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不交能怎么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0:21:27 481 人看过

一、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不交能怎么样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所获得的利益。

不能不交违法所得。法院判决不执行是不可能,法院会强制执行,有异议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

二、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法院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公示。如法院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

4、审理。公告期满后,法院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法院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5、终止审理情形: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

6、不服没收或驳回申请裁定的救济:

(1)对没收财产的裁定不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提起上诉;检察院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在五日内提出抗诉。

(2)没收违法所得的裁定生效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到案并提出异议的,法院应视情形不同分别处理:原裁定正确的,予以维持;原裁定确有错误的,应撤销原裁定,对涉案财产一并作出处理。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已生效的没收违法所得裁定。

三、没收违法所得程序是怎样的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首先,对违法所得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其次,检察机关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然后,法院受理、并进行公告;最后法院作出裁定,终止审理和返还财产。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购买样品违法所得该没收吗
    购买样品违法所得该没收吗?没收。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进行食品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根据此规定,在国家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或者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食品进行抽样时,一定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关于购买样品的规定。本案中,抽样人员未当场付费购买样品的做法是不妥的。从常理上讲,笔者认为购买样品和日常生活中去超市购买东西是一个道理,一手交钱,一手拿货。抽样人员应当在抽样现场当场付费购买样品,然后将样品带走。而本案中抽样人员让企业去质检机构领取样品费用,这无形中给企业造成一些负担,个别企业因为样品费用太少、路途遥远,领取样品费用不划算,自然就主动放弃领取样品费用。企业未领取样品费用就等于未获得违法所得吗答案是否定的。从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来讲,样品必须购买,抽样样品也就视为销售。当事人是否领取样品费用,是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未领取并不等
    2023-06-13
    445人看过
  • 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判决书
    康晓x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沪0101刑初1085号公诉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康晓X,男,1981年7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在本市长宁区,暂住本市。辩护人肖婧,上海海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王罗杰,上海市中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黄检诉刑诉〔2016〕99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康晓X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6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薛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康晓X及辩护人肖婧、王罗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康晓X在担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财险上海市分公司”)本部理赔分中心/营业厅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保险事故的相关勘查、定损理赔等工
    2023-12-19
    367人看过
  • 检察院能直接没收违法所得吗
    依据新《刑诉法》第280条规定,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启动机关是检察机关。依据该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提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但是,公安机关并不是法定的程序启动者。因为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主要是一种特殊的审判程序,虽然公安机关可以提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但是法律上并没有类似第一审普通程序中的立案侦查阶段,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附随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上的,公安机关的意见书并无独立的法律地位、诉讼价值。如同第二审程序中检察机关的阅卷审查阶段,并不是独立的诉讼阶段。而且公安机关的意见并不必然以程序启动为结果,意见书还有待检察机关审查,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才会启动程序,因此,该意见并不具备外部正式性。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才是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启动。根据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和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两类案件的不同,检察环节的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有两种方式
    2023-06-13
    167人看过
  • 向什么提出没收违法所得
    一、向什么提出没收违法所得公安的没收行为非法,但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合法。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0条规定,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最后是否没收由法院决定。但是,对于查封、扣押、冻结一事,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3家都有权力做,而且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不需要得到法院的准许。依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的规定,现有证据证明存在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应当予以没收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进行调查。公安机关、检察院进行调查,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查询、冻结。二、没收违法所得法律特征手段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如果行为人通过合法的手段或途
    2024-04-04
    419人看过
  • 可以没收第三人的违法所得吗
    一、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2、违法所得的追缴和处理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违法所得产生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之一,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法定制裁;一种是刑事途径,指的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认定和处理的违法所得。当然,在执法活动中这两者并不是绝然独立的,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3、有关没收
    2023-06-01
    246人看过
  • 退还违法所得和没收违法所得之间有什么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剥夺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强制剥夺其违法所得财物所有权的处罚方式。没收违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无偿收缴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物的处罚形式。关于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处理是怎样的关于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处理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相关财物的处理有追缴,责令退赔,返还,没收,上缴国库这几种方式。1、追缴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所得尚存的情况,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就应当随时予以追缴,这既是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因为原物也是证据,也是为保障审判结果的顺利实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应当追缴。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违法所得是物的,应当追缴原物,若非原物,则不宜追缴。即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物应是特定物,而非种类物。如前所述,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具有证据
    2023-08-09
    236人看过
  • 交违法所得有收据吗
    交通违法不是商品买卖的收付款凭证,因此相关银行和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收据而不是发票。一、企业季开票金额超限指的是什么金额超就是开票累计金额已经达到限定的总额,需要税务所抄税以后才可以继续开票,这个是税务机关为了控制企业及时抄税的一种手段。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
    2023-06-19
    289人看过
  • 上交不了违法所得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不主动配合进行追缴或者退赔的,会依据法律的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违法所得一律进行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如果当事人不主动配合进行追缴或者退赔的,会依据法律的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罚。违法所得怎么认定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正是这个根本特征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区别开来。由于违法所得的获取渠道是非法的,因此即使行为人事实上占有了金钱或财物,也不能获得法律承认的所有权,这也是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或退赔处理的法律基础。2.违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行为人通过各种违法手段获取违法所得的根本目
    2023-06-12
    410人看过
  • 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是怎样计算的?
    行政机关依法将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称为没收违法所得,不过很多人对于违法所得如何计算确不太了解,其实每个处罚案子都不一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想要知道如何计算违法所得,第一步是需要弄清楚何为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财产。对违法所得的没收,本质上是一种追缴,而不是违法行为人因实施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没收违法所得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2)以政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名义进行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3)未经资格认定,或未通过年度检查,擅自从事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4)未经审批擅自进行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或者未按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5)经过批准进行的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未标明批准机关、批准文号、自愿性调查的。举例以下几种违法行为的
    2023-05-01
    208人看过
  • 申请违法所得没收案件条件是怎样的
    申请违法所得没收案件条件1、适用条件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后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诉法第280条规定的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以及犯罪嫌疑人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从财物,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2、公安机关提出没收意见公安机关认为有符合没收条件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3、检察院对没收意见的审查处理审查期限:30日以内,经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处理: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案件,
    2023-04-26
    50人看过
  • 没收违法所得当事人不履行要怎么处理
    没收违法所得,如果当事人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强制性征收,是以国家名义没收,被执行方是没有权利不配合的。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没收违法所得如何执行?对于违法所得没收的情形,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另外,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
    2023-07-25
    323人看过
  • 没收违法所得审判范围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案件范围如下: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2、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毒品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没收违法所得程序是怎样的没收违法所得程序(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法院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公示。如法院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
    2023-07-22
    116人看过
  • 商标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怎么处理
    一、商标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怎么处理对于没收的商标侵权物品一般都是依法销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调换、私分或者擅自处理没收物品。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二、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a、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b、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c、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标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d、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
    2024-01-23
    488人看过
  • 没收违法所得如何界定?
    一、没收违法所得如何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7月2日通过的《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和1993年7月2日通过的《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未对违法所得数额作出规定,之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将违法所得数额解释为销售收入,而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形式案件如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中》解释为获利的数额。《食品卫生法》中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的情形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不合法;一类是生产经营了不符合卫生标准或是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1997年3月15日卫生部令49号发布)第七条规定:违法所得是指违反《食品卫生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包括成本和利润)。另外,卫生部卫监发[1996]59号文关于违法所得认定中有关问题的批复中规定:违法所得额是指
    2023-06-06
    24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没收违法所得财产刑会怎样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3
      1、《刑事诉讼法》第299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2、《刑事诉讼法》第
    • 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法律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3-28
      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的法律规定是,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如果追缴不回,受害人可以找罪犯要求民事赔偿。让与人如未被判决有罪或还在侦查起诉阶段,则其所取得不动产还不能称其为赃物,也就谈不上适用善意取得问题。对于非法占有赃款赃物的,应该以侵占罪定罪处罚。
    • 怎么把违法所得没收清除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4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 没收违法所得的罚款是什么意思,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的区别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将违法当事人的违法收入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如海关没收当事人走私所得的钱财就是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是对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的一种经济上的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处罚方式。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的区别是:罚款是对当事人合法财产的剥夺;而没收违法所得则是对当事人非法占有的财产的剥夺。罚款与刑罚中罚金的区别是:罚金是刑罚中附加刑的一
    •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折抵没收财产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19
      没收违法所得不可以折抵没收财产。没收财产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区别如下:1、没收财产是刑罚的附加刑,没收违法所得不是刑罚,是一种财产罚;2、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没收违法所得通常不涉及违法人的合法财产。 罚金的对象是合法财产,二者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没收的财产是不可以折抵刑罚中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