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消权的行使的法律意义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0:34:40 263 人看过

抵消权的行使的法律意义如下:

1、抵消使得当事人本应履行的债务不再履行,从而简便了债权满足的途径,节省了费用。如抵消权的行使不必经过拍卖手续,即可迅速获得债权的满足。

2、有担保的作用,可以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清偿能力下降的情况下,将自己对对方的债务与对方对自己的债务相抵消。

一、代位权对债权人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

一般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因为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本无给付义务,债权人也没有受领清偿的权利。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受领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时,虽然可以代位受领,但受领的财产利益不得专供自己债权的清偿,也不得自行抵消自己与债务人的债务。

二、若遇到网贷还款逾期如何处理

如遇网贷还款逾期,可通过电话短信提醒或法律诉讼解决。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消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1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担保相关文章
  • 如何行使抵销权,债务抵销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通俗来讲,法定抵销权的成立有四个要件:1、须双方互负债务,换言之,双方互享债权。主张抵销的一方债权是主动债权,被抵销的一方债权是被动债权;2、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品质相同。例如,债务是否超过诉讼时效;3、须主动债务已届清偿期,被动债权无须到期;4、须双方的债务均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律师补充:抵销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销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抵销的方式也无限制,抵销的意思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抵销权既可以通知的方式行使,也可以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方式行使。抵销的意思表示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一经生效,其效力溯及自抵销
    2023-05-07
    396人看过
  • 原意不变:公司债务抵消权的行使策略
    债务抵销应分为以下几步:审查债务是否符合债务抵销的规定,是债务抵销的首要问题。审查内容主要包括:1、债务是否合法;2、债务是否属于法定抵销;3、债务抵销是否约定;4、审查你的债权是否到期;5、主张债务抵销人必须履行通知对方的义务。双方虽然互相负债,但不会主动抵销,每个人都有主张自己债权的权利。一方要求抵销债务的,必须通知对方,让对方知道抵销的情况。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是什么可以互相充抵。一、破产抵消权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破产债权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受理后发生的债权,本身不属于破产债权,更不允许抵消;2、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债务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在受理后不允许抵消,债务人必须向破产企业支付。二、除了上述条件外,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出于故意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新企业破产法从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发对破产抵消权的行使作出了限制:1、债权人已知破产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
    2023-07-14
    132人看过
  • 忽略行使权利的意义
    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债务人的债权到期,若不及时行使权利,将可能引起权利消灭或者发生权利变动的不利后果,或者可能不当减少债务人的财产而损害一般债权人的利益。不存在阻碍债务人行使权利的客观障碍,若债务人因为客观障碍不能行使权利,则不得以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对待。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怠于行使必须是债务人到期根本不行使权利,如果债务人行使了,即使其行使的方法不当或结果对债权人不利,债权人也不得主张代位权。否则,就是对债务人的
    2023-07-08
    402人看过
  • 行政优先权的法律意义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优先权的法律意义是: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行政优先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政主体许多职务上的优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2024-05-14
    274人看过
  • 超时效的债权抵消权可行使吗
    抵消,又称充抵,是指二人互付债务且给付种类相同时,各得以其对他方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权,从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额度内相互消灭,由此产生的权利称抵消权。在抵消中,主动抵消的一方称为主动债权人,被抵消的一方称为被动债权人。抵消权的行使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其一,抵消使得当事人本应履行的债务不再履行,从而简便了债权满足的途径,节省了费用。如抵消权的行使不必经过拍卖手续,即可迅速获得债权的满足。其二,有担保的作用,可以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清偿能力下降的情况下,将自己对对方的债务与对方对自己的债务相抵消。这样就可以迅速地使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避免将来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即自己清偿了对方的债权,而对方却失去了清偿的债权的能力。另外,在一方当事人破产时,对方当事人为履行所交付的财产,将被作为破产财产在破产人的诸债权人之间按比例分配,显然不利于对方当事人
    2023-06-04
    474人看过
  • 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意义是什么
    一、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意义是什么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意义是: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第四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二、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范围监察委员会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
    2023-12-02
    354人看过
  • 死刑复核权统一行使的法治意义是什么
    在中国的宪法和法律语境中,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法律监督有其法理依据和现实基础。1、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进行法律监督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国家政策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第4项则进一步明确: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尽管上述条文并非专门针对死刑复核程序,但纵观死刑复核程序在刑事诉讼法中的位置(被规定在第三编"审判"中),其系诉讼活动的性质乃属无疑。因此,对死刑复核的监督,可以推论出是检察机关的法定权力和义务。我国的死刑政策是"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由检察机关介入死刑复核,有助于实现这一政策目标。事实上,近年来中央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文件也体现了强化和推进检察机关司法监督权(包括对死刑复核的监督权)的精神,如2007年最高法、
    2023-06-04
    402人看过
  • 什么是欠条在法律上的使用意义?
    生效的欠条的条件是要写明以下内容: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2、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4、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使用意义是: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一般什么样的欠条在法律上有效?欠条有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订立欠条的双方当事人具有订立欠条的行为能力。2、双方订立欠条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3、欠条的内容不违
    2023-08-06
    458人看过
  • 行使抵押权时应注意什么
    一、行使抵押权时应注意什么1、首先注意担保物权的保存时间。在我国,债权的诉讼有效时间一般为三年,因为担保物权在一定性质上属于物权,所以不会受到诉讼时间的限制。根据现行的担保司法解释,相关担保人可以在主债权诉讼结束后的三年时间内正常行使担保物权,而且这三年应该是担保物权的法定存续时间。至于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担保期间以及在登记时登记部门所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于担保物权的存续并没有法律的约束力。2、债权人可以将主合同纠纷和抵押合同纠纷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诉讼的过程中,应该遵守主债权的诉讼时间规定,这种情况下以债务人和抵押人为共同被告。3、抵押人还可以单独就抵押权实现提起诉讼,但是提起诉讼时间要在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内,这种情况下抵押人的身份为被告。4、抵押权人在提起诉讼的过程中,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抵押权人有权利收取法定的孳息,前提是自抵押物权人的抵押物被扣留之日起,抵押物能够自然
    2023-06-01
    154人看过
  • 债权债务抵消的含义
    债权债务抵消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债的抵消依其不同的发生根据,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其中,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法定抵消的抵消权性质上为形成权,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合意抵消因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约束,当事人须就抵消达成一致,即可发生效力。一、信托债务与不属于信托债务不得相互抵消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双方当事人相互存在债权且届清偿期,抵消的债务又属于同种类给付的,即可进行抵消。但由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抵消在信托中受到了严格限制,它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消。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受托人以信托财产清偿自己的债务,从而保护信托财产的安全和维护受益人的利益。二是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
    2023-03-08
    455人看过
  • 公司债务的抵消权的行使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债务抵销应分以下几步走:(一)审查债务是否都符合债务抵销的规定,这是债务抵销的首要问题。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债务是否合法。2、债务是否属于法定抵销的情形。3、有无约定债务抵销的情形。(二)审查自己持有的债权是否到期。(三)主张债务抵销者必须履行通知对方的义务。虽然双方互负债权债务,但它们不会主动抵销,每个人都有主张自己债权的权利。如果一方主张抵销债务,则必须通知对方,让对方知晓“抵销”的情况。一、合同抵消的最佳方法是怎样的合同抵消的最佳方法是约定抵销,抵销有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之分。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任何一方都可以讲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而对于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单方抵销。1、法定抵销要具备以下条件:(1)双方互负债务。债务抵销是以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为基础的。如果只有债权或者债务,都不能发生抵销的效果。(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债务抵销的效果是清偿债务,
    2023-03-08
    182人看过
  •  债务抵消权如何行使?
    债务抵销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审查债务是否符合规定,包括债务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法定抵销情形以及是否存在约定抵销的情形。其次审查自己持有的债权是否到期。最后主张债务抵销者必须履行通知对方的义务,通知对方自己主张抵销的债务以及相关信息。债务抵销是双方互负债权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但双方必须主动行使抵销权,否则抵销债务不会发生效力。通常,债务抵销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需要审查债务是否符合债务抵销的规定,这是债务抵销的首要问题。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债务是否合法。2、债务是否属于法定抵销的情形。3、有无约定债务抵销的情形。(二)审查自己持有的债权是否到期。(三)主张债务抵销者必须履行通知对方的义务。虽然双方互负债权债务,但它们不会主动抵销,每个人都有主张自己债权的权利。如果一方主张抵销债务,则必须通知对方,让对方知晓“抵销”的情况。 债 务 抵 销 规 定 审 查 指 南 : 哪 些
    2023-09-30
    413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意义
    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1)土地所有权是一项专有权,其权利主体的特定性。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2)交易的限制性。《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显然,土地所有权的买卖、赠与、互易和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投资,均属非法,在民法上应视作无效。(3)权属的稳定性。由于主体的特定性和交易的限制性,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除《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的土地实行征用”以外,土地所有权的归属状态不能改变。(4)权能的分离性。土地所有权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一种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在土地所有权高度稳定的情况下,为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法律需要将土地使用权从土地
    2023-05-05
    246人看过
  • 浮动抵押的意义和法律特征是什么
    浮动抵押,又称浮动担保,是指企业以其全部或部分现有和未来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财产权和知识产权,设定抵押权的一种新型担保制度。从抵押权设立到抵押权执行的整个过程中,抵押物一直处于“浮动”状态,因此被称为浮动抵押。浮动抵押是英国衡平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一项制度,是英国衡平法的创举。根据学者的研究,英美法系国家浮动抵押立法有三种典型模式:英国模式、美国模式和苏格兰模式。浮动抵押具有以下特点:①抵押物的聚集性。浮动抵押的标的物是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的集合,即抵押的标的物是企业现有和未来全部或部分财产。②抵押物的标的不具体。设定浮动抵押,不需要公示抵押物、列财产清单,甚至不需要确定抵押物的范围。只需在浮动抵押合同中明示设定“全部或部分现在和将来的财产”抵押的意思,并向企业法人登记机关登记,直至抵押执行完毕,抵押标的物始终处于“不特定”状态。(3)由于抵押物的“不确定性”,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
    2023-05-08
    41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担保是在国际借贷中,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各种担保,以确保其贷款能得到偿还。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等主动担保形式和消极担保形式。 人的担保即信用担保,指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保证,如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由担保人负责履行。... 更多>

    #债权担保
    相关咨询
    • 抵消的法律意义包括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0
      抵消即指二人互负债务,彼此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偿,致使双方债权同时消灭的法律行为。抵销可分为单方抵销、合同抵销和判决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意义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17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
    • 什么时候行使破产抵消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2
      按照破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六第二款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必要条件,债权人不依法申报债权,不得依破产程序行使权利;并且只有得到确定的债权才能在破产程序中受偿,破产抵销发生清偿效果。因此,债权人主张抵销必须在其债权经依法申报、债权人会议核查无异议、法院裁定确认或者经过司法、仲裁生效裁判确认之后。同时,为保障债务人通过重整程序获得再生的机会,在重整期间债权人附期限而未到期的
    • 抵押权的行使期限是什么意思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13
      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不过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债权抵消法律依据有哪些债权抵消和抵消的区别及法律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0
      债务抵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