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买卖合同的给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0 23:02:05 243 人看过

一、什么是买卖合同的给付

1.买卖合同的给付,指的是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的占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实现标的物的交付。

2.这种交付可以是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也可以是拟制交付,即通过法律上的操作,使买受人取得对标的物的占有权,而无需实际转移标的物本身。

3.拟制交付主要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等形式。

二、买卖合同的管辖地规则

在买卖合同中,管辖地的确定遵循一定的规则。

1.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那么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相应的法院对此具有管辖权。

2.如果当事人实际履行中变更了原约定的地点,则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

3.如果当事人虽有约定的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那么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而是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

4.对于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也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而是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

三、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出卖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给买受人,保证标的物的质量符合约定,担保标的物不存在权利瑕疵,以及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2.买受人的主要义务则包括支付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或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并在拒绝受领标的物时进行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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