因故未能参加诉讼而没有获得程序保障、却可能受到判决既判力扩张效果拘束的第三人提供救济途径;另一个方面,则是防止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通过利用诉讼审判骗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等方式的不当侵害。一、撤销权纠纷是否属于财产案件撤销权纠纷是否属于财产类案件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撤销权纠纷案件的类型有以下几点: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
    2023-02-25
    64人看过
  • 民事诉讼第三人可以参与民事诉讼吗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第三人的规定非常的少,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第66条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涉及第三人的诉讼却并不少。现就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制度中有关问题做如下肤浅阐述。法律规定第三人的目的;1、维护和谐的经济秩序,保障各方的合法民事权益;2、减少诉累;3、查清案件的事实;民事诉讼第三人是否必须出庭?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第三人的规定非常的少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涉及第三人的诉讼却并不少。如果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按第三人个人意愿,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出庭的作用在于主张自己在于对案件的诉讼标的全部的或者部分的独立诉讼请求,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诉讼请求,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需要就结果主张自己的权利。对于在那个席位上,要根据诉讼请求的内容而决定在原告席还是被告席上。第三人分有独立
    2023-08-06
    491人看过
  • 如何参与行政诉讼第三人
    行政诉讼第三人
    一、如何参与行政诉讼第三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与诉讼的方式是自己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二、行政诉讼第三人需要答辩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是由被告人答辩的,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的,不需要第三人进行答辩,被告人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三、行政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六个月,行政诉讼的有效期是六个月,任何不服从行政职
    2023-04-25
    248人看过
  • 强制执行阶段可以和当事人妻子写和解协议吗
    一、强制执行阶段可以和当事人妻子写和解协议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书在执行阶段,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可以自行和解的,达成和解协议后,签订和解协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和解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强制执行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强制执行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判断。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在诉讼时只起诉了夫妻一方,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的财产,则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此时有的法院会要求债权人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或者按照诉讼的要求处理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宜。如果追加上了夫妻另一方为债务人,那必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并可以就所有夫妻
    2023-04-04
    299人看过
  • 三角债可以申请直接执行第三人吗
    一、三角债可以申请直接执行第三人吗实际情况允许三角债务请求将被请求方的第三者视为直接的执行对象。在处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倘若申请执行人获取到被执行人和该名第三者间存在的、有效的到期债权证明文件,应当立即将此类关于直接对第三者的执行申请递交给执行法院,同时提交对应的佐证资料作为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
    2024-07-08
    336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的第三方参与方式
    1、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与复议程序,享有并承担复议权利与义务的人2、其他与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共同被处罚人等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第三人参与案件。第三人到底能否作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第一:从行政复议法的立法本义来看:本义之一是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依法撤销或者改变了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本义之二是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第二,从制定行政复议法的宪法理论依据看,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第三、《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2023-07-04
    494人看过
  • 第三人对行政强制执行异议提起诉讼可以吗?
    一、第三人对行政强制执行异议提起诉讼可以吗?可以,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中: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人异议之诉,是指在执行程序中,第三人对于记载于执行名义上的执行标的物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基于此项权利请求法院判决不许就该物为强制执行的诉讼,它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施以救济的方式。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2024-01-21
    274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离婚财产协议可以吗?
    1、主体要件即提起撤销之诉的主体必须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第三人,既包括对原审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包括对原审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亦即不论第三人与原审案件法律关系有无关联,只要案件处理结果影响到其利益,即可认定其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虚假诉讼,致使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且其无法直接通过另诉方式解决争议的情况下,即应认定其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适格。2、程序要件即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2)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的;(3)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四)因其他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应当对上述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若在原审诉讼程序中,第三人已
    2023-04-04
    304人看过
  •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是否可以拘留
    一、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是否可以拘留可以拘留,法律规定不履行和解协议不能直接拘留,是在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时才可以拘留。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行政拘留是一种执行手段,只有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才有可能采取。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强制执行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强制执行申请书;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3.生效证明;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
    2023-11-27
    16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和解是指在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就变更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经执行人员确认后,即按协议履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 更多>

    #执行和解
    相关咨询
    • 参与分配的可以申请执行人的第三人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3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
    • 执行和解协议对第三方有效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事诉讼法230条,在执行中,有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骗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
    • 执行过程中只有一个被执行人参与和解是否有效和解协议书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4
      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最多是具备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一方反悔,另一方不得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反悔,双方都能反悔,由此看出无论是和解协议还是调解协议都没有法律效力。而由法院、仲裁庭根据和解或调解协议做出的裁决书,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申请执行人可以就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6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2款,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恢复执行。但对申请执行人能否起诉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法律规定并不明确。从结果看,“债务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债权人只能申请恢复执行”的做法实际上否定了当事人之间的合意,缺乏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预期利益的保护。尤其当执行和解协议对债权人更有利时,被执行人可以通过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获益,也与诚实
    • 执行和解协议后还可以立案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执行和解协议后,不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可以向法院申请继续执行原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执行和解结案的标准是双方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在和解协议得不到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仍有申请恢复缉工光继叱荒癸维含哩执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