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识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0:50:26 71 人看过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途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乡镇村土地总体规划确定的,或是联合经营建设用地兴办企业,以及其建设单位以土地使用权、合资经营等形式投资设厂的企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售、出租、投资入股,与国有土地同等的使用权。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流程有什么

1、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仅限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且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应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目前住宅用途尚未纳入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

2、落实规划条件及产业、环保要求

拟出让、出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向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规划条件、产业准入以及生态保护要求的申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提出拟出让、出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明确土地界址、面积、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出具书面规划条件以及产业、环保要求文件。

3、编制土地入市方案

土地所有权人应当依据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编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方案,应载明宗地的土地界址、面积、用途、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使用期限、交易方式、入市价格、集体收益分配安排等内容。

4、集体会议表决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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