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6:55:08 390 人看过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的特征:

1、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

保险合同的保障性主要表现在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一经达成保险协议,保险合同从约定生效时起到终止时的整个期间,保险标的的风险都受到保险人的保障。就个别的保险合同而言,保险标的发生灾害是偶然的,该保险合同的保障性是相对的,但就全部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全部保险标的而言,其遭受保险事故的损失又是必然的,从这一意义上来讲,保险合同的保障性又是绝对的。

2、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的转移是否有代价,可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其中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付任何代价。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双方当事人权利的转移是有代价的。被保险人要取得保险人对其标的给予保障的转移,必须向保险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是以对保险标的给予保险保障为条件的。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与其他经济合同的有偿性有所不同。保险合同的有偿性只要求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之间存在着对应的关系,并不强求双方所承担的给付义务平衡一致。

3、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经济合同都必须遵循“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保险合同对诚信要求更高,要求是最大诚信。如果被保险人不主动提供保险标的危险情况,或提供了不实资料,或者用欺诈手段诱签合同等,都会使保险人受损。如果保险人作言过其实的宣传或借故推卸应负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也会受到损失。

4、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即双方当事人均须承诺有对价关系的债务合同,但保险公司这种双务性质与一般买卖合同的双务性质不同。在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义务都是确定的,一方交钱,一方交货,但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债务是确定的,保险费一定要支付,而保险人承担的债务(指保险金的赔偿或给付)是不确定的,取决于偶然事件的发生与否。实际上保险人的义务应该说是对投保人提供经济上的保障,这种经济上的保障,对投保人来说是一种期待的利益,投保人保险费的支付正是取得这种期待利益的对价。所以,保险合同也是一种保障性合同。

5、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它与一般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意愿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协商性的经济合同不同,是由保险人提出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投保人只能在此基础上作出投保或不投保的决定。附合合同也叫格式合同或标准合同,保险合同的格式化、标准化,主要是为了适应保险事业的发展需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担保合同的效力有哪些,担保合同的特征
    一、担保合同的效力有哪些担保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双方有所不同:1.担保对于担保权人的效力主要就是担保权人取得担保权。担保权人享有担保权,因而其于一定条件下,可以行使担保权,以保障其债权受偿。当然,由于担保权的标的不同,担保权人行使担保权,以保障其债权受偿的方式和程序,也有所不同。2.担保对于担保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担保人负有担保债权实现的义务。担保义务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以一定方式清偿担保权人的债权的义务。担保义务又称为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可以为有限责任,也可以为无限责任。担保责任的具体范围,得由担保人与担保权人约定,但若无相反的约定,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为无限责任,而在物的担保则以担保财产的价值为限度。二、担保合同的特征担保合同具有如下特征:1.从属性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2.补充性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
    2023-04-25
    239人看过
  •  合同担保的特征及其规定
    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补充性和相对独立性三个特征。从属性意味着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担保合同具备以下特征:首先,它具有从属性,这意味着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换句话说,担保合同需要依赖于其他合同关系的存在才能成立。2、具有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3、具有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担保合同的特征是什么?担保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其特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担保合同是由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设立的;其次,担保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
    2023-08-22
    427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有其不同的法律特征,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有其不同的法律特征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有其不同的法律特征,体现在: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区分,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均享有权利,同时承担义务的合同。2.保险合同为有偿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受益情况,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因享有合同权利而必须偿付相应代价的称为有偿合同。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必偿付代价的,称为无偿合同。3.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的合同,非要式合同是指不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二、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投保人和保险人成立保险合同的意思应当自愿真实。3.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合法。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
    2023-05-03
    470人看过
  • 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特征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如下: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7、高利贷利息。婚内夫妻间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对财产有约定各自享有的借款合同有效,没有约定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借款合同不发生效力。我国对夫妻财产的规定,采用了约定优于法定的模式,如男女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作了明确约定,从民法意思自治的角度出发;法律对该种约定予以保护,但前提是该种约定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对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
    2023-07-10
    295人看过
  • 合同的规范性特征和效力特征
    合同效力的特征: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效力,才受法律保护;合同效力表现为对特定主体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但在一定的条件下涉及第三人。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特征和分类合同特征: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分类:(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7)承揽合同;(8)建设工程合同;(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合同;(14)行纪合同;(15)中介合同;(16)保证合同;(17)物业服务合同;(18)合伙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
    2023-08-07
    126人看过
  • 保险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法律特征,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保险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法律特征保险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法律特征,具体如下:1.保险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即不能由当事人与自己签订合同。一般保险合同是由一个投保人与一个保险人订立的。但任何一方都可以是多数。保险合同还必须是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第三者对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进行非法干预。2.保险合同是当事人借以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的协议。3.保险合同是当事人的合法行为。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其合同内容及程序均必须合法,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二、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即保险合同成立之时。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
    2023-05-03
    442人看过
  • 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原因与基本特征
    1、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保险合同终止的最常见、最普遍的原因,就是保险合同期限届满。2、合同因解除而终止。很多人买保险都没有了解全买的那一份保险,对合同条款里的弯弯绕绕往往后知后觉,后期解除合同又有经济损失,所以合同的条款在买之前就要理清楚。3、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4、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这里所说的保险标的灭失是指保险事故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灭失或丧失。5、人身保险合同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终止6、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而终止。保险合同终止的依据是什么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不同的处理:前者是保险人作了相应的赔偿之后,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终止合同,是合同的提前终止,即合同的解除;后者是以保险人履行了全部赔付义务而终止合同,是合同的自然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
    2023-07-12
    420人看过
  • 合同诈骗的特征有哪些合同诈骗犯罪特征
    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具体如下: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等等。一、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具体是怎样的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1、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2、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3、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二、合同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合同诈骗罪的界限为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
    2023-06-26
    239人看过
  • 广州的生育保险特征
    一是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二是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三是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民法典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四是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
    2023-05-30
    74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特征是如何规定的
    担保合同有下列特征:1、具有从属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2、具有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3、具有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一、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1、用益物权标的物须具有使用价值,担保物权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与财产所有人的约定独立存在,而担保物权则具有从属性,它的存在则以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的所有人或其他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二、订金与定金哪个是能退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二者
    2023-04-03
    448人看过
  • 保管合同特的特征及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保管合同的特征保管合同有以下这些特征: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劳务或服务。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3.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移占有权,不转移所有权及其他权利。4.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八十九条【保管费】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三、保管合同的
    2023-05-03
    345人看过
  • 赠与合同有什么特征赠与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特征: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第三,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第四,赠与合同既有诺成合同的特点,又有实践合同的特点。一、赠予合同不规范成立吗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依上述分析,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不是实践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对于赠与合同不规范这个问题的话,只要是满足上文中所涉及到的两个方面就可以有效了,而且赠与合同是可以进行撤销的,但是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二、常见的单务合同有哪些?常见的单务合同主要包括:1、赠与合同;
    2023-06-24
    210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和法律风险
    一、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1.单方制定、不可协商。格式条款的使用者预先将自己的意思表示于文字,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方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也没有进行协调的余地,而只能对之表示全部接受或者全部不接受。2.规格化、定型化。从合同内容方面来说,格式条款的内容为一个整体,不允许变更,除了缔约时间、对方当事人和标的数量等,合同双方主要的权利义务都已经定型化。格式条款一经制定出来,就会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对所有不特定人同等对待。3.对象广泛、重复使用。适用对象的广泛性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适用于与其交易的所有同类交易对象,即只要这些对象与其交易,都以该格式条款作为基础。反复使用,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使用该格式条款,而不是为某一次或几次特定的交易而专门拟定的条款。二、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主要有:1.有违公平的风险;2.免责条款风险;3.格式条款无
    2023-06-19
    165人看过
  • 保险欺诈的种类与特征
    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投保人的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保险欺诈的情况有哪些保险欺诈的情况有哪些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这种情形是指投保人为获取保险金,故意使用虚假的证明材料或虚构事实编造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非法获取保险金的行为。所谓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所渭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
    2023-07-09
    19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保险合同所具有的特征是由保险合同双方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14
      (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三)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四)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五)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六)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 保险合同特点是什么保险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保险合同的特点本合同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为有偿合同(即双方需要支付对价合同)、双重合同(即双方都需要履行一定义务)、幸运合同、附属合同(即一方事先起草,另一方只需同意)。
    • 合同中,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有什么特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7
      (1)合法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包括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所产生的利益和依当事人的约定所产生的合法利益。 (2)确定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现有利益。 (3)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不存在代位追偿问题。 (4)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合同成立时存在,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险利益不存在,则订立的合同无效。
    • 债权担保合同有哪些特征,担保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4
      在现在的社会中,为了保障各种商业活动的进行,确保其安全性,一般会签订合同。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协议。那么债权担保合同有哪些特征,担保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 社会保险保险的三个特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03
      1、保障性。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2、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险,安定社会秩序。 3、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