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分配及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09:05:53 170 人看过

医疗损害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划分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

当然,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法院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院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谁?第三人能否成为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离婚时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只能是无过错方的配偶,离婚时,由无过错方向有过错方提出。第三人不能成为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无过错方不能向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相关知识: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民法典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应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者因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这本身就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并且对其他可能发生侵权行为的人而言,也有警戒和预防作用。
    2023-06-04
    194人看过
  • 2023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认定及赔偿步骤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认定及赔偿步骤是怎样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认定:1、医疗纠纷赔偿的行为人必须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如果非医疗机构或非医务人员对人损害的,虽然可能构成损害赔偿,但并非医疗损害赔偿。如非法行医给人造成损害的,只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除医疗机构所属的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以外,还包括医疗机构聘请外单位的医师、专家、临时坐诊的医务人员或进修、实习等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该医疗机构不得以医务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推脱责任。医疗机构因医疗设备故障等原因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不能免责。2、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必须有过失主要是指医院监督、管理注意的义务和违反,医务人员注意的义务是应该明确作为医生对患者的症状应当予以注意。依*代的医学知识,在注意考虑药物效果及副作用等前提下确定治疗方法,在安全的注意下实行治疗阶段和医务护理过程,同时注意给患者的提示
    2023-01-03
    171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是怎么确定的
    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按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机构。除此之外,不属于医疗机构。例如,执业助理医师不得成立个体诊所,设立个体诊所行医的,由于不是医疗机构,仍为非法行医。由于医疗机构大多是大型的专业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法人,其经济实力所有保障,因此将此界定为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也有利于使患者获得及时和充分的赔偿。从学理上说,医疗机构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医务人员只不过是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而已,而非直接的责任承担者。一、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有别,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虽然在外观上医疗机构表现为医院、疗养院等,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上的主体,医疗机构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医疗机构并不是
    2023-02-17
    472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赔偿司法解释
    一、医疗损害责任赔偿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患者以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请求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件,适用本解释。患者以在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美容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提起的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当事人提起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患者因同一伤病在多个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受到损害,起诉部分或者全部就诊的医疗机构的,应予受理。患者起诉部分就诊的医疗机构后,当事人依法申请追加其他就诊的医疗机构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应予准许。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
    2022-02-11
    14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的举证责任分配
    1、医疗事故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2、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如下举证责任:(1)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多数案件中,医疗行为与病员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明确。但在一些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中,必须经过专门技术鉴定方可确定因果关系。(2)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医疗机构如果要免除自己承担的侵权责任,就要证明自己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医疗过错。医疗机构证明自己没有医疗过错的途径表现为:损害结果属于医疗意外、出现了难以预料的并发症。这种并发症必须是难以预料和难以避免时,才可以成为免责的条件。(3)病员及其
    2023-03-21
    454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怎样分配的
    因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而在实践中,损害他人身体,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一、人身损害赔偿证据需要哪些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
    2023-02-19
    374人看过
  • 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一、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按照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2.误工费,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生活补助费,按照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6.残疾用具费,按照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8.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9.交通费,按照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10.住宿费,按照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二、医疗损害后果1.损害后果是指病员生命健康权所遭受的损害,包括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以及其它损害后果。2.精神损害也属于损害后果,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因医疗过失、医疗过错往往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并由此引发
    2023-06-17
    97人看过
  • 谁应该承担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
    一、谁应该承担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医疗机构应当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以及急救站等机构。除此之外,不属于医疗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如下:1.医疗费标准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确认;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确认;3.误工费标准为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但工资超本地同行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4.医疗事故确定赔偿标准的其他方式。三、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有什么区别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有的区别如下:1.性质,医疗事故鉴定属于行政范
    2023-09-04
    278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包括哪些方面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包括哪些方面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包括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其中患者在进行治疗当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情形医疗事故免责情形如下: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其他合理合法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
    2023-09-23
    343人看过
  • 民法中约定的医疗损害责任主体是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也需承担责任。如果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或者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2024-04-18
    93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概念,以及赔偿范围
    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概念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概念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技术等专门问题对外委托的鉴定。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有:患者已经发生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如患者死亡的死亡赔偿金,如患者存在伤残还应包括患者的伤残赔偿。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费;2.误工费;3.陪护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扶养人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鉴定费。三、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如下:1.过错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
    2023-06-19
    203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应承担哪些责任
    所谓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准确地描述为:医务工作者在执行各类医疗行为的过程当中,由于未能遵循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规章制度,在医疗程序实施或者药物使用方面存在重大失误从而致使患者遭受生命以及身体健康的不良影响时,在患者与医务人员之间、以及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所产生的复杂债务债权关系。《医疗损害赔偿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
    2024-08-05
    492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事故责任
    1、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分为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及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产品责任。其中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及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都是:(1)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医疗行为中存在医疗过错;(2)医疗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3)医疗机构的医疗过错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医疗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1)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医疗产品;(2)不合格医疗产品导致患者发生人身损害;(3)不合格产品与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医疗事故责任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给病人造成伤、残、死等严重后果;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不足造成诊疗、护理中
    2023-03-21
    114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包括医疗器械的损害吗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1、过错原则。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须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是民法典实施以后在医疗损害诉讼案件中,医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2、过错推定原则。民法典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在以上三种情况下,患者不需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只要证明医方存在上述情况,法院就应推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二、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怎么确定1、发生医疗损害,由医疗机构代替医务人员对患者负责(1)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是,则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从总体上明确了向患者赔偿和主体是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
    2023-02-20
    26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责任赔偿主体是谁,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1)凡是医务人员受聘于医疗机构,在执行职务的时候过失造成医疗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应当是其所在的医疗机构,而不是医务人员个人。 (2)对于医疗单位虽然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情况,应由开办单位承担后果。 (3)对于没有医师执业许可证而借用、租用、挂靠使用执业许可证,双方约定一旦发生纠纷由承包人(借用人)自己解决,医疗机构不负责的情况,被挂靠人要对挂靠人的挂靠经营过程中出现的
    • 哪些医疗行为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27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
    • 医疗损害赔偿要怎样做,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 1,过错医疗行为 由于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门性的特点,所以就一般性的诊治活动而言,医生享有高度自由裁量权,患者应当予以配合,当然医生应谨慎注意患者的健康利益,否则该行为违法。如果医生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医疗行为强加于患者,对医生裁量权不加制约,忽视患者方作为契约一方的主动性,侵害其私法上的处分权利的权利,这显然不公。 2,损害后果 损害后果是指病员生命健康权所遭受的损害,包
    • 医疗损害责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7
      医疗损害责任作为一种侵权责任,应当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诊疗行为; 第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错; 第三,患者有实质性的损害后果; 第四,患者的实质性后果与违法违规的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
    •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的承担问题: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患者要对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行为以及受损害的后果承担举证责任。 大概有以下几种含义: 第一,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