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原则评定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22:01:56 212 人看过

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结合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辅,综合评定。

2、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实事求是地评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一、车祸伤残鉴定在哪里

到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伤残程度鉴定的临床法医鉴定项包括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I级伤残至X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伤残鉴定内容

1、伤残级别鉴定

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

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

伤者受伤严重,如一、二、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

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鉴定机构与鉴定人义务

1、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3、及时作出鉴定结论。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4、回答事故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鉴定有关的问题。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5、保守案件秘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

6、严格遵守有关回避的规定。

7、妥善保管提交鉴定的物品和材料。

二、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委托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

2、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1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相关文章
  • 2021年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准则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时间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2023-07-03
    244人看过
  •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的原则
    一级工伤鉴定原则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工伤鉴定原则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级工伤鉴定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四级工伤鉴定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五级工伤鉴定原则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六级工伤鉴定原则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工伤鉴定原则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八级工伤鉴定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九级工伤鉴定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
    2023-06-10
    22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
    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在运行中属于高危作业,交通事故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条文。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一、车子撞了人保险怎么赔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
    2023-03-04
    400人看过
  • 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纠纷是司法实践中一种常见的纠纷,其中关于伤残级别的鉴定是我们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般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款。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与知识,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一、客观评定原则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二、比照评定原则遇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同一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三、分别评定原则伤者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在全面
    2023-04-19
    317人看过
  • 酒驾行为认定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与酒驾规定
    驾驶别人车酒驾责任是:在交通事故中,不管驾驶人是谁,只要是车主允许的就是合法驾驶人,而且目前中国的法律是直接追究车主的责任,所以赔偿问题就需要车主承担,如果证明是酒驾,保险公司就无法理赔,赔款只能车主自己承担。醉酒驾车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
    2023-08-11
    330人看过
  • 伤残鉴定等级评定准则
    伤残鉴定等级评定标准。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后,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具体评定标准如下: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意识消失;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6、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7、其他标准。烧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2、二级工伤鉴定标准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3、三级工伤鉴定标准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
    2023-07-08
    174人看过
  • 交通事故案件管辖判定原则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管辖权归谁(一)依据行政划分的归属管辖:1、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对于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二)依据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如若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即发生了管辖区域重合的情况时,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三)依据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此针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情况,当出现对管辖权有争议时,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下级某一部门管辖。(四)直接管辖和移交管辖的情况:1、直接管辖的情况: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
    2023-07-06
    40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酒驾的判定原则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若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事故较为轻微,则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犯罪行为人可能会面临以下刑事处罚:如果事故较为轻微,将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以上后果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其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醉 驾 致 人 伤 残 怎 么 判 ?醉驾致人伤残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受害者和其家庭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对于这种犯罪行为,法律已经做出了相应的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2023-09-02
    393人看过
  • 伤残等级的鉴定原则有哪些?
    1、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2、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残疾程度等级。一、伤残等级的判断需要哪些资料?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2、伤残鉴定委托书(公安机关或法院委托)伤情鉴定申请书;3、住院治疗过程记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病历,X片、CT及诊断报告。4、伤者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伤残等级鉴定流程是怎样?伤残等级鉴定流程如下:1、填写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
    2023-06-27
    32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无过错原则
    一、交通事故无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则。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交通事故中的适用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三、无过错责任原则对审判实践的启发和挑战无过错责任原则确立意味着驾驶方对汽车本身的危险责任、职业上的注意义务、优者负担、生命权大于财产权等思想的肯定,平衡优者机动车一方与弱者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的诉讼地位。在确定责任时,笔者认为,尤其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2023-05-06
    203人看过
  • 残疾等级评定原则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规定:评残标准分为10级,符合评残标准1级至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级至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级至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每一级的分级原则均有具体的规定,职工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工致残或者因病、非因工负伤致残,身体丧失劳动机能,只是具有生命能力,表现为既不能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其他轻便工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分为两个标准:一是饮食起居需人护理扶助,二是不需人护理扶助。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工致残或因病、非因工致残,身体的劳动机能大部分或部分丧失,表现为尚能从事轻便工作或其他工作。另外,根据《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规定:“如在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期满时进行过工伤及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但有可能进行性加重或有可能进行进一步的治疗者,应按国家社会
    2023-06-10
    11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多处伤残的赔偿原则
    交通事故赔偿原则具体包括:其一、全部赔偿原则;其二、财产赔偿原则;其三、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原则;其四、公平原则;其五、等价赔偿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024-04-19
    1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的因果关系原则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一、交通事故认定的因果关系原则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一)因果关系原则当事人存在有违法行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违法的严重程度与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正比”,有些行为并不违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违法行为很严重,但在事故中并未起作用。行为与该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加重事故后果。同样,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某些违法行为也不一定是导致事故的原因。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认定是技术认定,在确定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时,只需要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事实上属于事故的原因即可。事实上原因的检验方法,可以借鉴侵权行为法中的因果关系理论,采取必要条件规则。按照必要条件规则,凡构成后果发生之必要条件的情
    2023-04-12
    364人看过
  • 阐述伤残鉴定肌力分级评定标准的依据和原则
    1、一级伤残:(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2、二级伤残:(1)、重度智能损伤;(2)、三肢瘫肌力3级;(3)、偏瘫肌力2级;(4)、截瘫肌力2级;(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8)、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2023-07-17
    44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受伤者要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当先确定合格的鉴定机构。伤者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存有备案的、同时又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申请。一般来说,鉴定机构都不会接受个人的委托,所以想要申请伤残鉴定,可以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更多>

    • 评定原则,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原则有哪些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经治疗已达到临床效果稳定即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评定原则:一、实事求是地评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结合损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怎样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什么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怎样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客观评定原则。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二)比照评定原则。遇有本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本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1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三)分别评定原则。受伤人员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者,鉴定结论
    • 论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伤残鉴定的基本原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7
      伤残鉴定是一个医学专业的问题,需要有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我们律师需要对自己当事人的伤情进行鉴定,也需要委托鉴定机构的,你的情况需要鉴定机构鉴定,为你推荐鉴定标准(在网上搜索),你自己可以对照一下,大致能判断一下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根据以往的鉴定,如果影响关节的活动,会构成伤残。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原则是哪些,有哪些流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也可以在起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当时也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进行伤残评定。下面是具体的申请方法,大家可以做下参考: 一、伤残鉴定时机的确定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当事人自己无法判断是否治疗终结或者不知道是否适合伤残评定的,可以向主治医师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鉴
    • 包头车祸伤残鉴定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29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