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自动延长时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9:34:38 138 人看过

[案情与问题]

郑小姐于1996年10月应聘到某计算机厂工作。其与厂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合同期限为两年,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合同自行延长。当时,计算机厂正与一家外国公司共同筹建电脑公司(合资企业)。由于从事筹建工作的人员不足,计算机厂便派郑小姐前去参加电脑公司筹建工作。电脑公司成立后,又让郑小姐留在电脑公司任销售经理。

三年后,郑小姐怀了孕,7个月时,因销售任务重,体力吃不消,电脑公司领导提出,希望暂时为其调整岗位或分配适当的工作。但电脑公司领导拒绝了郑小姐的这一请求,并对她言称你要能干,就干;不能干就辞职。郑小姐认为电脑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中对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的条款,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于是决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但是郑小姐突然想起,自己是与计算机厂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未与电脑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她以劳动合同中的甲方——计算机厂为被诉方进行了申诉。

可是计算机厂认为,计算机厂虽然与郑小姐签订过劳动合同,但她的两年期合同早已期限界满,双方现已无任何关系。尽管郑小姐未与电脑公签订劳动合同,但几年来一直在那里工作,说明她与电脑公司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她应以电脑公司,而不是以计算机厂为被诉方来提出仲裁申请。

郑小姐不同意计算机厂的说法,她认为:自己是与计算机厂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到电脑公司工作的。合同规定的两年期限虽已届满,但因末办理过终止手续,按照合同规定,合同应属于自行延长。自己现在仍与计算机厂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所以计算机厂应是本案的被诉方。郑小姐与谁有劳动关系呢?

[分析与处理]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看出,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以义务性规范的形式表示的。

本案中的劳动关系完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来判断,即郑小姐与计算机机厂有劳动关系。计算机厂与郑小姐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她派到了电脑公司工作。实质上,意味着郑小姐在电脑公司工作是计算机厂为其安排的工作岗位。郑小姐与电脑公司之间的关系,相当于借用(调)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另外,郑小姐与计算机厂的两年期劳动合同虽已过期,但在合同期满时,双方均没有终止此合同的意思表示,可视为双方无异议。按合同约定,此合同已自行延长。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郑小姐一直与计算机厂维系着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因此,作为劳动合同当事人中用人单位的计算机厂,应当负责承担为郑小姐提供孕期劳动保护的法定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成立,如何确认是否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证明劳动关系的补充。没签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吗单位没有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而员工已经付出劳动的话,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
    2023-07-13
    151人看过
  • 雇佣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应如何认定?
    一、雇佣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应如何认定?符合下列特征的认定构成雇佣关系: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呢未签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
    2024-01-18
    59人看过
  • 劳动合同仅法人代表签字,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公司不承认与王先生存在劳动关系,称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公司的公章,应属无效。闵行区法院则认为,法人代表在合同上签字之行为即为公司行为,一审判决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王先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工资、手机通讯费和交通费1。28万余元,并为王先生缴纳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王先生于2009年4月起为这家公司提供服务,2009年7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申请仲裁获支持。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无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5959元,无须支付工资6035元,无须支付手机通讯费600元和交通费750元,无须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贸易公司诉称,与王先生于2009年4月起建立兼职销售业务合作关系,双方虽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未加盖公司公章,所以是无效的。同时,合同从内容上看属于合作协议,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性质,因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法院认为,落款日期为200
    2023-04-22
    103人看过
  • 劳动关系仲裁怎样申请,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仲裁怎样申请出现劳动关系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
    2023-04-19
    492人看过
  • 劳动合同自动延期的有关规定
    1、自动延长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散在以下条款中: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境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处于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4)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的(5)(六)劳动合同期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延长至相应情况消失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服务期限尚未届满的,劳动合同延长至服务期满;如果双方另有
    2023-05-07
    175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关系
    (一)两者在逻辑关系上具有统一关系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之后,劳动关系的确立开始更多地取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达成一致。如果没有特别的理由,对于是否确立劳动关系、与谁确立劳动关系、确立怎样的劳动关系均只能由劳动者意思自治。所以,市场经济国家产生劳动关系的一般形式是劳动合同。甚至可以说,劳动关系全部为劳动合同关系,二者具有统一性。劳动合同的订立是确定劳动关系最主要的事实。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劳动合同,不仅包括书面劳动合同,还包括口头等其他形式的劳动合同。(二)两者在事实上的具有统一性劳动合同关系体现了一种意思自治的精神,它已承认合同当事人的独立人格、意思自由为前提。当劳动者有权订立劳动合同时意味着他真正成为了自己劳动力的所有权人,同理当用人单位有权订立劳动合同时则意味着它真正实现了用人权(用工权)。但劳动关系这一概念则并不强调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它只考察劳动者是否从属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2023-02-17
    321人看过
  • 如何证实无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一、如何证实无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如下证实无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是否能辞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是能辞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
    2023-08-12
    421人看过
  • 怎么区别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
    一、怎么区别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5、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劳
    2023-04-18
    132人看过
  • 怎样认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一、怎样认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2023-04-28
    400人看过
  • 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劳动诉讼中如何举证
    一、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劳动诉讼中如何举证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二、如何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
    2024-01-18
    297人看过
  • 劳动关系认定的时间如何判定
    一、劳动关系认定的时间1、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
    2023-02-26
    291人看过
  • 如何证明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
    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需要收集如下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11、与公
    2023-02-18
    415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对订立劳动合同问题作了如下规定: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
    2023-06-10
    315人看过
  • 员工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如何?
    入职前签定的协议不是成为劳动合同,属于职业意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工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用工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同点主要体现在:1、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2、二者的用工招聘方式不同。;3、按合同期限特点分类不尽相同。签订劳务协议的,是非正式员工,不能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不享受五险一金,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劳务用工由民法,经济法调整,工资水平也没有最低标准,由双方协商决定。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意是何种合同,避免企业打着劳动用工的幌子,实则与之建立的是劳务用工关系,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关于协议用工,在这里可能有两种理解:第一种,即用工协议是属于劳务合同,而协议用工就是普通的劳动协议,即普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两者不是劳动关系,更类似于合同关系,劳动
    2023-07-02
    18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如何认定劳动关系中的劳动关系和劳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6
      表面上看,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均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二者内含有本质的区别,外延亦不尽相同,从本质上看,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属于不同性质的两类法律关系。前者体现的是劳动者与劳动用工方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体现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分别由不同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另外,作为劳动法主要调整对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因生产资料
    • 劳动合同关系多长时间会自动解除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4
      不管多久都不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与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要辞职的,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想要近期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
      一、双方主体资格根据劳动法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构成劳动关系中的用工方,自然人不能构成用工方,劳动者则必须是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则非常宽泛,单位和单位之间,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均可构成。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奖惩规范等),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劳务关系双方完全平等,仅
    • 劳动者应该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3
      1、需要带上能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
    • 如何确认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20
      首先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只会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这却无法全面的认定劳动关系,于是还要求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一些基本的劳动条件,而这也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综合性的标准。要强调的是,这里仅仅要求单位满足基本的劳动条件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