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的类型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自然人之间的借贷;2. 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3.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时效规定是以下三点: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民间借款的类型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自然人之间的借贷;
2.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
3.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
民间借贷时效规定是以下三点: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民 间 借 贷 的 分 类 与 期 限 规 定
民间借贷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低利率的互助式借贷、利率水平较高的信用贷款、不规范的中介贷款和变相的企业内部集资。这些类型的民间借贷在法律上都有相应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可以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也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间借贷有四种类型:低利率的互助式借贷、利率水平较高的信用贷款、不规范的中介贷款和变相的企业内部集资。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可以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的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另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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