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破产债权和具有担保的债权的概念及其特点。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后产生的、针对破产人的财产上的权利要求,而具有担保的债权则是指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破产债权包括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等。
具有担保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针对破产人,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权利要求,担保债权是指由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破产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等。
破产债权是否包括抵押贷款?
破产债权是指在债务人破产时,对债务人财产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破产债权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已形成的债权和破产申请受理后新发生的债权。其中,破产申请受理时已形成的债权包括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因破产申请受理前的交易、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为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提供的服务、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债务人许可他人向债务人提供服务以及债务人与他人签订的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而破产申请受理后新发生的债权是指破产申请受理后六个月内,债务人或者他人向债务人财产提供担保所产生的债权。因此,破产债权不包括抵押贷款。
具有担保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针对破产人,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权利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破产债权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已形成的债权和破产申请受理后新发生的债权。其中,破产申请受理时已形成的债权包括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因破产申请受理前的交易、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为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提供的服务、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债务人许可他人向债务人提供服务以及债务人与他人签订的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而破产申请受理后新发生的债权是指破产申请受理后六个月内,债务人或者他人向债务人财产提供担保所产生的债权。因此,破产债权不包括抵押贷款。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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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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