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合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09:10:49 157 人看过

一、民法典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合法吗

不是。土地不能永久性转让,土地转让不得超过承包期。转让期限国合同的重要内容,合同必须具备该内容。合同中未提到这一内容,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转让方所合法拥有的使用期限。至于你所担心的这个期限届满后的问题,到那时,当然应当依据那时候的法律重新办理使用权手续。《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土地承包期】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二、哪些国有土地能转让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属于房屋建设的,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二是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方可转让。

上述两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转让房地产项目。

这样规定,其目的在于严格限制炒买炒卖地皮,牟取暴利,以保证开发建设的顺利实施。

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要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经审查除不允许转让外,对准予转让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是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进行转让;

第二种是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一是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用于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是经济适用住房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进行,因此,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转让后仍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也可以不补办出让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转让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主合同债权转让抵押合同转让吗
    一、民法典中主合同债权转让抵押合同转让吗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抵押是属于债权人从权利,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转让,所以抵押合同一并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二、债权转让的后果1、对受让人而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2、对债务人而言债务人接到债
    2023-06-17
    136人看过
  • 承包地有永久性合同吗
    征地补偿标准
    一、承包地有永久性合同吗没有。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是有期限的,所以合同约定承包永久有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三十二条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第四十七条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第四十八条的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
    2023-05-06
    228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转让只转让权利可以吗
    合同转让只转让权利可以。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其中,合同权利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由于合同权利转让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意思自治的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合同权利能够转让。但从维护公共利益和交易秩序,兼顾合同双方利益出发,同时应对合同权利转让的适用范围作一定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民法典合同权利转让要满足哪些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8-14
    169人看过
  • 宅基地转让协议:永久性
    根据国家政策,农民转让宅基地时必须在本村内相互转让,且要签订合法的转让协议,那样才会受国家法律保护。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包括转让方、受让方的详细信息、转让土地的面积、转让金额、违约责任、付款方式、宅基地交付时间及转让期限等各方面详细信息。宅基地转让协议怎么写转让方(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受让方(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协议:(一)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位于_______,该宅基地东边界_______,南边界_______,西边界_______,北边界_______,南北长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米,共_______平米。上述宅基地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二)甲方出具宅基地一切手续和缴费单据,保证该宅基地无任何纠纷和抵押情形,如签
    2023-07-11
    272人看过
  • 永久性征地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乙方为了发展..........事业,开拓西北区印刷机械市场,拟征用甲方土地开办机械加工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征用甲方土地,被征用土地位于...........东西六号路南,其四址为东临,南临,西临,北临六号公路道路红线。使用面积为亩(详见测量成果册)。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该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承诺该宗土地无任何纠纷,其被有偿征用行为经全体村(组)民的一致通过。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该宗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每亩元;地上附着物(包括水、电、路以及排污设施)折价元。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元。第四条:付款方式。征地手续经批准并在乙方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元,土地交接完毕且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交接书后日内付元。第五条:甲方应确保供水、供电正
    2023-06-14
    92人看过
  • 民法典中土地出让金合同能否撤销
    一、民法典中土地出让金合同能否撤销民法典规定,土地出让金合同有可以撤销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2023-04-18
    254人看过
  • 永久转让土地使用权有效吗
    土地不能永久性转让,土地转让不得超过承包期。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审批程序是什么?(一)由转让人提出土地转让申请,由受转让人提出用地说明。(二)由转让人提交以下相关资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宗地图。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呈报表。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4、主管局批复(如兼并应提交兼并合同)。5、职代会决议。6、双方营业执照。7、双方公证书。(三)经实地勘测后,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表及绘制转让红线图。(四)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二、耕地转让权可以转让吗耕地转让权可以转让。转让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的权利。转让的内容包括出售、交换和参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签订合同,受让方还必须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
    2023-03-30
    107人看过
  • 土地转让合同效力:土地转让合同有效吗
    一、土地转让合同效力:土地转让合同有效吗土地转让协议无效,即使是签了协议,农村土地私下买卖也是无效的。我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土地转让协议怎么写土地转让协议甲方:乙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则,避免今后出现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经双方磋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其所属勤丰七社(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以______人民币转让给乙方(注:甲方以每平方米七百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东至_
    2023-06-05
    368人看过
  • 荒山永久性买断合法吗
    不合法。荒山只有承包期限长短,无法私有。所以,荒山永久性买断不合法。法律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023-06-18
    466人看过
  • 民法典中的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转让
    一、民法典中的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转让民法典规定,住权不得转让、继承,所以设立永久居住权的,居住权不得转让。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解除的条件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
    2023-06-19
    321人看过
  • 民法典中买卖房产公证合同永久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买卖房产公证合同永久有效吗对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公证后,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公证书永久有效,但有相反证据推翻该项公证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申办此项公证,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提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委托他人代理,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证书。委托人不在本地的,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如果申请人
    2023-06-14
    267人看过
  • 农民承包土地后进行转让合法吗
    农民承包土地可转让。法律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转让时需要签订流转合同,合同需要具备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八)违约责任。个人债务转让合法吗个人债务可以转移,但是应当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务转移必须要满足四个要件,首先,须存在有效的债务;其次,被转移的债务确实可移转;再次,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见;最后,债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3-07-24
    386人看过
  • 民法典业务合同可以办理转让吗
    要看是否符合转让条件。合同转让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才能生效,否则无效。第一,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该合同根本不存在或者被宣告无效,或者已经被解除,在此种情况下发生的转让行为都是无效的。第二,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先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第三,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所转让的内容要合法。第四,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同转让的合意,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法典的房产抵押还可以转让吗民法典房产抵押权能与债权一同转让,不能单独转让。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而移转,但抵押合同中约定主债权让与时抵押权不随同移转的除外。抵押权转让时应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023-08-01
    416人看过
  • 民法典用钱包债务转让合法吗
    一、民法典用钱包债务转让合法吗民法典规定,债务人转让债务时,债务转让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行为就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债务转让的形式包括哪些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
    2023-06-17
    10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转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公民或组织,即土地使用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 具体来说,土地转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其他公民或组织,并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后,受让方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 更多>

    #土地转让
    相关咨询
    • 土地有没有永久性转让合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土地虽然可以转让使用权,但是不能永久性转让,因为土地转让不得超过承包期。土地转让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 3、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
    • 民法上的土地永久性转让有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4
      没有效。 土地虽然可以转让使用权,但是不能永久性转让,因为土地转让不得超过承包期。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 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具体都有哪些法律法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1
      一、转让合同的形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
    • 在合同上签了永久性转让合法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不合法,可以申请撤销和宣布合同无效。
    • 对于土地永久性转让的行为是否合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03
      不合法。 1、土地永久性转让,是指对于土地所有权的处分。《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即土地所有权禁止转让,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因此,对于土地永久性转让的行为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