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金额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20:35:52 106 人看过

一、财产保全金额如何确定

财产保全金额的确定如下:

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找法提醒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提交以下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需查封、扣押的财产信息;

3.相当于财产保全价值的财产担保资料;

4.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5.法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的内容,属于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况存在;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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