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一直是结论不服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8:31:53 104 人看过

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一、行政复议会加重处罚吗

行政复议不会加重处罚,因为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复议决定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别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决定,并可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关于行政复议机关能否在被申请人所作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之外增加新的处罚种类或者加重对申请人的处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什么

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申请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为申请人,组织不会生理死亡,但也存在终止的问题,即组织变更甚至消灭。组织受到违法或者不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未及时申请行政复议的,承担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三、工伤事故引发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事故引发赔偿纠纷,劳动仲裁无法解决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2023-04-21
    96人看过
  • 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
    2023-04-15
    356人看过
  • 工程竣工后一直不结算怎么办
    工程竣工后一直不结算的处理方式:1、承包人可以先和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将有争议项目单列,与发包人另行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发包人没有协商的诚意,承包人应尽快就整个竣工结算造价或有争议部分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和从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欠付工程款的利息,避免一拖再拖。一、哪些情形不需要进行工程造价鉴定1、如果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工程造价鉴定,并已经双方当事人认可的,工程价款就已经确定。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就不需要再进行工程造价鉴定。2、当事人通过内部审核,即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结算书,发包人审核后签章认可,这种情况下,一般说来,工程款也已经确定,不需要再进行工程造价鉴定。3、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结算。最高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
    2023-06-29
    466人看过
  • 按照规定什么是工伤认定结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一、需要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二、纷争诉讼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
    2023-02-21
    182人看过
  •  怎样应对伤残鉴定结论的不服?
    在不服伤残鉴定结论时,有几种上诉方式。首先,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重新进行伤残评定,法律并未对这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做出限制。另外,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重新评估伤残的申请,且在此过程中不受次数限制。如果以上两种方式仍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以争取重新评估伤残的权益。受害人还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以下是几种不服伤残鉴定结论的上诉方式:1.首先,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重新进行伤残评定,法律并未对这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做出限制。2.另外,您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重新评估伤残的申请,且在此过程中不受次数限制。3.您还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以争取重新评估伤残的权益,但法律并未对向您申诉的次数做出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重 新 进 行 伤 残 评 定 : 哪
    2023-09-02
    484人看过
  • 领到工伤认定结论书后该做什么
    领到工伤认定结论书后可以申请劳动纠纷调解或仲裁。领取工伤鉴定结论后,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的,可申请劳动纠纷调解、仲裁。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享受工伤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一、工伤损害赔偿项目是什么工伤损害赔偿项目: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
    2023-06-24
    65人看过
  • 公司申请的工伤认定然后又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所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前置程序;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则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此时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适用条件(一)行政复议1、申请人包括: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2、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3、行政复议机关(1)作
    2023-02-23
    490人看过
  • 工伤认定结论书样板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二、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怎样?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三、工伤认定结论书样板是怎样的?申请人:职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用人单位:职业/工种/工作岗位:事故时间:年月日事故地点:诊断时间:年月日受伤害部位/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____
    2023-04-28
    333人看过
  • 工伤评残结论的认定
    原告:某冶金建设公司。被告:胡某,女,29岁,某冶金建设公司工人。1995年,胡某与某冶金建设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自1995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1999年12月8日,胡某受某冶金建设公司的指派赴邯郸某钢铁公司项目部施工。2000年1月26日胡某接到某冶金建设公司的通知,回武汉办理下岗手续。当日晚,胡某与其他几个职工一起自邯郸乘火车回汉口,后独自转乘公交车回家,大约晚上23时许,在武钢一路电车站下车时摔伤左脚。第二天,胡某的父亲到某冶金建设公司有关部门反映了胡某左脚摔伤的情况,某冶金建设公司未有任何举动,只告知其父要胡某自己到单位来办理下岗手续。事后,胡某一直未到医院看病,在家卧床休息,后某冶金建设公司派人带着下岗材料到家中让其签字,其拒签。2000年3月该公司停发了胡某的生活费。在此后,其父及兄多次到某冶金建设公司反映,要求按工伤处理,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2000年1
    2023-06-10
    280人看过
  •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一、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申请。(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2)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审查。(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2)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3、组织鉴定。(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2)
    2023-06-16
    124人看过
  • 民诉中对一方提供的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如果鉴定结论是由当事人一方自行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另一方当事人不服的,如果有证据足以反驳该鉴定结论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当事人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为了司法鉴定结果可以更加公证,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的过程中不要只是单纯地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针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
    2023-04-29
    110人看过
  • 如果你不接受工伤鉴定后的伤残等级结论怎么办
    (1)如果受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满意,应通过自下而上的审查程序,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即: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二)对伤残等级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第一,《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所以他们自然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9年11月23日发布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见第五条)。也就是说,公民、法人对劳动能力鉴定水平不满意的案件提起诉讼或者法院处理,没有法律依据。第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性质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残疾等级鉴定工作是按照国家残疾评定标准进行的。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地方政府协调劳
    2023-05-31
    130人看过
  • 当年工伤认定一年了一直没结果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公司上班受伤骨折应该怎么办在公司上班受伤骨折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
    2023-06-21
    237人看过
  • 巴彦淖尔市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职工在工作中遭遇到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属于工伤的范畴,那么,职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其主要依据为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但也并不代表工伤认定结论就是唯一正确的,那么,巴彦淖尔市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应该怎么办呢?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先向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劳动行政部门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复议和诉讼中,关键是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劳动者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
    2023-04-19
    12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哪些,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12
      一、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哪些 1、申报工伤事故 (1)企业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间可延长到30日。 (3)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家属没有可能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可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提出申请。 (4)
    • 工伤认定结论需要什么手续吗,不服怎样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
    • 不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怎么办,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法律后果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对工伤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不服只能保留意见,不影响其法律效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不服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不服的,只能保留意见,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
    •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行政复议申请是怎么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7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2010)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2010)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
    • 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如何撤销工伤认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8
      在收到结论后,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话,怎么办呢由于工伤认定属于劳动保障部门依职权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利害关系人,如果对此结论不服的话,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在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