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东钱湖法院受理的房屋买卖案件急剧增多,争议房屋多为位于下营、东钱湖等地辖区内的安置房,如“卖方改变主意,买方起诉”的主要原因,急剧增加的项目可以归结为在过去两年市场价格飙升。也可以说,这是近两年宁波楼市非理性发展留下的“后遗症”。与普通房屋交易纠纷不同的是,这些安置房在交易时没有取得权属证书,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也有其特殊性。在审判实践中也存在一些误区,观点和做法不一。案件一:2003年9月8日,原告娄某与被告应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被告将拆迁安置房出售给原告,面积77.63平方米,总价22.5万元。协议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定金和预付款,被告于同年11月8日将房屋交付原告,原告入住。2004年4月初,被告人在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后拒绝履行协议,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协议,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庭审中,被告人声称,双方签订协议时,转让房屋尚未交付,也未收到任何权属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这一交易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未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不得转让”的强制性法律规定,需要双方确认买卖协议无效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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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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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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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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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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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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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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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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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6一,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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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2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如果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买卖合同未生效;但如果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的,合同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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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5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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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4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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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拆迁安置房过户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7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