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有共同处理权吗
1、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共同处理权。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特点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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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哪些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11、以下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仅限于生活的用品,即夫妻日常生活中所需的物品,一般不指不动产、存款、无形财产;财产价值不大,不属于贵重财产的日常生活用品,如鞋、帽、衣服及有些价值不大的图书、手机等;仅限于该生活用品由一方的单独利益使用的,如化妆品;由夫妻双方约定的、归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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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当吗,一方专用生活品能约定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一.残疾赔偿金能当夫妻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与“残疾赔偿金”等,对此该如何来识别其性质从立法的本意来讲,上述的“生活补助费”与“残疾赔偿金”等,其指向是维持残疾者今后的最低生活所需。这样的收入是与夫或妻的个人身份密不可分的,应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但是,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残疾者生活费的来源就是前述的“生活补助费”与“残疾赔偿金”。这是与时间延续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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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有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12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下: 1、仅限于享有所有权的一方专用的物品; 2、仅限于该生活用品由一方的单独利益使用的,如化妆品; 3、由夫妻双方约定的、归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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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0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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