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三期是指孕期、产期、哺乳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但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与孕妇之间的劳动合同,具体包括以下一些劳动者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孕妇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就触碰了“三期”法律保护的底线,用人单位完全可以行使单方面解除权,解除与孕妇之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该情形消失时止。
因此,处于“三期”的女职工劳动合同到期的,不需要通过双方当事人再续签劳动合同予以确认。当然,如果女职工“三期”内达成一致意见,续签劳动合同,对双方劳动权利义务予以确定,亦无不可,但如果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或者怀孕女职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将原劳动合同延续至“三期”结束。
-
哪三个时期的解雇是禁止女性员工
331人看过
-
又见女职工”三期“内被解雇
375人看过
-
有哪些工作是禁止女职工从事的
400人看过
-
女职工“三期”内就绝对不能解雇吗?
250人看过
-
孕期是否可以解雇女职工
233人看过
-
试用期不合格能否解雇“三期”内女职工
336人看过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
三期女职工解雇保护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5从《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不难看出,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解雇保护是不具体区分系何种原因导致的怀孕,是否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在所不问,因此,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此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未婚先孕和未婚生育是两个概念,女职工只要在孩子出生之前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取得了准生证等相关法律手续,就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应享有全部相关的
-
有哪些工作是禁止女职工从事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5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1、矿山井下进行作业:主要包括煤矿、野外露天采矿、井下采矿、井下通风作业、井下爆破、开凿隧道、修地铁、地下工程建筑等。当然,此处指女职工不宜常年在矿山井下从事劳动,临时性的工作,譬如医务工作人员进入矿山井下,抢救伤员,并不属于法律禁止范围。 2、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按照国家标准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
-
女职工哺乳期内的哪些劳动行为是禁止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5《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
-
哪些劳动禁止给女职工安排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8我国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女职工“三期”内一概不能解雇吗,怎么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18并不是女职工在“三期”内一概不能解雇。如果女职工具有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等重大过错的,仍然可以解雇;但如果三期内的女职工没有严重的过错,则用人单位不能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