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途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9:32:05 485 人看过

1、一方当事人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可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3、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工伤认定程序

1、企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

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工伤认定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

二、提起劳动仲裁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因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的最长期限是一年,因此在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工伤职工应当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三、劳动能力鉴定

1、提起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在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2、提交材料:

①《工伤认定通知书》

②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和近期照片

③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诊疗资料

④鉴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3、鉴定期限:鉴定委员会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作出鉴定结论。

4、再次鉴定的提起:一方或双方不服鉴定结论,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四、劳动仲裁

1、调解: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

2、仲裁: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后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裁决。

3、裁决:仲裁委员会经庭审,作出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起诉和判决

1、起诉

①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在收到起诉书之日起15日内进行答辩。

②双方当事人不服的,均可分别提起诉讼。

2、判决

①一审判决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②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六、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七、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

八、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项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中心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上述三项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特别提醒的是: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双方的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为支付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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