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公共场所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23 22:37:29
465 人看过
在盗窃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对“公共场所”这一概念的理解和界定通常需恪守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1.场所有着普遍性的,即对社会群体之中的广大不特定个体敞开承载之门,无任何人员进入权限上的歧视。
2.场所内人流川流不息,有源源不断的人员进出于此并在其中流转。
3.场所具备公益性质,以向公众提供必要的设施与服务或者立足于满足大众广泛而多元的生活需求。
譬如,传统意义上的商业购物中心、主要交通枢纽如地铁站、火车站、港口以及飞机场等都足以被认定为公共场所。
在这类场所进行盗窃行为,常常会对社会秩序和公众整体的安全感受带来重大冲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在公共场所盗窃的认定
361人看过
-
什么的盗窃罪里的公共场所
498人看过
-
盗窃罪成立条件都有哪些盗窃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201人看过
-
盗窃被认定为侵占罪的条件有哪些
286人看过
-
公共场所捡东西算盗窃罪吗
115人看过
-
不满14岁在公共场所盗窃构成盗窃罪吗
45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盗窃罪成立条件都有哪些盗窃罪的认定是怎样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10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盗窃公共场合如何认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24扒窃中公共场合一般是车站、广场及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流动性高的地方。扒窃行为不分数额大小,都要按照盗窃犯罪处理。扒窃的两个特征之一就是要发生在公共场所,另外,扒窃的对象是受害人切身财产。
-
盗窃罪的不作为犯罪有哪些?搬走公共场所的椅子算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7不作为的方式不能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个肯定是作为的方式,不可能是不作为的方式。
-
如何认定扒窃公共场所的犯罪行为?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27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屡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利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构成盗窃罪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8行为人扒窃的次数达到三次的,即可以构成盗窃罪,应当按照盗窃罪的相关规定受到刑事处罚。《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