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袭式解散企业,谁该对工人负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45:29 81 人看过

日资企业某某城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的某某城精密(广州)有限公司2月5日突然宣布关闭,并通知全体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该工厂千余工人在事先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瞬间失去了工作。措手不及的工人们自发聚集在工厂门口,想要讨个说法

媒体追踪调查此事件后,不禁质疑:既然厂方可以在解散前提前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备,为何不能告知企业解散的最大利益受损者——千余名工人?面临企业撤离解散等重重市场风险,政府职能部门应肩负起怎样的职责?对于突袭式解散企业的做法,谁该对工人负责?

上千工人突然被失业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的某某城精密(广州)有限公司,是某某城集团在中国设立的重要生产基地,于2010年成立,现有员工1042人。2月5日下午1时许,某某城公司贴出公告,宣布公司提前解散,即刻与全体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有工人称,2月5日上午该厂员工仍在车间内正常上班,在没有任何通告的情况下,工厂要求所有员工在下午两点半下班离开公司。工人们对公司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实施突袭式解散,罔顾工人权益极其不满。

一位陈姓工人告诉媒体,2月5日上午还在车间正常上班,下午1点多便突然接到通知,工厂倒闭了。如果厂方事先告诉我们,我们还有点心理准备,或者可以早点去找工作。工厂有很多工作了十几年的老员工,大家对赔偿问题心里都没底儿。

对于突然解散工厂,厂方给出的解释是,由于某某城集团日本总部构造改革的全球战略收缩调整,某某城精密(广州)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集团总部决定,宣布公司提前解散。

工厂解散为何报上不报下?

媒体了解到,在宣布解散前,某某城精密(广州)有限公司已经提前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备,企业认为,在解散清算程序做到了依法依规。

但是,企业这一重大变更信息却并未及时向工人进行披露,存在着报上不报下的隐瞒嫌疑。

某某城公司对此解释称,如事先通知可能会影响工人情绪,无法正常工作,所以才选择了当天公布。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孙俊杰认为,企业解散必然引起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某某城公司的行为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即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须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裁员20人及以上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会或全体职工。这就是说,某某城公司提前解散裁员仅仅向政府部门报备是不够的,必须依法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做出说明。

据广州市花都区委、区政府介绍,目前劳资双方正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区委区政府安排了人社、税务等相关部门到厂区设点现场办公,供员工咨询相关政策,并提供法律援助。相关职能部门表示,按照劳动法应该给予工人的合理赔偿,一定会督促工厂赔偿到位。

据厂方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月9日12时,已有968名员工签字同意终止劳动合同,正在办理离职手续,占全部员工的92.9%,剩余的74名员工还在与公司协商中。

专家:确保赔偿到位保障工人权益

针对某某城精密(广州)有限公司的突袭解散,为了尽量减少事件对员工和社会造成的影响,业内人士一致认为,最重要的是依法足额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包括社保费、加班费等费用都要足额支付,并建立支付明细以及支付时间表。

据孙俊杰介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非正常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须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2008年之前的工龄按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计算,2008年之后的工龄按不足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计算。照这样计算,企业对一个老职工的遣散费可以达到十几万元。政府职能部门一定要切实履职,督促企业,保障工人拿到足额赔偿,保障社会稳定。孙俊杰说。

中山大学教授何高潮建议,地方政府需要及早建立干预机制,动态掌握情况,做到事前主动介入,如可通过了解企业的水电、税收、工资发放等情况掌握企业是否正常经营。一旦发现企业关停并转的动向,应立即与企业沟通,共同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并启动失业保险基金及公共就业网络为工人提供再就业保障,切实保障工人切身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公司解散后谁负责债务
    1、公司被股东会议决定宣告解散,在公司财产、债权债务未进行清算,公司尚未注销时,公司并未结束,公司的法律人格仍旧存在。在公司未终止前,公司仍有义务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2、公司法人解散后应进入清算程序,处于清算程序中的公司只是不能从事清算工作以外的经营活动;公司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虽受到限制,但其与原公司的本质仍是同一的。仍可以处于清算状态的公司法人的名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一、司法解散流程? 公司解散具体有哪些流程?公司解散效力是指公司解散作为一种法律事实状态所引起的相关法律关系的变化。公司解散效力的分类有:1.公司即将消灭,依法必须进入清算程序;如果是合并分立导致的解散,也必须依法处理现有的债权债务。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继续经营业务,只能在清算范围内从事活动。3.在解散过程中,由清算组接管公司代表机关和业务执行机关,行使对内执行清算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力。4.未到期的公司
    2023-06-24
    298人看过
  • 企业非法经营应该找谁负责
    企业法人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要如何处理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如果不依法办理,则可按工商登记规定进行处罚: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如果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所从事的是禁止或需核准审批的行业,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二、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哪些法律风险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具体如下:1、民事责任风险,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赔偿损失,法定代表人可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承担责任;2、行政责任风险,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对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刑事责任风险,除了对单位进
    2023-03-27
    91人看过
  • 谁应该对开车门撞人负责?
    以交通事故角度,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如果驾驶员没有把车停在安全、适当的位置、没有观望右后方、没有在开门前进行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告知,开门人就在此次事故中不应该承担责任,开门肇事者只有在案子了结后从道德的角度考虑部分补偿一些给驾驶员。开别人车撞死人谁负责开别人车撞死人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负责,即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注意,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2023-07-03
    77人看过
  • 法人解散债务的划分债务谁负责
    法人解散,尚未注销的,应当向企业承担债务。已经注销的,应当向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注销前,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注销的,以企业法人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因此,法人解散后,未注销登记的,债权人应当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已经注销的,债权人应当以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向其追究债务。法人解散是法人终止吗?法人解散并不等同于法人终止,法人在解散时并没有立即中止,其在完成清算、注销登记之后才可以被认定为终止。《民法典》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2023-08-07
    62人看过
  • 谁应该对后轮压人负责任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例如肇事一方有交通违章行为,通常需要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最终责任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笔迹鉴定的举证责任是谁的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首先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进行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正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
    2023-07-04
    466人看过
  • 企业丢失物品谁应该负责赔偿
    1、抓到盗窃人,由盗窃人承担;2、丢失物是由单位统一保管的,如进入特定区域不能戴首饰,统一寄放在单位更衣室,不管丢失物是否与工作有关,则由单位负全部责任;3、丢失物在丢失时完全用于工作,假定不是出借行为,则根据无因管理条款,单位应当对此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员工,是丢失物的使用者,未尽到适当保管的义务,应当减轻单位的责任;4、如果丢失物平时用于工作,但在丢失时不能判断是否用于工作,就需要根据平时的使用状况推断谁对丢失物有保管义务,主要由负有保管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如果员工承担保管义务,则单位应当基于平时受益于该丢失物而给予适当的补偿;5、如果丢失物与工作无关,单位不承担责任。公司营业执照丢失可以注销吗公司营业执照丢失可以注销,公司营业执照丢失办理注销需要先登报声明丢失才可以办理注销。营业执照遗失需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一)提供登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原件。(二)工
    2023-07-05
    393人看过
  • 企业解散后由谁还债
    一、企业解散后由谁还债企业解散后由谁还债如下:1.合伙企业解散债务还是合伙人承担的,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3.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二、公司解散员工赔偿标准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三、企业解散的债务清偿。下列清算费用从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
    2023-04-24
    126人看过
  • 合伙公司解散应收款谁负责
    一、合伙公司解散应收款谁负责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合伙企业的应该账款由合伙人承担,但合伙人类型承担的范围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顺序是什么1、补充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补充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时,合伙人才再开始承担清偿的责任。这就是说,作为合伙企业的债权
    2023-04-20
    404人看过
  • 确定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当公司解散时该由谁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什么来组成?公司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
    2023-07-03
    305人看过
  • 谁对工程质量负责,负责人的职责有哪些
    一、谁对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之所以是这样规定,个人理解,是因施工单位是实施主体,施工质量是做出来的,无论是好还是不好,都不是检查出来的,因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责任;而监理是监控主体,对施工过程具有一定的控制职权,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应有的监理责任;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主要体现在行为合法性上,只要行为合法,当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对此是没有责任的。二、工程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有哪些(一)总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主管岗位职责1、负责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在建工程质量抽查和巡查。2、负责对个项目体质量员的工作指导、检查和考评。3、负责督促各项目体制定质量计划管理办法、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不合格品控制管理规定、纠正措施管理办法、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2023-03-21
    85人看过
  • 企业历史由谁来负责?
    要负责。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企业异常股东受牵连吗公司异常对股东影响具体如下:1、公司经营异常,对股东盈利分红有影响。2、公司程序状态异常,对股东身份持续有影响。3、公司处于诉讼纠纷异常,对股东可能有承担连带责任的影响。4、公司其他方面的异常,对股东或多或少有一定的影响。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8-09
    226人看过
  • 上班突然晕倒谁负责
    员工因为自身身体问题在公司上班时晕倒,不是工伤,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一、企业申请工伤后对企业有影响吗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查看工伤条例.这两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如果报工伤后不是工伤的,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二、工伤评残对单位有什么影响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查看工伤条例.这两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如果报工伤后不是工伤的,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三、意外死亡是不是工伤如果意外死亡了,不一定是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所规定的,员工要算是工伤的,需要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在公司或任何执行公司安排工作的地方,员工是因为工作发生意外才
    2023-03-30
    178人看过
  • 拆迁对租赁企业是否应该负责?
    一般情况下,租赁企业拆迁时,如果还在租赁期内,那可拿到补偿费。在补偿搬迁费时,如果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已有约定,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的,那拆迁费归承租人所有。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有以下项目:1、搬迁补助费;2、提前搬迁奖;3、临时安置补助费;4、停产停业损失;5、添置物品的补偿。企业拆迁安评有赔偿吗企业拆迁安评有赔偿。赔偿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如果安评的结果是合格,则会按照规定进行赔偿,对企业拆迁的赔偿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如果安评不合格,则补偿可能会降低。但是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企业因为安评原因导致企业拆迁补偿很低的,企业若对拆迁的补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
    2023-07-01
    270人看过
  • 公司解散后公司债务由谁负责
    公司是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利,所以公司解散时,由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
    2023-06-21
    448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解散后注销的企业债务归谁负?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27
      1、公司注销后的债务由公司来承担。 2、公司在注销之前会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后得到的公司财产就需要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如果存在抽逃出资、瑕疵出资等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的,则公司注销后如果没有清偿完全部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企业可以突然宣布解散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1
      不能。公司解散程序: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15天内成立清算小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小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小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小组成员可以是股东、董事或者其他人。解散公司15天以上未成立清算小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申请组成清算小组。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责令解散或者因撤
    • 独资企业解散由谁负责清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01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立法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规定得较为笼统。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关于独资企业解散由谁负责清算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企业解散责任追究的被告是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8
      股东应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变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四条股东应当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变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诉
    • 公司解散诉讼,由谁负责?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7
      公司解散纠纷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变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诉讼。原告应当通知其他股东解散公司诉讼,或者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与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申请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