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包销过程中需要关注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08:01:48 471 人看过

1.开发商和包销商在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等文件时,应注意审核对方的证照和资质情况。比如开发商是否具有土地使用权商品房预售许可,包销商是否具有房屋中介资质等;2.签订合同时应力求内容的全面和准确,尤其对于包销范围,分成方式,责任承担,包销价格和包销期间等关键条款需仔细斟酌;3.购房者在购买包销房时,应了解售房人是谁,是直接向开发商购买还是通过包销商购买,尤其要关注售房者是否得到了售房的授权,以免日后产生争议。

转让的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

1、预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购房者应该先征得开发商同意方能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2、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

3、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而目前我国有些地方为防期房的过渡投机还没有对再转让可以进行直接备案,而是从严控制,往往造成期房再次购入者不订立周密的合同风险增大

4、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依法交纳相应的税费。如没能进行再转让备案,则只能出让方做出房产权证后再过户给受让方,如是这样的合同不需通知房产商,但如出让方把房子再卖给了第三者,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存在较大的风险;

5、如果出让方办理了商品房抵押贷款,而受让方也要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则双方应去原银行询问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可以并且符合条件,双方直接办理“转按揭”手续即可;如果受让方不需要办理抵押贷款,则出让方应办理解除抵押贷款手续,否则将会给双方办理备案或产权登记带来障碍;

6、如果确是房子不相要而原价转让,你也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终止手续,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并且还应当与贷款银行办理终止贷款合同手续,注销抵押登记,在上述手续办清后,新受让方即可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预售合同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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