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法规可以制定强制措施吗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
的种类《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根据行政强制措施权限内容的不同,明确规定了4类行政强制措施,并设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在实践中,行政强制措施手段多种多样,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
1、限制人身自由。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
一是行政相对人处于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非管制不能避免行政相对人对其本人造成危害或对他人构成威胁。
二是行政相对人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
三是行政相对人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形,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
我国相关立法规定了多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2、处置财物。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进行处置,涉及所有权的4项权能,即行政机关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在实践中,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处置财物具体表现为对查封、扣押、冻结、使用、处分以及对财物的使用进行限制等。
3、进入住宅、场所。
当公民的生命、身体、财产有危险,非进入住宅、场所不能实施救护或不能制止危害行为时,显然有必要允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时进入该住宅、场所采取一定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及时进入公民住宅必须有法律明确的授权。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行政法规是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来设定的,行政处罚是有一定的种类的,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章 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n(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n(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n(三)扣押财物;\n(四)冻结存款、汇款;\n(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
110人看过
-
两种强制措施能同时进行吗,行政强制措施
460人看过
-
哪些机关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程序
349人看过
-
强制措施可以撤销吗,限期改正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102人看过
-
红头文件能否授权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
19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违法的处理措施
32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规定》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7当事人不在现场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必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字或
-
是限制性措施还是行政强制措施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7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扣押和扣押是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犯罪嫌疑人财产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型:(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产;(三)扣押财产;(四)冻结存款和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具有可诉性,如何区分行政强制措施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7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可诉性,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强制措施的程序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9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程序: (一)实施前必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执行; (3)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九)当事人不在场的,邀
-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与行政强制措施有何区别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4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2、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