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放弃连带保证人,就未履行部分要求法院只执行主债务人,此类情形一般从法律上没有什么分歧,至于实务中执行法官的做法后面集中表述。
第二类,放弃主债务人,就未履行部分要求法院只执行连带保证人,第一种观点认为,申请执行人放弃对主债务人的执行,意味着放弃全案的执行。同时,由于申请执行人放弃对主债务人的执行,导致未履行部分连带保证人不能行使追偿权,所以连带保证人不应再履行主债务人未履行部分,应该终结执行;第二种观点认为,连带责任在执行中其地位是平等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也可以不要其履行判决,申请执行人有选择的权利,故连带保证人仍应要履行主债务人未履行部分的义务,其不具有当然的执行豁免权。
申办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申请人应向公证机构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经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如果被继承人死后遗有多项遗产时(如既有房产又有存款等),声明书应明确放弃继承哪一项遗产。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五条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九条: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将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第四十一条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份副本发给当事人。公证处留存公证书原本(签发稿)和一份正本附卷。
第四十二条:公证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应由承办公证处送有关部门认证,并代收认证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被执行人起诉申请执行人能否中止执行
332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执行需告知被执行人吗
216人看过
-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任何申请执行人什么意思
405人看过
-
执行人能否申请追加被执行人?
481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通知的时限
476人看过
-
取被执行人工资需要通知被执行人么
192人看过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 更多>
-
申请执行人有权在执行中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9可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规定了一些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申请执行人在执行中,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法院经执行裁决程序作出追加或驳回申请的裁定,然后申请执行人或被追加人视结论的不同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
-
-
如何取消申请人的强制执行?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3主体不同:申请执行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决定适用强制执行的程序和措施。法律效果不同:申请执行只是申请人向法院已提交的保护自身利益的申请。强制执行则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做出的有效方法来保证申请人的利益。 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
-
两个被执行人申请和被执行人同时可以申请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21.如果两名被执行人是同一个案件的被执行人,申请人不用分别申请,再申请书中将两名被执行人同时列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和申请中止执行是一个意思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0不一样。首先,不应该叫中止执行,一般是申请终结本次执行,这样以后代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而撤回执行申请就是向法院表达不执行的意思,以后很可能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所以,如果没有得到执行款项,千万不要撤回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