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起仲裁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无效。约定发起仲裁一方所在地的仲裁条款是无效的,属于约定不明,因此只能向法院起诉,不能要求法院给予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必须有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吗
必须有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
没有仲裁协议,只能向法院诉讼。
《仲裁法》第4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可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为发起仲裁一方所在地的仲裁条款是无效的,属约定不明,因此我们在起草仲裁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将仲裁地写明确。
-
起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390人看过
-
法院能否在仲裁有效期内排除管辖权?
116人看过
-
仲裁条款无效 约定的管辖有效吗
193人看过
-
商事仲裁管辖条款效力
123人看过
-
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力由法院裁定吗
275人看过
-
经过仲裁 法院管辖
110人看过
仲裁条款是合同中约定将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条款。它明确规定了仲裁机构、仲裁地点、仲裁程序等事项,为双方解决争议提供了合法有效的途径。仲裁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同履行的保障。... 更多>
-
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的条款是否有效合同纠纷管辖法院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3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的条款是无效的,属于约定不明,因为只能向法院起诉,不能要求法院给予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
-
不服劳动仲裁用工单位所在地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8有。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用人单位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要去,是去工作地的仲裁院,还是去所在地的仲裁院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有关法院管辖地与仲裁地的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5法院管辖地和仲裁地没有冲突。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
-
仲裁起诉法院管辖权有效仲裁可以排除是什么意思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仲裁法》第九条中有关仲裁起诉法院管辖权的相关规定中,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