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纠纷包括居住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07 22:28:28 129 人看过

一、房屋产权纠纷包括居住权吗房产产权的纠纷范围极为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首先是房地产开发合同引发的纠纷,这其中又以商品房销售最为典型;其次是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纠纷,涉及到建筑工程、设备安装以及室内外装饰装修这类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环节;除此之外,还涵盖了与房地产服务相关的各种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估价、代理等;同样不能忽视的还有房地产租赁合同引起的纷争,以及与物业管理息息相关的纠纷;最后则是他项权利侵权,如因相邻关系中涉及的水、排水、采光、通风之类问题所引发的争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房改房买卖纠纷怎么处理房改房买卖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改房买卖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者提请民事诉讼。但是要注意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产权纠纷包括居住权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n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n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2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屋纠纷居住权问题应如何解决
    一、房屋纠纷居住权问题应如何解决关于居住权之争,首先应先行由争议双方进行友好磋商与谈判,若协商无效,则可考虑向第三方寻求介入调停,力求达成和解;若调停亦未能奏效,最终便只能诉诸于民事诉讼程序以求公正裁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居住权人依法享有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其日常生活所需的居住权益。《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屋纠纷中的违约金怎么适用若发生契约一方毁约的事件,其相对方可自由选择依据违约金或定金条款进行追偿。由此可见,法律仅赋予了当事双方对违约金与定金这两类赔偿条款的选择权力,不存在某一特定组合能够被法律所认可。然而,并非总是如此,遵守承诺的一方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同时向违反契约的一方提出索赔,要求支付违约金以及交纳定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024-07-04
    17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屋产权人有房屋居住权吗
    一、民法典中房屋产权人有房屋居住权吗民法典中房屋产权人有房屋居住权的,房屋产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处分等的权利,所以房屋所有人不需要为自己设立居住权,也有权占有、使用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4.居住权期限;5.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居住权人的权利主要有哪些居住权人的权利主要有: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
    2023-04-30
    50人看过
  • 产权纠纷包括违建拆迁吗?
    一、产权纠纷包括违建拆迁吗?不包括,产权纠纷一般只包括以下三种:(一)未办房产证有些房子因为某种原因会导致房子已经交房很长一段时间了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购房者手里有的只是购买房屋的时候的购房发票,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房子式防护与自己的,这也是属于房屋产权纠纷中的一种。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这首先要了解清楚房产证办理不了的原因是什么,要仔细查询,到底是因房主不愿意缴纳税费而未办理,还是房子存在其他问题,导致无法办证。(二)产权交易受限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很有可能会遇到房屋产权交易受限的情况,有些房子表面上看起来正常,房屋产权也是有的,但是有房屋产权不代表就可以正常交易。房屋产权交易受限指的就是,像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还有一些房子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三)优先购买权如果购房者在买房子的时候没有注意到优先购买权这个问题
    2023-08-09
    375人看过
  • 侵权纠纷包括民事纠纷吗?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民事纠纷中是包括侵权纠纷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侵权纠纷是民事纠纷。侵权纠纷是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所发生的纠纷,如侵害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乃至于债权等。特殊侵权纠纷包括十四种情形: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4.产品责任纠纷;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13.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1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15.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
    2023-07-28
    156人看过
  • 我国用益物权包括居住权吗
    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益物权包括以下内容:土地承包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典权以及地役权、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押权以及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一、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是什么?1、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2、权利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有直接影响,担保物权价值形态的变化对其并无影响。5、存续期间不同用益物权只有在物权关系被解除以后,才归于消灭。权利人取得用益物权之
    2023-02-24
    230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割开的吗
    一、房屋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割开的吗?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割开的。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处分行为,至于出租等收益行为也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并与其分割收益。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不会有任何的记载。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居住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三、关于居住权有哪些最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
    2023-04-16
    284人看过
  • 民事纠纷包括侵权纠纷和他人侵权纠纷吗
    民事纠纷是包括侵权纠纷的,民事纠纷的责任人可能侵害了受害人的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物业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1、物业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而业主与物业就是平等的主体。2、常见的物业纠纷(1)物业管理费纠纷。解决方法:在收费方面,物业公司应该在给予业主的相关物业管理费用缴费收据上,将相关的收费目录名称和费用全部罗列清楚,不能简单地以一个“物业管理费”的名称来取代其中各类的费用名称。(2)物业合同签订的纠纷。解决方法: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性质应该为服务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其最
    2023-08-01
    365人看过
  • 孩子探视权包括短暂居住权吗
    一、孩子探视权包括短暂居住权吗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因此由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当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行使探视权时,是拥有与孩子短暂居住的权利的,但具体内容还需跟有抚养权的一方协商。所以孩子探视权能否具有短暂居住权,是根据离婚后夫妻双方协定的。二、探视权能否强制执行由于探视权的强制执行比较特殊,法律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进行强制执行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监护人拒不配合,法院
    2023-06-15
    133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的运用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买二手房可以永久居住权吗?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买卖。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进行买卖,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房屋永久居住权不能买卖。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夫妻财产怎么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
    2023-06-25
    482人看过
  • 离婚后的房子居住权纠纷
    1、对于离婚后的居住权法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是从社会公益的角度出发,即使离婚了,富裕的一方有帮助弱势一方的义务,当然这个义务并不是没有期限的,具体的帮助时间也是具体而定,最好双方可以协商解决。2、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子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3、在执行居住权帮助期间,受助方另行结婚的,对方可终止帮助。原定居住权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受助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权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帮助的,一般不予支持。4、若是居住权被非法侵犯的,所有人可以报警或起诉至法院,让法院进行协调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4-05-05
    297人看过
  • 公有房居住权纠纷有哪些
    房地产纠纷类型繁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单位集资建设出售房产以及已经参加过房改制度公有住房销售引发的矛盾纷争;私家住宅及旧房二次转卖所产生的交易纠纷;新建成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类争议;房地产所有权归属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涉及房屋赠与、互换与继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以及因相邻权问题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等等。《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024-04-29
    321人看过
  • 产权纠纷包括违建拆迁吗?私自强拆他人房屋犯法吗?
    一、产权纠纷包括违建拆迁吗?不包括,产权纠纷一般只包括以下三种:(一)未办房产证有些房子因为某种原因会导致房子已经交房很长一段时间了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购房者手里有的只是购买房屋的时候的购房发票,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房子式防护与自己的,这也是属于房屋产权纠纷中的一种。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这首先要了解清楚房产证办理不了的原因是什么,要仔细查询,到底是因房主不愿意缴纳税费而未办理,还是房子存在其他问题,导致无法办证。(二)产权交易受限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很有可能会遇到房屋产权交易受限的情况,有些房子表面上看起来正常,房屋产权也是有的,但是有房屋产权不代表就可以正常交易。房屋产权交易受限指的就是,像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还有一些房子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三)优先购买权如果购房者在买房子的时候没有注意到优先购买权这个问题
    2023-12-06
    128人看过
  • 小夫妻居住17年被要求腾房房屋产权归属起纠纷
    在一间平房里住了好几年后,却被突然冒出来的产权人通知要求腾房,崔先生拒绝了产权人的要求,结果被产权人告到了法院。今天上午,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告丛女士诉称,2007年2月25日,自己以购买方式经房屋管理部门等级审核取得了西城区四环胡同一套三间北房的《房屋所有权证》。自己是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人。买到房子后,丛女士因该房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需进行维修,先后两次要求占用一间北房的被告崔先生腾房,均遭到崔先生拒绝。丛女士认为,自己是该房屋的产权人,有权对自己的房屋进行修缮。被告与自己没有任何租赁关系和其他财产关系,没有理由占据自己的房屋妨碍自己翻建危房。因此诉求被告立即腾房。被告崔先生辩称,他们夫妻2003年5月份入住该间房屋至今,是自己的姑姑让住的,自己姑姑曾经伺候过这个房屋的原产权人的孙子张老先生,他们之间有协议,让我姑姑在这套房屋里居住。自己当时入住的时候也不知道这个房屋的产权到底归谁
    2023-06-10
    432人看过
  • 子女的房产是否包括父母的居住权
    一、子女的房产是否包括父母的居住权子女是否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要看父母是否通过合同或者是遗嘱的方式为其设立继承权。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设立,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子女是否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需要其父母为其设立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子女的房产居住权怎么设立居住权设立的方式如下: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居住权人应当召集遗嘱
    2024-01-03
    43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房屋居住权纠纷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6
      不知你的居住权房来源是什么?如果单位分配公房,应对居住权进行分割。对此,最高院有明确的司法解释。 如果是购买房屋,不能办理产证的,购买是有价值的,也应该分割这份财产, 如果是拆迁安置,你拥有居住权。 前两种情况,你可上诉。一审判决有误。 后一个情况,你可主张租金。 有意联系我,看到判决书后帮助你分析一下。
    • 房屋居住权的约定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5
      产权的正式称谓应为所有权。所肴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代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处分行为,至于出租等收益行为也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并与其分割收益。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不会有任何的记载。所以你们不享有继续居住权。
    • 住房产权纠纷房屋产权如何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1
      房屋产权引发的纠纷频繁发生。由于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这些纠纷的处理方式也不同。1、房屋产权纠纷处理方法:公民因产权登记引起的产权纠纷双方或多方出资或以合伙经营期间的资金收益共同购买的房屋,产权共同登记过户后,由出资人共同拥有。主张产权归个人所有但无法提供有力证据的,予以支持。但是,一方在产权转让过程中主动放弃登记,没有其他约定。只有在另一方登记过户后,他才反悔并主张产权。应当认定产权归登记过户方所
    • 房屋居住权是否存在房屋居住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22
      根据法律规定,居住者享有在他人住宅上实行公有制、版权和使用的应用价值的权利,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住宿需求。民法典明确赋予居住者依法享有对他人的住宅实行公有制、版权和使用的应用价值的权利,以便满足日常生活中必须的住宿需求。 居住权被视为一种特殊类型的人权,旨在通过阻止所有权人将建筑物用于非住宅用途,实现住宅用途的权力。其核心权利是居住权,这种权益可以使用权来实现居住的目的,并能够制止所有人或第三方
    • 居住权怎么确定房屋居住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
      房屋的居住权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确定。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