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确定纳税地点正确申报缴纳营业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1:04:23 194 人看过

近期,某县某集团公司根据其经营情况的需要,将其所购买的位于上海的一办事处以40万元的价格转手,并决定将其所转让房屋应纳税款向集团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收。其集团老总认为,反正这笔税在哪儿都是缴,回本县缴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可集团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向集团公司明确此笔销售不动产应就地在上海缴纳,不能异地缴纳时,该集团老总表示不解。那么应该如何确定营业税纳税地点呢。

其实,《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就本例而言,该集团所销售的不动产应就地缴纳,而不能回集团公司所在地解缴。

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依法申报缴纳税款的具体地点,它说明纳税人应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以及哪里的税务机关有权管辖的问题。纳税地点的确定是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以及有利于处理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营业税纳税地点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的方法,就是纳税人在经营行为发生地缴纳应纳税款。具体而言,纳税地点的确定,主要有如下3种情况:

1、在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指纳税人在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

2、在经营行为发生地缴纳税款,经营行为发生在什么地方,就在什么地方纳税。

3、汇总集中缴纳,指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其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款可以选择由总机构汇总缴纳。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营业税纳税地点具体规定如下: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里的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及服务业项目。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应税行为,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一)交通运输业纳税地点。

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根据运输体制和企业经营实际情况,为便于有利企业经营、方便征管,对交通运输业的具体纳税地点规定:

1.中央铁道运营业务,由铁道部汇总在北京申报缴纳。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由合资铁路公司在其所在地申报缴纳;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由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在其所在地申报缴纳;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由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在其所在地申报缴纳。

2.航空公司的运营业务,在核算盈亏的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

3.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道局管道运输业务,在核算盈亏的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

4.长江轮船总公司所属单位运营业务,由各分公司向所在地申报缴纳。

5.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的承包人、承租人或挂靠人,向其发包、出租或所挂靠单位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他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个人向其运营车辆的车籍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建筑业的纳税地点。营业税法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即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承包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县(市)工程,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即地税局)确定。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金融保险业纳税地点。

1.各银行总行业务的纳税地点为总行机构所在地,其中交通银行总行业务的纳税地点在上海,向上海市国税局申报缴纳;其他银行总行在北京,向北京市国税局申报缴纳。各银行总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家开发银行总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华夏银行总行、中信实业银行总行、交通银行总行。

2.银行总行以下机构及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核算单位的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3.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委托贷款业务,由受托方代扣后,向受托方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国家开发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暂不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由总行汇总后申报缴纳。

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委托贷款业务,在其省级以下机构成立前,则由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的省级分行集中代扣,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6.境外保险机构在我国境内承保保险业务的纳税地点。

在境内设有代理部门或委托机构代办的,为代理部门或代办机构所在地,在境内不设代理部门的,为境内投保人所在地,分保境内保险机构承保的保险业务的,为初保人所在地。

(四)在我境内的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务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电信单位机构所在地。

(五)在我境内的单位提供的设计(包括在开展设计时进行的勘探、测量等业务)、工程监理、调试和咨询等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六)在我国境内的单位通过网络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信息和远程调试、检测等服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七)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土地、不动产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二、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纳税地点。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关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缴税地点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45号)规定,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营业税税款。但建筑安装工程业务的总承包人,扣缴分包或者转包的非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的营业税税款,应当向分包或转包工程的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

这里应予以明确的是,机构所在地包含以下含义:

(一)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为税务登记所在地。

(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为其驻地;个人的纳税地点为其居住地,系指实际居住地,而非户口所在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营业税相关文章
  •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1、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企业注册登记地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住所地。2、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经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增设、合并、迁移、关闭机构、场所或者停止机构、场所业务的,应当事先由负责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告;需要变更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2023-06-07
    148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点怎么确定
    问:某税务师事务所服务的客户之一为非独立法人、非独立核算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分公司,总公司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工薪统一由总公司发放到银行卡内,并由总公司在深圳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操作,目前均足额申报。分公司日前受到工作所在地(非广东省内)地方税务局要求,在工作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请问分公司是否必须在工作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答:目前有一些企业的分支机构,为工作便利将部分外派人员的工资统一由总部发放,并由总部统一办理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等事项。由于“非独立核算”在实践中有一定弹性,而且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在当地需要缴纳流转税,预缴企业所得税,其成本费用列支情况也较为复杂,问题所述的情况难以作出统一答复。为便于处理征纳关系,方便税务机关管理,建议企业规范工资发放方式,对外派人员尽量在其工作地点发放工资并列支工资费用,尽量在工作地点扣缴税款。否则,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以支付所得的单位
    2023-05-04
    467人看过
  •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5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2023-06-07
    454人看过
  • 准确计算缴纳营业税的方法
    近年来,债券投资业务已成为金融企业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和改善资产结构的主要工具,债券投资收益也已成为金融企业收入的重要来源。由于我国目前的税收政策法规对于债券投资业务营业税的相关规定不尽明确,导致目前各地区之间,各金融企业之间对政策理解不一,执行差异较大。因此,在对债券投资业务正确进行财务核算的基础上,如何准确计算缴纳营业税已越来越引人关注。金融企业债券投资的收益主要来自债券的利息收入和债券增值收入。利息收入是金融企业购买债券后,按照债券发行时确定利息率从债券发行人那里取得的收入。增值收入是资本增值收入,是指市场利率下降时,债券价格上升,金融企业将在较低价格购买的债券在市场上出售,买价与卖价之间的差额即为债券增值收入。金融企业持有某一债券的收益为其持有期间内分红派息收入加上出售时的增值收入。对于利息收入营业税,要关注两项政策。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
    2023-05-04
    324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法人股东所得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怎么缴
    一、合伙企业的法人股东所得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合伙企业的法人股东所得税纳税地点可以通过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确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其中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进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区的收入的组织。二、合伙企业的法人股东所得税怎么缴合伙企业的法人股东所得税的缴纳: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
    2023-04-24
    230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纳税地点和纳税时点如何确认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股权转让的纳税时间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15日内。《办法》第二十条对何时作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时点进行了界定,主要包括六种情形:(1)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3)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享受股东权益的;(4)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5)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6)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一、股权转让是否要交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印花税税目表中已经明确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财税[1988]25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
    2023-04-02
    211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税
    相关咨询
    • 营业税纳税地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营业税纳税地点:(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
    • 纳税人在营业税纳税地点作了具体规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作了如下具体规定: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营业税纳
    • 纳税申报表的正确填报是什么意思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纳税申报表的正确填报,反映了对税收政策是否正确理解的问题。《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 营业税纳税人需要缴纳税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6
      个体工商户交税标准 第一、2万元以下免税,指的是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税种是增值税、营业税。对于个体户来讲,适用起征点的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个体工商户还会涉
    • 营业税纳税的地点在哪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9
      营业税纳税地点是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