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必须具备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0 09:33:34 108 人看过

一、什么条件必须具备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行使需要具备的条件:债务人有拖欠债务、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侵犯债权人的行为;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并且债务人怠于使用债权。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常用名词。保险人在将保险赔款偿付被保险人时,被保险人依法转移给保险人的某些权利。但此种权利仅限于财产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物上代位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是什么

物上代位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

1.权利性质不同。代位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属于债务保全范畴;

2.权利内容不同。代位求偿权债权人自身的权利,代位权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3.权利效力不同。代位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于代位债务人;

4.产生权利的原因不同。保险合同产生在保险合同中,而代位权没有这样的限制;

5.行使权利的条件不同。代位权的行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第三人的责任为条件,代位权的行使以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危害债权人利益为条件。

三、什么是代位求偿权

代位追偿权,是指被保险人在财产保险中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在赔偿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权。代位追偿权的设立是因为当第三人的行为对保险标的物造成损害时,被保险人一方面因保险事故获得了对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另一方面作为第三人行为的受害者获得了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损失时,投保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即责任人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n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n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9: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代位继承条件是哪些必须具备的
    一、代位继承条件是哪些必须具备的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有: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二、代位继承的责任人承担范围是什么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在外祖父,外祖母,祖母,祖父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孙子辈的父母去世的情况下,孙子辈才可以代位继承外祖父,外祖母,祖母,祖父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
    2024-01-25
    449人看过
  • 代位权是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行使代位权?
    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5、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标准。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澳柯玛行使代位权纠纷案年关临近,上市公司的清欠工作也进入冲刺阶段。昨日,澳柯玛(600336)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青岛市中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对于该公司旗下两子公司诉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及关联方行使代位权纠纷案做出判决,两子公司共获赔4.1亿元。公告显示,澳柯玛全资企业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厂(以下简称空调器厂)诉澳柯玛集团、第三人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销售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物资配套有限公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纠纷一案,澳柯玛已于2006年12月25日收到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
    2023-07-19
    202人看过
  • 中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发挥优势?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3、必要的财产和资金;4、有足够的专业人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中介的权利有什么1、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2、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3、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2023-07-05
    105人看过
  • 行使代位权必须取得什么证据
    一、行使代位权必须取得什么证据1.有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比如借条、合同。2.债权已经到期的证据。3.债务人和其他人有债权关系,且债务人不行使到期权利的证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代位权的行使方式是什么代位权的行使方式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三、代位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10-25
    352人看过
  • 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具备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二)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三)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出现履行能力严重恶化的事实,并且存在到期不能履行、难以履行或者不会履行的现实危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主张不安抗辩权时必须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属于违约行为,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四)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通知对方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不以相对方同意为必要,但行使权利时,依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样做一方面是尽量避免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害,另一方面也便于对方在获得通知后及时提供担保,以
    2023-06-28
    373人看过
  • 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进行刑事拘留
    一、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进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并且具有以下其中之一的情形: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刑事拘留一般最长为37日。因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然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刑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023-08-27
    72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应该具备的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5.须债责务人履行债务迟延。6.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二、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诉讼标的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诉讼标的目前没有定论,有以下两种观点:1.债权人代位诉讼有两个诉讼标的,一为代位权,即债权人是否享有代位权,另一标的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债权人代位诉讼的标的只有一个,即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认为债权人代位诉讼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原告,以次债务人为被告,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三、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效果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效果为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
    2023-09-08
    207人看过
  • 必须具备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三)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的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另外如通奸、嫖娼、赌博、吸毒等;(五)另一方无过错,即没有上述行为,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如各自与他人同居,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而提出损害赔偿;(六)当事人必须起诉离婚才能依法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七)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害,这种损害,即包括物质上的损害,又包括精神上的损害。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形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应该满足以下要件:(一)相对方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
    2023-07-07
    145人看过
  • 代位权的行使需具备法律要件,代位权的行使范围
    一、代位权的行使需具备法律要件代位权的行使需具备法律要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
    2023-05-03
    146人看过
  • 哪些要求需要满足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
    一、哪些要求需要满足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需要满足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要求如下: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2.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到期;3.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受到影响。代位求偿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务人的代位权诉讼时效有多久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的,所以代位权诉讼的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2023-10-04
    475人看过
  • 什么叫代位求偿权的行使
    一、什么叫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代位追偿权是保险基本原则之一。保险人代理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请求赔偿权利。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二、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三、保险双方在代位求偿中的权利义务保险人的权
    2023-11-08
    313人看过
  • 代位继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进行
    在被允许克隆遗体以代替继承的法律体系下,我们需要确保符合以下几个必要的前提条件:首先,委托继承的行为者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条件。这意味着,他或她必须是被权力继承者——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中包括了领养的子女以及与其形成过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次,在进行委托继承时,需要严格遵守法规设定的时间期限。该规定指出,此项行动只能在被继承人去世或者经依法宣布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之后才能实施。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代表继承人所能拥有的遗产继承权是有明确限定的范围的。通常情况下,他们能够获得的遗产份额仅限于原有权继承的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4-08-10
    216人看过
  • 在我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有下列条件:1.必须是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2.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必须是已到履行期限的,否则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3.对方未履行合同或者没有提出履行合同,另一方才能行使问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自己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出履行与对方有对价关系的债务时请求对方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可因此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拒绝履行合同。一、经济法抗辩权有哪几种经济法抗辩权一共分为三类,即三大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二、不安抗辩权。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三、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
    2023-03-10
    324人看过
  •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要求包括哪些
    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并且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之间有血缘关系,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4-05-13
    3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6
      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 2022年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12
      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 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什么条件才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 物上代位权实现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7
      物上代位权实现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2、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
    • 被代理人使用撤销权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9
      1、必须在被代理人作出追认之前作出,如果被代理人已经对合同作出追认了,那么合同产生了效力,合同相对人就不能撤销其意思表示了。 2、相对人在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是善意的,也即是,相对人在订立时,并不知道对方是无权代理人。如果明知对方是无权代理人而仍与对方签订合同,那么相对人就无权撤销其意思表示。 3、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