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意外医院承担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4:45:11 302 人看过

麻醉意外是指限于目前医疗水平,患者出现的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多见于患者特殊体质或病情所致,麻醉意外属于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4条之规定,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患者发生的是麻醉意外还是因实施麻醉者的判断、操作失误所致的麻醉损害,最好通过鉴定加以明确,如属于麻醉过错所致患者损害,如麻醉用药过量导致呼吸抑制,气管插管误入食道等,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麻醉意外与并发症不构成医疗事故,它们主要有:

1、麻药剂量合规的基础或椎管阻滞麻醉中,发生呼吸抑制、血压下降或麻醉平面过高,经及时积极抢救仍不免不良后果的。

2、全身麻醉后,出现罕见的恶性高热症、特发性高血症、精神异常及肌松剂敏感所致长时间无呼吸。

3、局部性麻醉中患者出现晕针、虚脱、高血压等反应。

4、脊椎穿刺合规,穿刺注射后发生腹背痛、头痛、神经损伤、硬脊膜外肿等并发症。

5、气管插管合规,患者出现唇出血、喉头痉挛、声带损伤、支气管痉挛等并发症。

6、其他麻醉意外与并发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1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醉酒交强险法院会承担责任吗
    醉酒交强险赔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不需要赔偿,因为醉驾和酒驾都是违反了交通法规,所以就算缴纳了强险保险公司也是可以不用赔偿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醉驾一般处罚标准有哪些醉酒醉驾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血液酒精含量高于80ml,属于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二、醉驾会
    2023-03-24
    476人看过
  • 发生医疗意外医院是否担责?
    发生医疗意外医院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体质特殊,而发生了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无法预料并且无法防范以及不能避免的不良后果。根据该概念可以看出,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患者特殊的体质或者特殊的病情所导致,医务人员无法利用现有的医学技术条件可以预见和避免,因此,发生医疗意外医院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可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
    2023-06-08
    500人看过
  • 麻醉意外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一、麻醉意外医疗纠纷怎么处理1、住院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首先向科室主任反映,由科主任调查或安排有关人员给患方作出解释或答复。2、对科室解释或答复的问题若有异议,患者或家属可投诉到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属医疗方面的问题,向医务科投诉;属护理方面的问题向护理部投诉;属医疗收费问题,向审计科投诉;属医德医风问题,向党办投诉)。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解释和答复。3、对医院管理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仍有异议(属医疗质量或技术问题,可向市卫生局医政科申请医疗鉴定,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属于医疗服务及医疗行风问题,可向市卫生局监察科或市纠风办投诉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3-06-04
    122人看过
  • 医疗麻醉意外损害赔偿纠纷
    1、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2、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患者死亡的,支付患者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3、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被侵权人财产损失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
    2023-02-28
    340人看过
  • 病人擅自离开医院发生意外,医院担责吗
    【案情经过】2015年8月20日,原告李某的父亲因在单位摔倒致头部受伤,入住石家庄市区某医院进行治疗。治疗期间,护理级别为二级护理,陪床一人。8月30日13时许,李某从家中赶到医院陪护时,发现其父亲未在病房内,经寻找未果,后询问某医院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随即,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9月1日,李某接到警方通知,称其父亲被发现于市郊某景区内,业已身亡,经尸检,认定为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父亲的意外身亡让李某全家悲痛不已,其家属一致认为,某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在李某父亲离开医院长达十几小时过程中,并未作进一步追查,在其家属发现患者本人不在时仍未引起足够重视,未积极寻找并及时报案,未尽到应有的管理义务,与其父亲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于是,将某医院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某医院赔偿死者家属护理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0万余元。某医院辩称,对李某父亲的诊治行为完全符合
    2023-04-21
    268人看过
  • 意外怀孕,责任承担问题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为疏忽大意观察不仔细,那么开车门时发生意外导致他人死亡,则是过失致人死亡,若导致他人重伤,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因为过失犯罪时不存在共同犯罪的行为的。但是民事上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出租车司机开门撞到人了怎么赔偿乘客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是司机有过错的有司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
    2023-07-11
    76人看过
  • 在医院摔倒谁承担责任?
    一、在医院摔倒谁承担责任?在医院摔倒的责任要根据摔倒的原因而定,自己摔倒的自己承担责任,其它人员导致的由责任人承担,如果是因医院的原因造成的,如地板有水,病人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如果医院拒绝,病人可以通过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机关投诉。至于投诉有没有用,要看该卫生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否行政有作为。如果不作为,则投诉没有用。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民法典》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
    2024-01-24
    244人看过
  • 醉酒后出意外,共同饮酒人应否承担责任
    醉酒后出意外,共同饮酒人应否承担责任案情介绍:在大量饮酒后,其中一饮酒者在回家路上或家中发生意外人身损害,受害人或其家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共同饮酒人赔偿。各地法院的处理办法不尽相同。王利明:这个问题真的是很难。首先,喝酒人应该知道自己有多大酒量,即使喝多醉酒后出意外,共同饮酒人应否承担责任案情介绍:在大量饮酒后,其中一饮酒者在回家路上或家中发生意外人身损害,受害人或其家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共同饮酒人赔偿。各地法院的处理办法不尽相同。王利明:这个问题真的是很难。首先,喝酒人应该知道自己有多大酒量,即使喝多了,脑子也应该还有意识,不应该一个人出去,显然,醉酒之人本身是有过错的。不过,喝酒虽有过错,但不能说有巨大风险,而其他人有无责任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这个人确实喝多了,处于无意识状态,自己不能保护自己,也可能对别人造成损害或对自己造成损害,我觉得其他人应负照顾义务。那么,这个义务从哪儿产生?根据在
    2023-06-08
    159人看过
  • 醉汉输液晕倒在过道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郭某某(化名)醉酒后被朋友送到医院吊水,然而,几个小时后他被人发现摔倒在妇产科过道,造成­脑损伤、­骨缺损,经过多次住院治疗,还是落下个七级伤残。郭某某认为,在他醉酒的状态上,医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他的伤势需要承担责任。郭某某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院,索赔38万余元。近日,合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医院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被判承担50%责任。醉酒输液治疗几小时后晕倒妇产科2014年7月30日晚22时左右,郭某某因急性酒精中毒在其朋友的陪同下到安徽某医院急诊治疗,医生对其进行输液,输液开始后其朋友先行离开。输液结束的时间约在次日凌晨1时30分,他输液后继续在输液大厅的病床上休息。然而,等到5时40分许,郭某某被他人发现晕倒在医院二楼妇产科过道上。医生发现郭某某伤势比较严重,对其进行抢救。出警民警到达现场了解到,郭某某在医院吊水后不慎摔倒。郭某某随后住院治疗,被诊断为闭合性&s
    2023-06-05
    229人看过
  • 校内意外,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吗?
    学生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中受到人身伤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遭受人身伤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履行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孩子在学校自杀身亡了,学校要承担责任吗孩子在学校自杀身亡了,学校要承担责任吗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履行职责的,需要承担责任。在生活中,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
    2023-07-07
    110人看过
  • 意外医疗险是否承担了哪些医疗保障责任
    一、意外医疗险承担了哪些医疗保障责任意外医疗险承担了医疗保障责任的有:1.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2.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3.烧烫伤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烧烫伤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烧烫伤保险金。二、意外险保险需要哪些资料呢意外险保险需要以下资料:1.医学诊断证明;(如果已经住院治疗还需要出具住院期间
    2023-09-25
    136人看过
  • 医院乱检查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院乱开检查项目属侵权。乱检查指的是,采取重复挂号,重复化验、检查、治疗或者无指征化验、检查、治疗,分解住院或者无指征住院等方式,虚构或者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乱检查将构成侵权。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根据这部法律规定,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
    2023-04-03
    450人看过
  • 无法提供死亡患者麻醉记录医院被判担责
    中国消费网讯因认为丈夫死亡系医院过错所致,孙女士将某医院告上法庭。记者近日获悉,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医院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医院赔偿孙女士各项费用共计14万元的判决。2006年9月20日,孙女士的丈夫因左上肺肿物被医院接收住院,同月27日,医院为孙女士的丈夫行切除术,当晚患者因大量失血死亡。当日,手术医师为孙女士书写了手术过程。后孙女士起诉至一审法院称,丈夫死亡系医院实施手术人员,将丈夫肺动脉缝合处撕裂导致大出血死亡。事发后,医院隐瞒事实真相,编造假病历,隐藏体温单、麻醉记录等重要病历,企图推卸责任。故要求医院赔偿住院伙食费、陪护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27万元。医院辩称,在对肺动脉缝合结扎处破裂出血部位缝合过程中,因患者肺动脉压力高、血管壁薄等原因,终因大量出血、休克造成循环衰竭死亡。医院对患者的诊断正确,手术治疗方式适当,操作无误,抢救及时,整个诊疗护理
    2023-06-07
    427人看过
  •  无需承担责任的意外事件
    交通事故责任归属规定如下:1.各方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行为,因此属于交通事故;2.如果其中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则其他方不承担责任;3.如果一方有过错,而其他当事人没有过错,那么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没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这些交通事故没有责任归属:1.各方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行为,因此属于交通事故;2.如果其中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则其他方不承担责任;3.如果一方有过错,而其他当事人没有过错,那么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没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交 通 事 故 责 任 划 分 原 则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中,有四种原则,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责任原则和因果关系原则。其中,过错责任原则是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其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对一般侵权责任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无过错,
    2023-10-05
    6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院麻醉事故责任大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2
      麻醉意外是指限于目前医疗水平,患者出现的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多见于患者特殊体质或病情所致,麻醉意外属于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4条之规定,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患者发生的是麻醉意外还是因实施麻醉者的判断、操作失误所致的麻醉损害,最好通过鉴定加以明确,如属于麻醉过错所致患者损害,如麻醉用药过量导致呼吸抑制,气管插管误入食道等,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
    • 医院麻醉有意外伤害的规定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4
      麻醉意外是指限于目前医疗水平,患者出现的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多见于患者特殊体质或病情所致,麻醉意外属于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4条之规定,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患者发生的是麻醉意外还是因实施麻醉者的判断、操作失误所致的麻醉损害,最好通过鉴定加以明确,如属于麻醉过错所致患者损害,如麻醉用药过量导致呼吸抑制,气管插管误入食道等,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
    • 二次手术麻醉医院有责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只有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接受手术就意味着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出现二次计划外手术并不等同于医疗机构必须承担责任,只有在医方存在手术方案不当,术中操作未尽到注意义务,术后处理不到位等过错的情况下才应当承担责任,患者可以通过申请鉴定加以明确。
    • 麻醉致人死亡医院有何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7
      先封存医院病历,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后要求医院赔偿
    • 在敬老院意外死亡,敬志院需承担责任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
      如何是敬老院未尽到看护职责,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被看护人死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